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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塔楼的示好 (一)

    仓促的铃声代表着别离。

    对于不同的个体而言,每一个存在的事物几乎都拥有这完全不同的意义与性质,不过,此时对于密斯克布索罗大学历史系的大部分学生而言,这铃声在现在似乎只有着一种意味。

    结束,这么形容的话也许会更加恰当一些吧。

    身为一所世界闻名的高端学府,密斯克布索罗大学的考试具有同时期其他大学所不具备的严谨和超乎想象的规格,但对于明参这个将许多知识都塞进那一颗小巧脑袋的怪物而言,克乍索通史的考试并没有带来多大的痛苦——他甚至不需要特地去背书,因为曾经无聊的闲暇导致他把密斯克布索罗大学图书馆中和相关学科有所关联的书籍都看了一遍,而对于文字内容的过目不忘是他曾经所在位阶所带来收益。

    当然,想要忘记还是能忘记的。

    走出考场的时候已经是下午,因为即使是密斯克布索罗这种体量的大学,在现在这个尚未踏入电气时代的古怪科技构造时代,也难以承担庞大的亮灯消耗,要知道,密斯克布索罗大学宿舍之中绝大多数时间还是提倡用蜡烛这种古老而廉价的照明方式的。

    带起昂贵奢华的黑色皮革手套,明参从场外的物品放置处拿回自己那一根总是时时刻刻握在手里的拐杖,还有带着半透明黑色立方装饰的可爱礼帽,耷拉死鱼眼的东陆少年很是没有形象的打了个哈欠。

    绕开了行行往往的人群,逐渐变得橘红色的太阳光从红木栅栏的侧面斜斜的撒落。

    明参的影子似乎有些虚无的质地,不过并没有人会在这种时候去注意一个陌生人留在地面上的影子,更何况大家此时都想去附近的酒馆、餐厅,又或者是咖啡屋庆祝一下,毕竟密斯克布索罗大学的考试表往往是紧凑的,一场兴师动众的考试的结束往往代表其他考试的结束,这就导致除了开学和放假之外,每学期总是会有那么几次出现人流量爆棚的情况。

    少年缓缓踱步,手中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多出了一本厚重的、带着锈绿触须与古怪标记的笔记,他饶有兴趣的翻阅其中内容,然后合上。

    轻轻伸出了自己修长的左手,一道漆黑色的阴影落在了纤细的手背之上——那是一只鹦鹉,不过大得有些吓人,而且毛色也是少见的漆黑色,阳光洒在羽毛之上,带来有些炫目的反射。

    深邃得仿佛是无月无星中的海面的双眼看向名为菲的鹦鹉,对视之中能得到的其实有限,不过因为某种怪诞的相关,明参和菲根本无需开口说话就能知晓彼此——当然,这需要双方的统一。

    “菲,”

    拥有凌乱蓬松黑发的东陆人轻轻开口,并未注意旁人投来诧异与惊叹的眼光。

    真是一个少有的组合,带着神秘与某种知性的感觉。在瓦萨尔斯的畅销小说《秘切黑暗之境》中,那些拥有神奇魔法的巫师们总是喜欢带着猫头鹰或是可爱烦躁的乌鸦,而明参此时的身影似乎也与书中虚拟的主角的巫师形象重叠了。

    “我们走吧。”

    他这么说着,把手伸到了自己的肩旁,聒噪烦人的小可爱很是愉悦的发出了一声鸣叫,挪动自己那尖锐的爪子抓住了少年肩上的衣物,而明参则戴上了自己那一顶帽子,随手用拐杖轻轻敲击地面,发出单调的当当声。

    手上的投影落在拐杖上,黑在银辉色的拐杖至少蔓延开,那是带着不详与自我的噩。

    没有走几步,眼前逐渐能看清一道身影,银色短发伴随着从边上吹拂的清风微微荡漾,尽管那个方向似乎是密斯克布索罗大学的食堂,带着浓烈酸菜和熏烤的rou香。

    嗯,怎么说呢,总感觉似乎多上了那么一点味道。

    少年食指轻轻的揉了揉眼角,这才发觉自己还没有把那一副该死的平光眼镜拿下来,而且镜片在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模糊,难怪看什么东西都感觉像是蒙上了一层雾。

    “明参,”

    法尔忒妮.卓尔卡——学习优秀的好学生,杰出的可爱女孩——把视线投了过来,那一双深灰色的眼眸能令任何一个青春期躁动的可爱幼稚男孩心动——小知识,菲,青春期的男孩们都是那样的——你和我说这个干什么?我又不是人,对这些也不感兴趣。

    女孩轻轻的拨弄了一下自己有些缭乱的发丝,嘟起了娇嫩的脸颊:“等你好久了哦?”

    “从考试结束到现在还没过五分钟,卓尔卡。”

    长毛小混蛋的偷笑声真的是有些刺耳了,不过明参轻轻揪住鹦鹉的脖颈,双指微微用力,惹得它一阵鸣叫:“我猜你一定不会是为了说这一句才会等在这里的,对么?”

    “你在考试的时候睡着了哦?”

    明参只是拿着拐杖拄地,平淡开口:“因为很简单。”

    “唔........”

    似乎拥有很快把话题聊得进入尽头这种天赋的明参假装没有察觉少女赌气的脸颊。他耸了耸肩,然后向着校门口走去。

    女孩不禁加快了脚步,然后轻轻揪住了男孩那伴随步伐摆动的衣角:“明参,你今晚打算做什么?”

    “图书馆。”

    明参扭过脑袋,停住了自己的脚步,解释道:“我需要去查一些资料——你知道的,我挺喜欢去翻一些城市记录,或者某些老报纸,从文字语句之中去了解瓦萨尔斯这一座城市。”

    “.......虽然早就知道你的回答会出乎意料,但我还是没想到会是这种答案——明明从现在开始就是假期了。”

    “如果你希望我会像那群孩子一样考完试后就到处享乐的话,估计就要失望了。”

    少年摆弄了一下手中拐杖,开口道:“压抑之下得到释放的欢愉才会更加的剧烈切使人兴奋与快乐,但我对于这种感觉实在是提不起兴趣——相比而言,在晚上的图书馆中亮上一盏钨丝灯,再来杯红茶或是咖啡,面前摆着书籍——这才更加温馨、适合考后的放松,不是么?”

    “唔,你真的是一个怪人。”

    法尔忒妮面无表情的说道。

    嘎哦嘎哦,要我说,你们两个都是怪人。

    菲腹诽道。

    虽然明参已经把自己的晚上规划了行程,不过人们总是喜欢说这么一句话——计划赶不上变化——这句话无论在什么地方几乎都很适用的,我的朋友,因为事物的发展往往都有着这么一条规律,那就是没有规律,这就导致了无论任何事情不到最后人们往往无法知道结局——不是么?

    在前往图书馆之前,当然应该先去某间可爱的小餐厅,来上一块烤制得焦褐酥脆的牛角面包,上面撒上诱人的芝士碎与晒干的罗勒叶,配着浓香美味的奶油芝士蛤蜊汤,当然瓦萨尔斯是能勉强吃到米饭的,不过价位几乎是按照克来算,但是明参每次有着足够阔绰的手笔和荷包——真棒。

    不过,校园门口立着的是讨人厌、熟悉的身影。

    纳克萨.扎.T.比利冯斯特——杰出优越的贵族先生,他的出现让悬挂天上的太阳都黯淡了几分——深亚麻色的外装勾勒出了他标准的体型,修长匀称的双腿支撑起那讨人喜欢的上身,精美可爱的格子礼貌上绑着一条看上去就很贵的雪白色缎带。

    无论在什么地方都会显得很耀眼啊,金色头发先生。

    与他交谈的是一位老人,蓄着夸张的大胡子,那一对深邃的眼珠仿佛能捕捉世间一切色彩的卓越之处,而高傲得仿佛玉砖洁白的额头预示其中藏着丰富的智慧与见地。

    仿佛大理石雕刻的鼻子高耸,那是北地人种的显著特征,而这位更是其中的佼佼者。

    卜辞.康斯铎尔汀.萨托里奇是密斯克布索罗大学油画系的一位老教授,他的画作曾经展览于克乍索皇家艺术馆和英格拉的艺术展,可以说,他手下挥动的色彩能够换算成几何式增长的名声和金钱。

    纳克萨很显然看见了明参。他似乎是毫不失礼且得体的结束了和卜辞先生的谈话,后者显得很是理解与大方,北地人特有的豪放嗓音以大小和某种两人才能听懂的笑话的形式传入了明参的耳中,这并未让他感到多少愉悦。

    “菲,知道么——‘不期望的总会实现,因为你并不需要你所必要的’——我不是很喜欢塔楼的人。”

    “可不是嘛,大诗人——我敢打赌,肯定没什么好事。”

    他们的交谈声音很小,即使附在边上侧耳倾听恐怕也很难听清,因此法尔忒妮并没有疑惑于明参居然能和菲对话——虽然他们常常这么做——她现在脑中所想的,是那个正在和卜辞先生交谈的年轻人,不论怎么看都感觉有些眼熟。

    不过某种隔阂很是唐突的出现在脑内,但并没有令她感到异样。

    ‘当异样成为了正常,那么异样就是正常’

    想要快步离开的明参很快就被俊朗帅气的金毛先生给挡住,这一幕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尤其是那些热衷于谈论爱情小说的青春期的女孩,脑海中充斥着的迷幻能叫她们看什么都带着桃色,而这正是大多数人渴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