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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六章:令人期待的送礼环节

    当天晚上,高明程带着许多美去了高国兵家,在这里吃了晚饭。

    许多美并没有生病,只是路途辛苦导致的疲累,在宾馆休息几个小时后,她的状态就好了很多,但想要彻底恢复,还得好好的休息几天才行。

    这一顿饭,气氛十分和谐。

    高岳表示很喜欢高明程送的手表,戴在手上,感觉很好看,和之前那块庐山牌手表一比,这块能好看一百倍!

    并且特别的时尚科技,在看到它的第一眼,高岳就移不开视线了,这会儿手表正牢牢地戴在他的手腕上呢,并且时不时要低头看一眼。

    婶婶赵冬梅也表示很喜欢高明程送的鲍鱼,鲍鱼的名声,那是自古以来就有的,一向被视为珍贵之物。

    他们这儿不临海,几乎吃不到什么海产品,所以能够收到珍贵的鲍鱼,的确很让人高兴。

    吃过晚饭,大家又聊了近一个小时,直到九点多,高明程才带着许多美离开,离开时,是骑着自行车的。

    明天一大早,他们就会直接返回高家村。

    说是一大早就出发,但其实一觉睡到了上午八点半,别以为这还很早,对于经常六点半起床的许多美来说,已经很晚了。

    两人随意吃过早饭,然后就准备回村了。

    昨天高明程就卖掉了电子手表和蛤蟆镜,所以携带的东西直接少了一半,高明程将装衣服的袋子用绳子绑在前面的横杆上,后面的许多美就只需要拿着一个小包就行了。

    这个小包里面,有他们给家里人带的礼物。

    为了方便和以示公平,都是统一送的那种便宜的电子手表,这玩意新奇又实用,关键是批发价也相对便宜。

    高明程踩着自行车踏板,速度简直快的要出现残影了,六月底的风穿过一片片山林,吹佛在他们的身上,给人带来一丝丝的凉意,等到中午和下午时,那风中仅剩的凉意就会消失,化为灼热。

    赶在一天最热之前,高明程和许多美终于回到高家村了。

    看到熟悉的村子,许多美竟然有种奇异的激动。

    在外面跑了一趟后,再回到这里,就有种安心感。所谓,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而落叶归根的思想,是古往今来许多人都共有的一种情绪。

    刚进村子,就有村民看到了他们,于是都询问起来。

    所有人都知道他们是去了羊城,也都知道羊城在很远很远的地方,而那里也很繁华富裕。

    盛情难却,高明程只得把自行车停在村口最大的那棵樟树底下,这棵樟树有百年树龄,树冠蔽天,是遮阴纳凉的最佳场所,也是村里八卦流言的诞生地。

    高明程口才好,那是大谈特谈羊城之旅,把一路上有趣的见闻都说的极为风趣,引人心动。

    于是,想出远门见见世界的念头,就此植入年轻一辈的脑海中。

    这会儿出门的人少,等到九十年代,村里的年轻人就会渐渐都走出这个村子,进入到陌生的大城市中。

    他们有的人在工地干活,有的人在工厂干活,也有人做起了小生意。

    高明程的堂叔高繁茂的两个儿子,就去了皮革出名的那个城市,先是做小工,后来自己也开了一家皮革厂,做起了皮衣销售,赚到了不少的钱。

    这是后话,但令高明程没想到的是,正是因为自己这次的夸夸其谈,使得两位堂兄早了两年出门干活了。

    话说的差不多后,高明程就寻了个理由脱身离开了,否则被人缠住,那是说上一天一夜都说不完的了。

    回到家中,高明程见许多美的状态仍旧不太好,于是说道:“你在家里休息,我出门去送东西。”

    许多美的确有些疲累,但硬撑的身体说道:“我二姐和哥哥的礼物,我还是先送去吧,省的她说三道四。”

    可见许多美也是很清楚她二姐的为人的,于是她拿着两块电子手表去了她二姐家。

    这次出远门,让她哥哥帮着照顾家里的牲畜和地里的庄稼,除了礼物,还要有工钱的。

    高明程没参与许多美姐妹间的事情,他把带回来的东西重新整理了一番,把要给高守旺那边送去的样衣都用一个袋子单独装好,然后又单独装上礼物。

    他蹬着自行车,再次出门而去。

    先去了高守旺家,还未进门,就听到里头传来踩缝纫机的声音,以及女孩子们叽叽喳喳的说话声。

    仔细一听,原来话题还是有关于他的。

    关于他从羊城回来的消息,早已经传遍整个村子了。

    但高守旺等人都还稳得住,因为他们知道,等高明程收拾好后,肯定会到这里来的。

    “守旺叔!飞霞婶子!我来了!”高明程把自行车放在院门边上,提着一大袋的东西笑着走了进去。

    “二哥!”高淑芳第一个站了起来,满脸喜悦的看着高明程。

    在场的人中,只有她和高明程的关系最亲近,一母同胞的兄妹。

    高守旺和董飞霞也站不住了,快步走到高明程身边来,两人的眼睛都盯着那个大袋子,神情隐隐激动。

    他们已经把所有的钱,都投入到制衣厂了,因此都很想好好的干出一番事业来。

    其实他们之所以会这般努力,和他们的儿子有关。

    在一次信中,他们的大儿子委婉的表示自己谈了对象,对象身份不一般,以后可能不会退伍转业回乡之类的。

    高守旺和董飞霞看了,又是高兴,又是伤感。

    老一辈的人,自然是不希望离开土生土长的家乡,同时他们觉得女方身份高,那么自己的儿子就跟入赘一样,这让他们心里又多少有些不是滋味。

    上辈子他们没法,只得认了,之后为了照顾孙子,更是举家搬迁,从此再也没有回到高家村来了。

    但这辈子,他们和高明程有了交情,并且高明程表示想去县里开服装店。

    卖衣服,那自然就得进货,既如此,那么他们何不弄一个制衣作坊出来,制作成衣出来卖呢?

    董飞霞有手艺,她女儿也有手艺,再带几个徒弟,一个草创班子就这么出来了。

    只要制衣厂做起来了,有了钱,那就有了底气,即使女方身份高,他们也不至于直不起腰杆来。

    但她们的阅历有限,虽然做了十来年的衣服,但来来回回,做的款式都差不多,她们所见不多,所会的自然也不多。

    好在这时高明程又提出,他会带许多美出门见世面,顺便把羊城那边流行的衣服都买回来。

    有了这些样衣,他们把样衣拆掉,打板,裁剪,就可以缝制出差不多的款式了。

    这其实就是抄袭,不过这会儿没人会来找你谈版权问题罢了。

    高明程带来的衣服,已经被拿了出来,大部分是夏装,男女老少的款式都有,还有两件冬衣,一件男装,一件女装。

    在大热天买到冬衣,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为满大街的档口都是挂着夏装,连秋装都没有的。

    高明程凭借着三寸不烂之舌,很快就和一个档口的老板搭上关系,然后通过这个老板,拿到了去年冬天卖的最好的两款男女大衣。

    对于羊城的人来说,去年的款式到今年时,就已经落伍不时尚了,但时尚流行这种东西,往往都是从大城市开始,然后蔓延到小城市。

    这两款冬衣拿到小县城来,那就是最时髦最好看不过的了。

    “真好看!”

    “太漂亮了!”

    “我好想穿!”

    “这布料……好特别啊!”

    惊叹声连连响起,高淑芳几个小姑娘,已经被那一大堆的连衣裙迷失了心神。

    所谓,女人的衣柜永远都少一件衣服。

    高淑芳等人也是如此,之所以没有买买买,那不过是因为没钱罢了。

    “好看!太好看了!这羊城的东西,就是不同!”董飞霞满眼放光,亦是对这些漂亮衣服爱不释手。

    她快速挑了几条裙子出来,说道:“淑芳,你们几个拿去试试,看看上身效果怎么样?”

    她眼光不错,挑的几件裙子,都是最适合高淑芳她们几个的。

    几人都是爱美的年纪,当场就按奈不住了,拿着衣服进了董飞霞的房间,在里面换起了衣服。

    不过两分钟,三人就陆续出来了。

    穿上最新款的连衣裙后,三人竟然瞬间时髦洋气了,假如再换个发型,烫个发,化个妆什么的,那定然连亲妈都未必认识了。

    高明程在旁边看着,也觉得这几件裙子她们穿着很合适,于是大方的说道:“等这几件裙子拆解打板后,就送给你们穿吧!”

    他买回来的衣服,所有权是归他的,只是让高守旺他们拆解打板罢了。

    “二哥!你真是太好了!”高淑芳当场乐得蹦蹦跳跳起来,其余两个堂妹,也都喜形于色。

    她们万万没想到,还有这样的好处。

    高明程又对高守旺两口子说道:“这些衣服,你们打板后,我是要收回送人的。”

    高守旺当即说道:“这是应该的。”

    这些衣服也值不少钱了,他们可不敢占这么多便宜。

    能免费把这些衣服拆解打板,然后再照着做,就已经占了大便宜了。

    把话说明白了后,高明程又从另外一个包里拿出三个电子手表来,一款男式,两款女式的。

    男式送给了高守旺,女式给了董飞霞和高淑芳。

    至于高淑珍两人是没有的。

    虽说堂兄堂妹也亲,但谁的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他只给自家人送,这是没多少毛病的。

    即使眼馋,也最多私底下嘀咕两句罢了。

    高淑珍两人的神情虽有羡慕,但也没有不满,她们对自己能够得到一件新裙子,已经是欣喜若狂了。

    “这是什么?手表吗?好奇怪的手表!”高淑芳大惊小怪的喊道,声音里满是欢喜和激动。

    高明程感受到她的那份快乐,也笑了笑,对大家说了一下电子手表要怎么用。

    他送的是最简单的款式,说实话,不怎么好看,但是足够新颖啊!液晶屏幕,就代表着新科技了!

    对于村里人来说,这真是太神奇了,简直百看不厌。

    高明程在这儿说了一会儿话,就告辞离开了,他还要去自己爸妈家。

    到了自己爸妈家,没想到家里人居然都在,就连他的嫂子都抱着孩子坐在屋檐下,当他的身影出现后,所有人都激动了起来。

    大家长高远见第一个发话:“明程,你回来了,一路上还好吧?”

    得,高明程知道要说些什么了,于是又说了一通路上的所见所闻,听得大家一愣一愣的,眼中充满了憧憬。

    他说的这些,自然是挑拣出来的,至于黑暗的部分,那都闭口不言的,因为暂时没这个必要。

    让村里人对外面的世界充满向往,也不是一件坏事。

    小山村虽好,却也没有什么大的发展,若是一辈子只能困在这里,那也是一桩惨事。

    只有不差钱,又自由时,小山村才是令人向往的所在。

    和大家说了一会儿见闻后,接下来就到最令人期待的环节了,送礼!

    高明程拿出好几块手表来,有男款有女款,笑着说道:“一人一块,你们自己挑吧!”

    颜色都不同,但金色的占了一大半。

    试问,谁能不喜欢金色呢?

    果然,金色是最先被挑走的,剩下的几个人,还在那儿纠结来纠结去的。

    高奶奶坐在凳子上没动,虽然她的眼底透露出好奇之色,但她却依旧可以不动如山。

    活到她这个岁数,对一些东西,自然就看淡了。

    看到多出来一块手表,高奶奶笑着说道:“明程,我一把年纪了,又不晓得怎么看手表,我的这块就不要了,你拿回去吧。”

    高明程对此也不意外,顺理成章的收回最后一块手表,然后变魔术般的又从包里拿出一样东西来。

    他把那样东西递给高奶奶,说道:“奶奶,这个送给你吧。”

    那是一根造型古朴的银簪,虽然是空心的,但拿在手里,依旧很有质感。

    高奶奶习惯老式的盘发,用的是一根木棍,看上去多少有些不够体面。

    所以高明程在羊城逛街时,就看中了这款造型古朴的银簪。

    高奶奶看到那根银簪时,声音都紧了几分,问道:“这是银的?”

    高明程笑着点头。

    高奶奶瞬间有泪水盈眶,她活了一辈子,还从来没有一样金银首饰呢!

    在我儿子发病的第四天,我女儿也发病了,接下来继续去医院打卡,如今医院的儿科,十个病人就有九个手口足!最近这个病传染的太迅猛了!

    诸位有娃的书友们,也要注意娃娃的身体情况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