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文学 - 玄幻小说 - 重回1986小山村在线阅读 - 第一百六十三章:黑熊毙命

第一百六十三章:黑熊毙命

    黑虎和精灵看到黑熊受伤,而自家主人气势很足后,也表现的不如上次那么害怕,纷纷冲黑熊狂吠着,黑虎甚至还伺机上前帮忙,时不时咬在黑熊的身上,帮助高明程牵制住黑熊。

    黑熊的力气大,但高明程也不弱,以他如今的身体素质,即使和一头健康的黑熊rou搏,也不会落于下风,但人类是有智慧的,如果能够智取,又何必承担不必要的风险?

    所以高明程选择用标枪偷袭,先伤了黑熊再说。

    许是突然受伤,加上要顾及幼崽,黑熊没有选择当场和他搏斗,而是以逃跑的方式吸引他,从而让洞中的幼崽有机会逃走。

    但这个举措,也导致它二次受伤。

    现在黑熊朝高明程扑杀而来,气势很足,但受伤后的它力道已经减弱了,再加上黑虎和精灵的偷袭牵制,它根本没法发挥出强盛时期的威力,高明程几乎能够轻松的避开黑熊的杀招,然后手中的匕首刺向它的脖子。

    当人类开了挂,不管是用先进的武器,还是用强悍的rou身,大部分猛兽就不够看了,否则华南虎、黑熊等猛兽,就不会混成保护动物了。

    一刀又一刀,直到第三刀,高明程才把黑熊的脖子割断,鲜血从伤口处狂飙而出,随着鲜血的流逝,黑熊也逐渐失去力气,瘫倒在地上,发出最后的喘气声。

    高明程知道黑熊已经毙命了,站在一旁没有再补刀了。

    但黑虎和精灵仍旧没有放过它,一边发出狗吠,一边在黑熊的身上撕咬着。

    高明程本想阻止,因为这头黑熊,他打算拿去卖掉,黑虎和精灵这么撕咬,虽然不至于彻底的毁了熊皮,但也影响外观。

    但最后他没有阻止,任由黑虎和精灵撕咬,等到差不多了,这才呵斥着它们住口。

    让猎狗撕咬猎物,能够激发猎狗的凶性,并且起到壮胆的作用。如果下次再遇到黑熊这种猎物,那么黑虎和精灵就不会表现的很害怕,而是会积极的狩猎。

    “汪汪!”黑虎和精灵表现的很兴奋,还没有彻底的平复心情,但好在它们都很听话,因此并没有继续撕咬黑熊了。

    高明程拿着匕首上前,在黑熊的肚皮上划开一道口子,伸手进去摸索着。

    黑熊虽然已经死了,但是内脏还是温热的。

    他打算把熊胆取出来,黑熊身上最珍贵的就是熊胆和熊掌了,就是因为人们对熊胆的追求,才会导致去杀戮黑熊。

    高明程很快就把熊胆掏了出来,然后切断,再扯了几根韧性好的草茎把囊口给扎紧,不能让珍贵的熊胆汁流出去。

    看着手上的熊胆,就像是看着钱一样,高明程咧嘴一笑,心情极好。

    其实他也有些兴奋,毕竟这也是他第一次打到黑熊,并且除非他以后特意去追踪其他的黑熊,否则应该不会再狩猎到了。

    黑熊的数量本来就日渐稀少,再加上在此之前,他都没有听说过他们这片山中居然还有黑熊的。

    他倒是听说在武夷山那边,是有黑熊的。

    不过他这里距离武夷山,倒也不算太远,开车的话,也就几个小时的路程,约两百八十多公里。

    黑熊和大部分猛兽一样,是习惯独居的,只有发情期时,雌性黑熊才会到处散发自己的气味,吸引雄性黑熊过来,等看对眼后,就可以在一起繁殖了。

    待发情期结束,雄性黑熊就会离去,由雌性黑熊负责孕育、生产和照顾幼崽。

    母熊会一直照顾到幼崽长大,如果幼崽是雄性,那么母熊就会把雄性幼崽远远的驱逐,如果幼崽是雌性,那么母熊就会让幼崽在自己的领地附近生活,甚至还会割让一部分领地给雌性幼崽。

    但这可不是什么重女轻男,而是为了防止近亲繁衍。

    高明程把熊胆放进口袋里,然后弯腰将黑熊提起,扛在肩膀上,他有过两回扛野猪的经历,估摸着这头黑熊应该在两百五十斤左右。

    这个重量在黑熊家族中,不算太重,因为这是一头雌性黑熊,比雄性黑熊要轻一些,而一头健壮的雄性黑熊,体重在四百斤左右。

    虽然母熊比公熊轻点,但两百五十斤的重量,也不是一般人能够轻松扛着的,这也是他力气大,否则即使打到黑熊,一个人也没法把黑熊带下山去。

    高明程捡起落在地上的标枪,意气风发的说道:“回家去!”

    两狗呼应,叫着跑在前面,给高明程开路。

    高明程空着手时,能够在山里狂奔,那速度,连黑虎都追不上,但现在他扛着一头黑熊,那就跑不起来了,只能在林间小路上快走。

    一路回到家中后,都已经下午两点了。

    其实狩猎黑熊的时间倒不多,主要是进山下山耗费的时间,毕竟黑熊是生活在深山之中,若非是他身体素质好,普通人得从早上走到下午,才能够走到黑熊生活的地盘。

    而高明程都已经在山里打了两个来回了。

    当高明程扛着一头黑熊回家时,正在晾晒衣服的许多美登时吓了一跳,险些把衣服掉在地上,这会儿她也没心思晾晒了,随手把衣服挂在竹竿上,就朝高明程那边看去。

    只是她从未见过黑熊,又没有电视机可以科普这些奇奇怪怪的知识,因此根本认不出这是什么动物,只觉得格外的威猛霸气。

    “这是什么?”许多美好奇的问着。

    “哈哈,听说过蒸熊掌吗?”高明程指着黑熊的脚,得意的说道:“这就是熊掌了!”

    “什么?这是黑熊?”许多美瞪大了眼睛,满脸的不可思议,呢喃道:“我们这山里有黑熊?没听老人提起过啊!”

    高明程前世也不知道,因为只要黑熊没有下山进村,那么谁又会知道深山里有些什么物种呢?

    “嘿,你男人还能骗你不成?这熊不是好熊,它偷了我两回蜂蜜了!是可忍孰不可忍,所以我就把它干掉了!”高明程用脚踢了一下黑熊的四肢,决定砍断一条腿下来。

    “多美,你拿把斧头来!”

    高明程让许多美去拿斧头,黑熊皮厚,骨头硬,用匕首是没法斩断四肢的。

    虽然高明程打算把这头黑熊卖掉,但都说了要吃熊掌,那必须得吃上。

    毕竟熊掌这玩意,也许只能吃这一回的。

    许多美立即回屋去拿斧头,又见高明程浑身的汗水泥土,于是忙跑进厨房,给高明程倒了一杯水。

    “伱饿了吧?我给你留了饭,你赶紧去吃吧!”许多美知道高明程肯定又累又饿,也顾不得惊讶高明程是怎么打死黑熊的了,只劝着高明程去吃饭。

    高明程的确也饿了,但他还有一件事要吩咐许多美去做。

    “多美,你骑着自行车,去一趟军岭,看陈国林在家吗?在家的话,让他开拖拉机过来一趟,就说我要去县城办事,要包他的车。”

    高明程看向许多美,又说道:“这头黑熊,我打算拉到县里去卖掉,留着自己吃也没有这个必要,卖的话,能够卖到不少钱的。”

    许多美可没想过要留着自己吃,于是点头同意高明程的想法,这种值钱的好东西,那当然是要卖掉!

    换成钱拿在手里,那该多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