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一章:药都宾馆(求首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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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抵达樟树的时候,已经晚上七点多了,高明程来回几趟,终于把药材都搬下车了。 黄大志一脸的愧疚不安,因为他手臂受伤了,高明程就没让他扛药材。 高明程花了一百块雇他走一趟,结果他根本没帮上忙,还给高明程惹事了。 看到高明程一边肩膀上扛着两包药材,一只手还夹着一包,他连忙说道:“我可以扛一包的!” 他只是伤了一只手,另外一只手还是好的,高明程看了他一眼,把手里的药材放到他的肩膀上,让他好方便扶着。 但尽管如此,高明程还是得扛三包,高壮力气小,扛两包都已经是勉勉强强了。 “走吧,先出站。”高明程说着,带着两人往火车站外走去,现在的火车站很简陋,不像前世那些大火车站,出个站,要让人绕上很久的路。 出了站,高明程凭借上辈子的经验,就在车站附近找了一家便宜的旅店。把药材放到房间里后,就出去找吃的了。 吃了东西后,也不敢走远,回了房间去。 高明程的心情并不美妙,那个叫赵涵的犯罪份子对他说了狠话,但之后再问他,却是不肯多说。 至于那个黑包的主人,也没得到任何线索。 最后乘警安慰他,说黑包现在已经在他们警察的手里了,就算黑包的主人知道了,也不会来找他的麻烦。 但——这话听听就好,找不找麻烦,关键得看黑包主人是怎么想的。 如果对方睚眦必报,认为是他坏了事,那肯定得来找他。 如今他在明,敌在暗,多想无益,于是高明程让高壮和黄大志都洗洗睡。 当天晚上,高明程一直保持着警醒,但一夜无事。 翌日清晨,阳光从窗户照了进来,第一缕阳光照耀大地时,高明程就已经醒来了。 出门在外,他没有打坐入定,但已经习惯了早起,只是这里空间狭小,他不能练拳。 洗漱之后,高明程才把高壮和黄大志叫醒。 今天是十月十五日,而药交会在十月十六日到十八日。提前一天过来是有必要的,因为要打探清楚药交会的一些情况。 高明程上辈子没有参加过,因此并不是很了解,于是在吃早餐时,就和当地人打听了一下。 他善于交谈,很快就获得一些信息了。 樟树,乃是药都,自明清以来,就是药材的集散地。药交会也是极具名声的,之前由于某些原因,停办了十六年,80年时才恢复举办,并且于82年新建高十层的药都宾馆作为药交会的吃住场所。 药材交易市场,则有两万五千多平方,有摊位2000余个,展馆200多间,从此后,药交会就有了正规固定的交易场所和食宿点。 打听到这点,高明程心里就踏实了,接下来他们带着药材前往药都宾馆就行。 费了一番功夫后,他们在中午前抵达了药都宾馆。 三人站在药都宾馆的面前,俱抬头看去。 高壮满脸的震撼之色,黄大志亦是如此。来自山村里的土包子,哪里见过十层高的大楼! 就是他们县城,也没有这么高的大楼! 只有高明程神色淡定,见惯了后世的高楼大厦,十层楼对于他来说,算是很普通的。 “走吧,先进去入住。”高明程拍了拍高壮和黄大志的肩膀,示意他们先进去。 “哎。”高壮应着,但没啥底气的样子,一看就是怯的。 药都宾馆本来就是为了药交会而建设的,现在临近药交会,里面住满了来自于全国各地的药材商们,有大商人,也有小商贩。 高明程他们呢,就属于小商贩,也住进了小商贩们聚居的那一层。 入住后,高明程就开始游走于各个人群之中,积极的打探着各种消息,把各种药材的价钱,更是都记在心里了。 果然如他所想,灵芝和茯苓的价钱都还不错,毕竟这两种药的名声也比较大,另外他们那一块产的栀子,在药材市场上也是颇受欢迎的。 药材是分产地的,同一种药材,但来自于不同的产地,那么价钱就有可能不同,在打探消息时,高明程还知道他们当地特有的一种白花蛇舌草也是极具价值的。 白花蛇舌草一年可以收割两次,这一次他也带了一些干品过来,但是并不多。 高明程如同一个外交官般,积极的进行着社交,而高壮和黄大志就化身为社恐,站在那儿根本不敢开口说话。
两人的目光不自觉的跟着高明程走,看到他三言两语就和人拉近了关系,再多说几句,就称兄道弟起来,俱是一脸的佩服。 “我明程哥,真厉害!”高壮满脸的与有荣焉。 黄大志亦是点头,他没想到高明程不但打架那么厉害,交朋友也很厉害,要是让他来主事,他根本就不知道该怎么安排。 很快就到了吃午饭的时候了,高明程新交的朋友喊他一块儿去吃,高明程自然应下了,一行人往吃饭的地方走去。 路过高壮身边时,高明程递给高壮一个眼神,高壮立即明白,点了点头。 等高明程他们走后,高壮就和黄大志说道:“我们也去吃饭吧。” 一顿饭的功夫,高明程就获得更多的信息了。但这些信息都是很浅表的,只要参加过药交会,都能够知道。 他在新朋友的带领下,租下一个摊位。又提前去交易场所查看了情况,把自己租下的摊位给记住了,方便明早过来摆摊。 到晚上时,高明程喝的微醺回来了,他看着高壮和黄大志,说道:“今晚都洗一个澡,换一身衣服,省的身上有气味。” 两人自然应声好,然后三人轮流去洗了澡。 高壮坐在干净的大床上,神色有些拘谨,也有些兴奋。药都宾馆是82年才开始建的,如今是86年,整栋大厦都很新,里面的房间和摆设亦是很新,这让高壮有种梦幻般的错觉。 也导致他处处都小心翼翼,生怕碰坏了东西。 高明程往床上一躺,觉得这床比自家睡的木板床舒服多了,琢磨着等他回去有时间了,就进山再砍一些树,然后尽量早点把房子给砌起来。 娶妻,砌房子,过两年再生一个崽,完美! ps:第一章vip写的我满头大汗,心中有股莫名的压力,迟迟写不出字来,后来好不容易写出来了,又总觉得有诸多不满意,但修改也无从下手。 不过写完这章后,后面的状态就会稍微好点,嗯,感谢订阅的朋友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