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时隔三十多个小时再次闭上眼,周晋珩做了一个特别的梦。 梦里的他仍拥有自主意识,可即便眼前的一切都是虚幻,他也只能作为旁观者看着,不能动,不能说话,不能参与每一件事,哪怕其中有他曾经历的、真实发生过的。 他看见易晖蜷着身体坐在角落里,狭小逼仄的屋子里只有他一个人。 他紧紧握着手机,过两分钟就点亮屏幕看时间,口中碎碎念地计算着什么。好不容易等到一个整点,他匆匆往手心里呵一口热气,就忙不迭地点开拨号界面,拨打一个名为“老公”的电话。 绵长的嘟声转为急促,易晖一边听着,一边回想送他上山的那几个人说的话,他们说周少去找初恋情人去了,那人既漂亮又聪明还会画画,所以今晚肯定不会来了。 每回想一次,易晖的脸色就惨白一分,握着手机的手哆嗦不停,那头却始终没有人接听。 梦中的周晋珩焦急不已,刚要上前抱住那具发抖的身体,画面忽而一转,来到s市中心一幢百货大楼下。 他看见自己和易晖并肩走在路上,那是三年前两家安排的相亲饭局之后,他们俩被长辈以“两个人好好聊聊”为由推出来散步。 易晖脸红得不自然,走得也很慢,明明紧张得要命,还在拼命找话题:“你、你喜欢画画吗?” 双手插兜的周晋珩还是少年人混不吝的模样,他不耐烦地皱眉,想起那个为了学画画离开自己的初恋,语气便好不起来:“不喜欢。” 易晖“哦”了一声,错愕的同时又有点失落,不过很快重振精神,继续找话题:“那你喜欢抓娃娃吗?” 周晋珩烦不胜烦,只想快快将这个傻子摆脱掉,冷着脸率先拐进路边的百货大楼,在门口的一排娃娃机前站定。 易晖小跑跟上,看见周晋珩掏钱换硬币,惊喜道:“你会抓娃娃呀?” 周晋珩没理他,换了币就开始抓,奈何心浮气躁耐心不足,大半的钱花出去也没抓到一个。 当他脾气上来抬腿准备给这破机器一脚时,易晖在旁边隔了几台的机器前向他招手:“抓这个吧,这个头圆圆的,一定好抓。” 他犹豫片刻,还是不情不愿地走过去,投币,操纵摇杆,眼看位置差不多,下钩,果然抓上来了。 易晖像个小孩子一样鼓掌欢呼,接过那只哆啦a梦玩偶时满脸不可置信:“这、这是给晖晖的?” 周晋珩敷衍道:“嗯,给你的。” 易晖的脸更红了,羞答答地说“谢谢”,耳廓浮上一层显眼的薄粉。 原以为这样就能让这傻子安静会儿了,谁知出去没多久又开始没话找话:“你怎么知道晖晖喜欢哆啦a梦呀?……这个哆啦a梦好可爱呀,我要把它放在家里,放在床上,每天都能看到它……对了你喜欢什么,可以告诉晖晖吗?” 周晋珩被他吵得头疼,猛地站定脚步,易晖没刹住车,脑袋磕到他肩上,“啊”地捂住额头痛叫一声。 “我喜欢安静。”周晋珩转过去,冷着脸对他说,“最好以后能把家安在荒山上,没人打扰。” 易晖被吓得缩了缩脖子,等到周晋珩转回去继续大步向前走,他揉了揉脑袋,立刻抱着玩偶跟上:“山啊,我也喜欢山,等晖晖卖完画有钱了,在山上建一座小房子,邀请你来玩好不好?” 旁观的周晋珩想上前告诉他这是随口说的别当真,一阵天旋地转后,无预兆地又来到下一个场景。 在一家咖啡馆里,他们缔结婚约前最后一次见面。 易晖学着周晋珩要了一杯咖啡,张嘴喝了一小口,苦得直皱眉,见对面的人喝了半杯神色毫无变化,忙收起自己过分夸张的表情,状似无意地询问他的爱好:“你平时都喝这个吗?” 周晋珩不是来跟他聊天的,想着父亲的话,直截了当道:“我们结婚吧。” 刚咽下去的咖啡呛在喉咙口,嘴里瞬间溢满苦味,易晖眼泪都要下来了,心里却甜得冒泡,没等咳嗽停下就捂着嘴连声说“好”。 过一会儿后知后觉自己答应太快不够矜持,看一眼对面坐着的英俊男孩,又害羞地收回目光,然后忍不住再看一眼,鼓足勇气小声问:“那你……你喜欢我吗?” 周晋珩稍显讶异,随即勾起嘴角笑:“喜欢啊,当然喜欢。” 听到想要的答案的易晖也咧开嘴笑,错过了他笑容里一闪而过的轻蔑,就像之后的周晋珩忽略了那样真挚浓重的一份爱一样。 醒来时窗外太阳当空,周晋珩浑身冷汗,喘着气抬头看一眼时间,从躺下开始算才过去不到一个小时,他却在梦里过了三年。 抬手遮住眼睛,黑暗中,梦里未尽的画面还在眼前层出迭见。 他看到易晖缩在小屋的角落里,背抵着冰凉的墙面,一遍一遍地拨打一个早已关机弃用的号码。 山间夜里阴冷,易晖只穿了一件薄衫,嘴唇冻得发白,手也抖得厉害,在一次又一次的绝望中流下慌乱害怕的眼泪,然后又赶紧用袖子擦去,像是担心待会儿有人来,他不想让那人看到他哭的丑样子。 何况今天还是那人的生日,他不能哭。 他把耳朵贴在墙上,希望能听到脚步声,可山上风大,只能听见草木摇晃摩擦的声响。过了一会儿,他闭了闭眼睛,再次睁开时,随着眼眶里含着的一点泪消失,期待的光芒也黯淡下去。 他拿起手机,算算时间还没到,怕太过频繁会打扰那个人,僵硬的手指磕磕绊绊地在数字键上按下“110”,准备按下拨号时,忽而想起自己是个大人了,小孩子才找警察叔叔,挣扎片刻,还是将号码删去了。 他等啊等啊,锁上的木门始终没有被敲响。 等到浑身冻得没知觉了,呼吸变得微弱,眼睛都睁不开,甚至用力捏自己的大腿肉、狠狠咬嘴唇,强迫自己清醒都做不到。 迷糊昏乱中,他有点信那些人说的话了。 又过了一会儿,或许是想明白了,抑或预感到什么,他强打精神点开短信界面,脑袋抵着墙面做支撑,用冻僵的手指迟钝地敲击键盘,给远在首都的哥哥发短信—— 【哥,他对我很好,以后你不要再管我了】 只要这样,哥哥就不会怪他了。 发完短信,易晖最后拨了一次那个号码,在耳畔忽远忽近的急促嘟声中,努力扬起嘴角,用嘶哑得几乎听不见的声音对着冰冷的空气说:“生日快乐。” 再次来到s郊外的青黛山脚下,警察已经撤离现场。 找到房主家时,房主隔着门不胜其烦地说不接受采访,周晋珩说要把那小木屋买下来,并报了一个不小的数字,门立刻就开了。 走在曲折陡峭的山路上,房主在前面领路,时不时回头向周晋珩吹嘘:“这房子真的不错,冬凉夏也凉,你们有钱人不都喜欢这种自然风光吗?放假的时候来住两天再好不过,那个词叫什么来着?哦对了,返璞归真!” 到地方打开门,又换了副面孔,一脚还没踏进屋里就着急要走,生怕撞鬼似的:“钥匙给您放这儿了啊,屋里我找人打扫过了,死人味也差不多散干净了,您要是介意,可以把这里头的家具都换掉,小心点儿,别让城管看到来查违建就行。” 絮絮叨叨说了一堆,周晋珩几乎没听进去,房主说的什么死人味他也没放心上。 他是来求证的,求证易晖并没有那么喜欢他。 他对易晖一点也不好,为了人身自由哄骗他订婚,占尽便宜还不知足,由着性子骂过他、伤过他,让他哭了不知多少回,还害他被自己的朋友看不起,被那样折辱、欺负。 他有什么值得喜欢的?易晖是有多傻,被那样对待还喜欢他? 周晋珩挖空心思搜找借口,以此证明易晖没那么喜欢他。只要没那么喜欢他,就不会因为他死了。 怀着这样的想法,他走进小屋,把那天因为匆忙没能仔细翻的地方都查看一遍。 椅子上没有东西,木桌上也没有,约一米宽的小木板床上空空如也,目光触及墙角,想到易晖曾坐在那里等他,周晋珩慌乱地别开眼,似乎不去看,易晖就不在那里,就还好好地活着。 木屋只有不到十平,能称得上家具的东西少之又少,更不可能存在暗格之类的设计。确认窗台里外也空无一物后,周晋珩擦了一把额角渗出的薄汗,刚想出去换换气,转身时脚尖碰到地上的什么东西。 低头乍一眼什么都没瞧见,蹲下来俯身仔细观察,才看到墙边的床底下倒扣着一块木板似的东西。此处背光,又是藏在床底边角这种隐蔽的位置,茶褐色的木板几乎与地面融为一体,难怪警察都没发现。 周晋珩轻手轻脚地将那木板从床底下拖出来,翻转,正面向上放在桌子上。 重归平静不久的心率再次失衡过速,在他摸到木板上的盖布时。 他又开始洗脑般地做各种假设——或许只是一块用剩下的普通木板,或许这是房主忘了带走的装饰画,也可能是易晖想用它来画这山间的景色,他对风景画向来情有独钟。 周晋珩甚至不想掀开这画布了,恨不得现在就落荒而逃,不去看,就可以当作不存在。 可他不得不看,他想知道易晖去哪儿了,更想确认易晖并没有那么喜欢自己,喜欢到为了自己一个随口的承诺丢掉性命的地步。 稍微平复后,他深吸一口气,捏住布料一角,手一扬,盖布应声而落。 抬眼望去的瞬间,时间仿佛就此停止。 周晋珩想后退,却被钉在原地一动也不能动,呼吸滞住的间隙,有来势凶猛的洪流突破堤岸,闯进他的脑海,将他做下的那些自欺欺人的假设冲垮,一个接着一个,一个都躲不掉—— 养白雪花是因为他喜欢白色; 常烧热水是因为他不爱喝凉的; 整天抱着那个哆啦a梦睡觉,是因为那是他送的; 离家出走蹲在百货大楼门口,是因为那是他们第一次约会的地方; 买这所房子是为了送给他,因为他曾说过喜欢安静,想住到山上去; 被他烫伤手、被他一而再再而三地践踏也不生气,是因为真的很喜欢他。 小傻子每分每秒都在拼尽全力对他好,他的“喜欢”是全世界最单纯的“喜欢”,只要那个叫周晋珩的人高兴,他就心满意足。 可周晋珩做了些什么呢? 他一次又一次利用、伤害、欺骗这个全世界最爱他的小傻子,在他最需要他的时候将他抛到脑后,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别人。 连那句“喜欢”也是他先说的,他怀揣着敷衍应付的心思信口放言,小傻子就当了真,如珍似宝地揣在心里,然后千倍万倍地回报给他,奋不顾身地爱了他三年。 直到临死前,都在用最笨拙的方法为他开脱罪名,自己不去打扰他,也不让其他人给他添哪怕一点麻烦。 一束斜阳透过窗户落在桌子上,照亮了那幅在黑暗里藏了很久、刚刚才得以见天日的画。 那是一幅肖像画,画中人鼻梁高挺,眉目深邃,有着一副令世人艳羡的好相貌,他微抿薄唇,神态倨傲,好似天地万物都不足以让他纳入眼中。 而画外有着一模一样面孔的人,颓丧得仿佛失了魂,夕阳将他孤寂的影子拖长,涣散无神的视线落在那幅画上,跟从前那个既狂妄又愚蠢的自己对视。 他才傻,他才是真正的傻子。 答应要给他的东西,易晖一件一件亲手送到他面前,可他承诺过却没做到的事,再也没有重新兑现的机会了。 他的小傻子,不会再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