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文学 - 玄幻小说 - 人间无为在线阅读 - 第165章、立国动议(2)

第165章、立国动议(2)

    “诸位言之有理,我也赞同立国时机已到。不过,建立一个全新的国家,要考虑的问题很多。今天先成立一个筹委会,负责研究和细化国号、宪法、临时都城选址、行政区域划分、国家机构编制、各机构的责权、干部人选等国家建制等相关事宜。相信中华阁成立已20多年,大家也实践、探索了20余年,有能力将筹备工作做到尽量完美。”马速做出了最终决定。

    众人顿时喜逐颜开,毕业已20余年,大多都在40余岁的年龄,正是经验、体能还在高峰期,谁都想好好建功立业。

    “有几个议题,大家现在就可以议一议。首先是国名,其次是临时都城的选址。毕竟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早定早落实。”马速待众人高兴地嬉闹一阵后,继续让大家回归到议题上来。

    “本来中国这个国号是我们的最佳选择,但若还没一统中原就这样称呼,可能引来其他王朝尤其是南宋部分传统人士的抨击,于以后和平统一不利。”葛邲率先发言,他性格稳重,善于提示大家注意规避一些问题。

    “这个名字不妥,仅仅是东亚,格局反而小了。大家看看地图就知道,我们暂定的罗荒野几乎都涉及到欧洲疆域了,至少代表了北亚全部地区。而即将统一的中南半岛,部分又属于南亚。罗娑斯却是大洋洲,已经不在亚洲范围。

    马速一般不会在大家发表意见时插话,习惯充分听取意见。但大东亚这个词,容易引起前世历史上一些不适的联想,立刻否定了这个说法,但还是极为耐心地解释了自己的观点。

    “大华夏国怎么样?”岳霆说到,这和他的职务和性格有关,喜欢霸气一点的名称。

    “还是在中华阁字号上升级吧就很响亮。”林大中作为情报主管,一般会议上不喜欢发言,十分内敛,但今天他却很是兴奋。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讨论得十分热闹。

    国号其实在成立中华阁时,马速就已思考过,他还是倾向于中华为核心名称在这个封建时代,很长一定时间内,帝制是算是合理的,只有民众文化层度提升,参政议政意识提升,再逐渐过渡到君主立宪制

    临时都城的选址,众人也是各有见解。

    有人提议按面积最大的地区来考虑设立临时都城,从而拉动这些地区的人口流入。充分发挥其地大物博,挖掘其发展潜力。

    面积最大的地区当属罗荒野,但那里太过辽阔,交通不便、十分寒冷。虽说可以建造火车与中原大地联通,但工程量不是一年、两年可以完成。

    退而求其次,气候条件也不错的是罗娑斯,那里可是一片大陆。可是距中国最短直线距离,都达到了4500公里,同罗荒野一样,管理半径太过遥远,也遭到了大多数人的反对。

    其次是在东南亚诸岛选择一个地方,其中吕宋较近,距离大陆仅约700公里,距离弯岛最近点也才约400公里。但这里还不如直接选址在已开发20年的弯岛,毕竟海路直线距离不到200公里。岛内基础设施也极为完善。

    但无论是弯岛还是吕宋,都同样只有海路这样单一的交通工具,一旦遇到恶劣天气,便无法和其他地方快速联通,存在一定的缺陷。

    还有人建议设立在倭国,这里距离不到1000公里,群岛之和面积是距离最近的群岛中算较大地区。一旦设立都城,哪怕是临时,也将吸引众多中国人移民至此,淡化和族的存在战略,效果会立竿见影。

    其实这些建议都有明显的不足,考虑到仅是设立临时都城,将来一统江山后,还是会设立在中国内陆。本着从快从简、不浪费都城建设资金等原则,最终确定将临时都城设立在厦门岛。

    这里原本是南宋范围,若按一般军事观念,这里将十分危险。但长远看,这里是一统南宋的前沿地。而且马速极为认同前世明朝“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的气节,虽厦门直接临近南宋核心地区,但早已成长起来的中华军,无惧任何来犯之人。

    更何况马速有信心和平统一南宋,大家毕竟同根同源,没必要拼得你死我活,而且这个时机很快会到来。

    再一个重大的议题,就是行政区划。

    厦门因是临时都城所在地,也是中华阁发源地,最终定义为首都特区,即使将来迁都到内地,特区性质依然可以保留。

    其他辖区和即将全面一统的地区,编制为省级行政区的有:弯岛、边东(原倭国及南苦夷岛、琉球群岛等)、蒙古、吕宋、爪哇、柔佛(马来西亚)、北罗娑斯(巴布亚新几内亚)、中罗娑斯(东澳洲)、西罗娑斯(西澳洲)、南罗娑斯(新西兰)、中南(中南半岛)、东罗荒野(东西伯利亚)、中罗荒野(中西伯利亚)、西罗荒野(西西伯利亚)等14个省,一个特区。

    这样的大区划分,让省级行政单位的数量缩减到最少,疆域面积却极为辽阔。若从面积上比较,远大于其他王朝。

    除首都特区厦门外,最小的是弯岛省,仅有3.6万平方公里,最大的是东罗荒野省,达到了412.28万平方公里。总疆域面积达2823.36万平方公里,14个省平均达到了202万平方公里,与南宋王朝总疆域面积相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