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水晶庵
“为什么收他的钱?” 离开凤凰新区,李无归终于忍不住问道。 其实李无归比燕飞扬更喜欢钱,不过李无归也很有原则,知道那些钱能拿那些钱不能拿。一个立志要成为“偷王之王”的人,如果没有这种自我约束的原则,那么很有可能走上歧途。 做贼的走上了歧途,几乎注定就是一条不归路。 这世界上,有很多东西是不能偷的。 比如这一回,说好了是还人情,和萧雄两清,就不该收他的钱。 燕飞扬沉声说道:“萧观很可能近期有灾,就当是为他消灾弥祸吧!” “啊?我怎么一点都没看出来?” 李无归吃了一惊。 “他的凶兆隐在骨相之下……” 李无归顿时恍然。 虽然他和燕飞扬一样,都是年纪轻轻就臻于三脉术士的境界,然而所学颇为不同,论到相人之道,他只不过学了点皮毛而已,远不如燕飞扬那么精通。 面相手相他还懂点,说到骨相,那就真的两眼一抹黑了。 “小家伙挺有意思的,要不……” 李无归试探着说道。 术师胡乱干扰天机,乃是大忌,很容易招致天谴反噬,危险殊甚。一般人就算有大灾大难,术师也绝不轻易点破,以免泄露天机。 不过萧观是萧潇的亲弟弟,情形自又不同。 燕飞扬摇了摇头,叹息说道:“天机遮蔽,卦象不显,就算想插手,也没有好办法……只能听凭天意如何了。这个事,说起来还得怪在萧雄头上,偏门捞得太厉害,祸及家人了。” 李无归点点头。 在卫周市,萧三爷是黑白两道通吃的大人物。 两台自行车向右,拐进了老-城区凹凸不平的残破街道,七拐八弯的,来到一栋老房子之前停了下来。 这是一栋十分老式的青转建筑,墙壁上爬满了青苔,木板门上的两个大铁环锈迹斑斑,在在都昭示着这栋房屋的古老陈旧。 整条街道,有一多半是这样陈旧的老式建筑。 时间还不算太晚,大门旁的窗户里透出昏暗的灯光。 这是一间厢房,有一扇小门进入,倒像是个传达室。 燕飞扬和李无归将自行车架好,就向那扇小门走去,还没举手敲门,“吱呀”一声,木板门就自己打开了,一个瘦弱纤巧的身影,出现在门边。 “婆婆!” 燕飞扬和李无归连忙躬身行礼,恭恭敬敬地叫道,语气之中却透出无限的亲近之意。 谷婆婆每次都这样,只要他们一到,哪怕他们再轻手轻脚,谷婆婆都能感觉得到。一般来说,老年人的感官都会退化,变得比较迟钝,谷婆婆却是个例外。或许,这是一种发自内心的敏锐直觉。 “都来了,进来坐吧。” 谷婆婆微笑着招呼道,显然彼此之间都非常熟悉了。 两人举步进门。 这是一间很小的厢房,一张床,一张小桌子,两张竹椅,就塞得满满当当的,家具铺盖都很陈旧,却异常干净整洁,几乎可以说是纤尘不染。 就和谷婆婆身上穿得衣服一样,很陈旧的粗布衣裳,浆洗得干干净净,清爽异常。 谷婆婆约莫七十岁左右,头发花白,满脸皱纹,却只见慈祥,不见苍老。 “婆婆,我们又来了,我们要吃牛皮糖。” 李无归笑嘻嘻地说道。 每次到谷婆婆这里来,都是完全放松的,以至于李无归像个孩子似的,主动向谷婆婆要糖吃。 “好……” 谷婆婆微笑着答应,从一个陈旧的木箱子里端出一个洁白的瓷碟,里面摞着一叠焦黄的糖块。 谷婆婆做的牛皮糖是一绝,甜而不腻,糯而不黏,筋道,有嚼劲,却绝不会粘住牙齿。不过谷婆婆的牛皮糖从不出售,只有最亲近的人才能品尝得到。 当下燕飞扬和李无归也不客气,伸手抓起牛皮糖,就送进嘴里,吧嗒吧嗒大嚼起来。 谷婆婆笑吟吟地望着他们,满脸慈祥。 吃完牛皮糖,燕飞扬拿起档案袋,从中取出那两万块钱,交到谷婆婆手里,说道:“婆婆,这次的功德,请你写上萧观的名字。就是观音菩萨那个观字。” “两万?这次功德不小啊。这位萧施主是个什么人?” 谷婆婆也略略吃了一惊。 燕飞扬和李无归不是头一回到她这里来捐功德,自从一年多前,燕飞扬将一名弃婴送到他这里,就隔三差五会到这里来,每次带过来的功德也不相同,有时候是几百块钱,有时候是食物,但更多的是中药。 水晶庵里收养的孩子,大多是弃婴,都有着各种各样的身体疾患,去大医院治疗的话,不知要花多少钱,谷婆婆压根就没有这样的经济实力。 燕飞扬带来的中药,就变得至关重要。 这孩子年纪不大,医道却极其精通,每每用药如神,普通的小毛病,一剂药下去就立竿见影。除了那些先天性的隐疾,一般的病症,就没有燕飞扬治不好的。 但一次性捐两万块钱,却还是头一回。 “萧雄的儿子。” “哦……” 谷婆婆就点了点头,她虽然年岁大了,不问外事,对这位声名显赫的萧三爷,也还是有所耳闻。 “婆婆,您在菩萨面前多给他诵几卷经文吧……我刚给他占过骨相,近期内有大凶之兆。” 燕飞扬郑重其事地说道。 “好。” 谷婆婆也很认真地点头应诺。 这水晶庵本就是观音菩萨的一处道场,规模虽小,历史却很悠久了。多年前,曾经香火兴盛,如今却只剩下了谷婆婆一个老人在苦苦cao持。 谷婆婆拿起一摞百元大钞,从中抽出二十张来,递给燕飞扬。 燕飞扬笑了笑,说道:“婆婆,这不是我的功德。我只是转交。” 谷婆婆微笑说道:“婆婆知道,但你每次带那么多中药过来,总也要花钱的。只要是花在该花的地方,就是功德!” 燕飞扬一笑,也不客气,伸手接过了这两千元钱。 “小铃铛他们几个都在里面玩呢,你们要不要进去看看他们?” 稍顷,谷婆婆收好了钱,说道。 小铃铛就是燕飞扬一年多前送到水晶庵的弃婴,因为襁褓上挂着一个小铃铛,所以就得了这么个小名,燕飞扬每次来水晶庵,都要去看她。 “好。” 燕飞扬和李无归对视一眼,笑着点头。 半个小时之后,两道人影离开水晶庵,骑着破旧的老式单车,向卫周一中而去。 接下来几天,都风平浪静。 这一天放学之后,叶小桐在楼梯口等着燕飞扬,想要邀请燕飞扬去她家做客。燕飞扬曾经说过,搬到新家之后,他要去看看。 很不巧的是,萧潇也在。自从萧潇和燕飞扬同桌之后,几乎每天都是同进同出。中午放学之后,一起去食堂吃饭,原先的两人帮变成了三人帮。 其实萧潇的饭量不值一提,却每天都带了很多rou菜到学校来,两个保温盒都装得满满的。 燕飞扬和李无归的饭量可是惊人得很。 每次看他吃得那么香,萧潇就特别开心,比自己吃还要高兴。 “燕飞扬……” 叶小桐低低叫了一声,瞥了萧潇一眼,有点怯怯的。 虽然这些天姜鸿盛都不再来纠缠她,叶小桐的内心深处,还是充满着对萧雄的畏惧,连带的,也有点怕萧潇。 燕飞扬停住脚步,见了叶小桐欲言又止的样子,便即了然于胸,问道:“搬到新家了?” “嗯。就在红旗路,离我们学校很近。” “红旗路?那里有很多歌舞厅啊,晚上吵死了。” 不等燕飞扬开口,萧潇就插话说道,满脸诧异之色。 明年就上高三,准备冲刺了,怎么却搬到那种地方去住? 叶小桐咬了咬嘴唇,说道:“我们在那里有房子,以前买的……燕飞扬,你今晚上有时间的吧?” “嗯。我晚上去看看。” 萧潇马上说道:“干嘛晚上啊?现在就去呗。红旗路那边有很多小吃店,味道不错。咱们一起吃饭,我请客。” 小丫头瞬间就打定主意,要和他们一起去。 这大晚上的,燕飞扬单独跑到叶小桐家里去,算怎么回事? 这样的事情,萧大小姐既然知道了,就绝不允许它发生! “我请客吧……” 叶小桐低声说道。 “我请!” 燕飞扬一锤定音。他一个男人,怎能让两个女孩子在这里争来争去谁请客? “好,那就给你这个机会……” 萧潇抿嘴一笑,说道,有意无意间,身子几乎靠在他的身上了。 燕飞扬不由得有些头痛。 同桌几天,身体上的接触自然不可避免,但也很正常,谁都不会觉得有什么不妥。但这时候当着叶小桐的面,燕飞扬心里顿时就有点古古怪怪的感觉。 “那我们走吧。” 叶小桐连忙略略低下头,移开了目光,推着单车往前走,心里头也有点乱糟糟的。 早知道是这样的结果,刚才就不该邀请……可是,这几天,萧潇几乎和燕飞扬形影不离,下课在一起说话,中午在一起吃饭,连半点机会都不给她。 短短几天,同学间已经在传言说,燕飞扬和萧潇是“一对儿”。PS:求推荐票!求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