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文学 - 历史小说 - 大明枭臣在线阅读 - 第三十四章 供状

第三十四章 供状

    梁凤鸣放下茶杯,不快地问道:“何人在堂外喧哗?”

    站在大堂屋檐下的快班班头疾步趋礼道:“回府台大人的话,有一个疯汉不知从何处闯了进来,口称冤枉,要面见大人!”

    梁凤鸣面色微沉:“衙门每逢三、六、九日放告,他有什么冤枉,自去值堂书办处投状便是,如何胆敢私闯公堂?”他面沉如水地说:“闲人混进,多系门者纵入!将守门皂役拿下,重责二十大板!巡风快手亦有疏漏,责打十棍!至于那疯汉,此等逞习喊冤之徒,立即锁拿,听候査讯!”他飞快地从签筒里抽出三根签子,一根一根掷在了地上。

    站在大堂屋檐下的皂班班头立刻奔进堂内,将签子一一捡拾,行礼之后,退了出去。不一刻的功夫,大堂外的廊柱下就传来打板子的声音和挨板子的呼号声。

    梁凤鸣冷哼了一声,提高声音说:“二十条堂规,乃是本府细心斟酌,量拟数事,言在必行,并非套言!尔等书吏各役,务须逐一凛遵,勿稍懈怠,如敢视为具文,大胆违误,必然从重究处,绝不稍宽。凛之!慎之!”

    堂下书吏各役唯唯称喏。

    这时,从屏风后面转出一个常随,他附在梁凤鸣的耳边,低言了几句。梁凤鸣立刻说:“暂停讯问,将人犯带出大堂。速请韩同知与展通判来大堂!”

    王定光三人又被带到大堂的廊檐下跪候。

    王定光想起刚才梁知府抽签子的情形,与后世影视剧中的情形有些不同。在后世影视剧中,县官老爷动不动在公案上的签筒中拔出一支签来,往地上一掷,接下来就是皂隶用杖打人。这给人造成一种印象,似乎那支签子上写着打多少板的板数。

    他有些不解地问任昌祚:“听候査讯是一根签子,责打十棍也是一根签子,重责二十大板还是一根签子。知府大人怎么胡乱抽签子?那一根签子代表打多少大板?”

    任昌祚歪着头奇怪地看着他:“知府大人当然要胡乱抽签子了!那个签筒中的签子上写着皂隶的姓名,知府大人抽签,是点定动刑的皂役,在整个行刑过程中,不许中途换人。之所以用抽签的方式,那是另有深意,意在防止皂隶与原被告双方的亲属事先串通作弊。”他肯定地说:“签子跟打多少板子连半个铜板的关系都没有!”

    啊噗!王定光喷出一口鼻屎!

    真是感谢脑残的影视剧,哥在古人面前又秀了一把智商的下限!

    说话间,有两名官员模样的人来到了大堂台阶前。

    王定光眼尖,一眼就认出来,其中一人正是前两天微服到号房找他谈话的短须中年人——胡二口中的神秘贵人!

    梁凤鸣早就在大堂门口等的有些不耐烦了。

    韩同知和展通判两个人同时向梁凤鸣行过下官拜见上官的礼仪。

    梁凤鸣还礼之后,说:“张部院命我速去总督署议事,这疏狱的事情就由二位来cao持吧!”总督加授兵部尚书衔,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因为这两个头衔,所以他敬称张存仁为部院大人,除此之外,总督还可称呼为制台、大帅、制军等。

    韩同知和展通判都是佐贰杂员,升迁无望,平时最喜恃权谋财,听了这话犹如掉进了钱窟窿里,立刻满口子的应承。

    梁凤鸣一边往大堂外边走,一边指示工作:“这些日子抓的人太多了,班房已是人满为患,导致关押条件迅速恶化,昨日已经瘐死三人!”他在大堂门口停住了脚步:“气候逐渐炎热,我担心会有疫病爆发,你们要尽快审理,不可将待审囚犯久系不决,拘禁淹滞!”

    佐贰官平常不过仰印官之鼻息而行事,面对顶头上司的指示,韩同知和展通判不约而同地念起了官场三字经:“是是是!好好好!行行行!”

    梁凤鸣又说:“对于这次全城搜捕,坊间非议甚多,我这里已经收到了十几份请托的帖子!”他将一份名单递给二人:“你们要抓紧审讯,只要确认不是榆园匪类,能开释的就开释,能保释的就保释。”他加重语气说:“切记:以德化民,以刑辅治。”

    韩同知和展通判同时向梁凤鸣保证:“堂翁放心!下官一定竭尽全力进行疏狱!”

    梁凤鸣点了点头,说了一个好字,便下了台阶,钻进早已准备好的轿子里。韩同知和展通判一起送到了知府衙门大门外,方才互相庆幸着往回走。

    二人商议了一番,决定分别在二堂东西两侧的花厅,同时进行审理,既加快了疏狱的速度,也避免了二人因同时审理一个案件,不好分赃的局面。

    王定光又被衙役领着,来到了二堂的西花厅。衙役行礼禀报:“启禀通判大人,人犯王定光带到!”

    展通判坐在条案后面,左手端着茶杯,右手捏着茶杯盖,正在品茗。他放下茶杯,挥了挥手,对衙役说道:“嗯,你先退下吧!”

    王定光听着声音耳熟,抬起头来一看,条案后面坐着的正是胡二口中的神秘贵人——展通判。

    展通判看着他,眼睛里飞过一丝笑意,口中问道:“看你像是个有教养的人,一定会书写吧?先自己写个供状吧!”

    供状?哥从来没接触过啊!具体什么格式?

    王定光用右手食指抠了耳鬓,老老实实地回答:“字写得丑,怕污了您的法眼!”

    展通判含着一口茶水,“唔“了一声,一边点这头,一边将镇纸挪到一旁,对旁边一个承刑书吏说:“还是由你来代写吧!”

    承刑书吏躬身答了一声是,便开始了例行公事的询问。这承刑书吏每讯完一次口供,就对口供进行核对,运笔如飞地作着记录。

    清代时,刑事案件以证据作为定案的依据,但证据之中最为重要的仍然是供述,口供乃证据之王,正所谓“据供以定案”。

    不一会的功夫,讯问就结束了。承刑书吏递给王定光一张纸,要他签字画押。王定光好奇地接过来一看,真的是一份供状。

    上面抬头一行,靠中间写着两个大字:供状。里面内容写着:供状人王定光,系北直隶小五台山人氏,年二十岁。状供顺治四年五月初五,因不合夜间在大名府街道行走,违反宵禁,故被锁拿。所供是实。最后末尾写着时间顺治四年五月初十,王定光在供状人的地方签了名字,又画了押。

    承刑书吏将供状呈交给展通判。展通判扫了一眼供状便收了起来,命人将王定光带了下去。

    王定光一边跟着衙役往回走,一边暗自猜测刚才在大堂门口听到的梁知府讲话。这梁知府去总督署议事,都会议些什么事情?难道是要找回场子,商量着如何攻打榆园军的大本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