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文学 - 都市小说 - 被雷劈回小时候在线阅读 - 第277章 差距

第277章 差距

    火把节,对于无忧无虑的孩子们来说,就是个集好吃好玩热闹于一天的欢乐节。

    李云川家里准备的美味烧烤、牛羊山野味俱全的丰盛中饭晚饭,富山乡集市上各种美味的小吃零食,乡集旁的土坝子上与认识或是陌生的人手拉手围着圈一起吼着调子跳舞......

    这一天,不但是十七八岁的少男少女们玩得尽兴,几个十一二岁的孩子玩得更嗨,而且显然还没玩够。

    在李云川年吃过晚饭后,余明月就打算让李云川送他们回去了,可小龙表兄弟几个却又苦巴巴的求着,想去富山乡那如今肯定更是热闹好玩的集市上再逛逛再回去。

    余明月看了看大家的反应,见不但郑志林和三贱四个男生,连余明艳和小兰,也显然还想再逛逛,也只有点头同意了。

    毕竟这样的节日,一年只有一次,大家能聚在一起更不容易。

    特别是今天这种以火为主题,欢乐中充满了热情与活力的节日气氛,仿佛能感染到人类的灵魂,让每一个或疲倦或苍老或冰冷的的灵魂,都能在今天吸收到活力与热情。

    每个人的脸上,在这一天里最不缺少的表情,就是笑容,发自内心的笑。

    就连余明月自己,今天也玩得很过瘾。

    虽然按灵魂年龄来算,她已经算得上是活了近50岁,有着无数疮疤的灵魂中烙印着让人无法看见,却就连重生也改变不了的沧桑和丝丝看尽了世故炎凉的冷漠。

    可今天白天时,余明月也玩得几乎忘记了自己该有的真实年龄,忘记了灵魂中那些伤痛与沧桑,仿佛真的成了一个无忧无虑只有17芳华的高中小女生。

    晚上确实更热闹。可那条被当成了集市的公路上人群也更拥堵了。

    不过,在今天,没有人会去在意这样的拥堵。

    一行人再次来到集市上时,引来了越来越多的回头率。

    而这些目光,基本都是停留在余明月三姐妹的身上。

    “哇,快看快看,那边走过来三个女生好漂亮。”

    “耶。真的呢。你们几个晓得这是哪个学校的不?”

    ......

    “哎,张姐啊,你看看那三个长得标标致致的丫头。是不是大平乡余家的三姐妹啊?”

    哟,一两年没见着,模样长得一个比一个标致了喔。我给你说嘛。个儿最高那个乖乖脸,就是余老六家的老大。旁边......”

    余明月一行人,一路走来,引不来少注目时,也引起阵阵惊呼声和谈论声。

    毕竟除了三姐妹的样貌好得能令很多认识她们、不认识她们的人惊呼连连谈论外。她们富二代的身份,也能相得知情人谈论半天了。

    但细说起来,不管是在前世还是在这世。堂姐妹三人中,论样貌。余明菊算是最漂亮的一个。

    前世时,家里条件不好,余明菊小小年纪就辍学回家干了不少繁重的农活,到最后,样貌算得出众,但个子却很矮,更谈不上什么好身材。

    但这世不同,余明菊虽还不满13岁,但也许是生活条件好了,又从小就学习舞蹈的几个缘故,但身高已经近150。

    加着她那一张精致的小鹅蛋脸,就算还带着属于小女孩的天真稚气,可依然会让很多人想到用娇媚这个不应该用来形容孩子长相的词语。

    特别是在她心里算计着什么,露出那种古灵精怪的笑容时,会让人觉得简直就是个想要勾人神魂的妖。

    白天逛集市时,见过她的小男孩,不知都被她给迷晕了多少。

    围着火堆跳舞时,要不是有早已拜倒在她石榴裙下的小军和小牛牛充当了她左右手的舞伴,又有大龙小龙在旁边拿眼瞪人,那些一个个被她一个眼神看来就会脸红心跳的小男生们,说不准都会为了抢那两个可以拉她小手的位置,而发生火拼事件。

    余明艳也是一张精致小巧的鹅蛋脸,稍稍一笑时,就会显出两个小酒窝。高挺小巧的鼻子,红而丰润的樱桃小嘴,而且还有双很是勾魂的大凤眼。

    可也许是少了些古灵精怪,多了些老实人的气质,往往会给人呆萌可爱的第一感。

    余明月一直觉得自己在姐妹三人中,算是最平凡的了。

    可她自己却不知道,她那张明明是集精致甜美可爱于一体,却又矛盾的拥有沉着淡漠和些许沧桑气质的娃娃脸,虽不及两个堂姐妹的样貌娇美动人,却往往让人难以遗忘。

    一行人逛到集市边那燃烧着火堆的大坝子时,火堆和跳舞的人比起白天时多了不少,几个小的一见这热闹,劲头又上来了,嘻嘻哈哈的笑着挤进人圈里跟着跳了起来。

    随后,就是郑志林、杨小宝等几个大的,也跟着挤进了人圈。那原本三四十人的圈子一下子被扩大不少的同时,嘻嘻哈哈的笑声吼声,也比其它地方响亮了不少。

    而那其中,哈哈哈吼吼吼笑闹得最欢也最疯的,就数一向性格就太过活泼的余明菊了。

    她声音本就清亮,如今没半点控制收敛,就算四周也都是人们嘻笑声的跟着节奏的吼起,可就数她的声音最为突出。

    余明菊倒是玩高兴了,余明艳好看的柳叶眉却快要皱成了直线。

    “小月,你快看看,小菊那疯丫头,我都不知道怎么管她才好了,一天到晚就知道穿得跟着花蝴蝶一样的,她走到哪,屁股后边一准跟着一大群嗡嗡嗡的小蜜蜂。”

    这个比喻有些夸张,余明月听了有些哭笑不得,抬眼看向余明菊所在的方向时,却突然觉得余明艳打那比喻,在此时真的很贴切。

    因为此时。在余明菊姐弟几人的身后,就有七八个十到十四五岁不等的小男生,叽叽咕咕的围在一起你推的搡的说着什么。

    虽然听不到那七八个小男生在说什么,但只看他们一直跟着转动的人圈移动位置,一直保持在余明菊姐弟几人的身后,余明月就知道他们的目的是什么了。

    无非,就是想插进组成人圈的队伍里。好拉着余明菊的某一只手一起围着火堆转圈跳舞。

    而几人之所以你推我搡的。肯定是这七八个小男生都没人能有勇气摔先行动。

    倒不是余明月多聪明能一眼就看明白这些,而是在白天时,就已经上演过这样的情况很多幕了。

    做了两世的姐妹。余明月自然听得出余明艳话里的担心。

    想了想后,轻笑道:“小菊的性格是活泼了些,但她毕竟还小嘛,这年纪正是无忧无虑爱笑爱闹的时候。等再大一点要还是这样,再教她吧。”

    余明月并非是一个娇惯弟弟meimei的人。相反,余明月在几个弟弟meimei心目中,还很有威信,是个严厉却又可亲的jiejie。

    因为她把教训孩子们的时机和尺度都把握得很好。

    只不过。对余明菊这个在前世时性格内向软弱,后来婚姻也不如意吃了太多苦后性格更显沉闷,而这世。却来了个大反转,性格活泼得有些过火。聪明到几乎只能用古灵精怪来形容不说,还牙尖嘴利的二堂妹,余明月一向都把尺度放得更宽松了些。

    毕竟在余明月看来,这世的二堂妹之所以会活泼得如此张扬,如此爱美,如此古灵精怪,仿佛是在宣泄前世的种种压抑和不如意。

    余明月时常都在想,如果不是有太多的责任,令她失去了太多的勇气,不然她也希望能这样在一定尺度内放纵着重活一世。

    这样,挺好。不过,对于已有的选择,她从不后悔。

    对于余明月对meimei的宽松,余明艳一向颇有微词,和余明月数落了一条条小菊在家时的恶形恶状,小志一听,也兴奋起来,爬在余明艳的背上,开始跟着告起了他二姐的状,听得余明月哭笑不得。

    而银玲,被余明月抱在怀里,很有兴致的研究着余明月的笑容,然后学出一副副古怪的笑脸。

    姐妹两人嘀咕着说了阵话,已经是近晚上九点,原本一整天都处于兴奋中的小志和银玲,毕竟只是三四岁的小孩子,已经开始犯困了。

    余明月见被她抱在怀里的银玲,开始如小鸡啄米一样点着头打瞌睡,而爬在余明月背上的小志都已经睡着时,眼里露出温柔的笑容。

    是应该回去的时候了。

    余明月提出回家时,几个大点的孩子虽然还没玩乐够,但也知道要照顾两个小的弟弟meimei,都没有异议。

    随后,余明月才回身看着郑志林轻笑道:“志林,要不你再打电话回家请叔叔阿姨请个假,如果他们同意,你今天就去我家住,顺便在我家那边好好玩几天。”

    余明艳也马上笑了接话道:“对啊,去吧,现在正是吃水果的时候呢,山上的野菌野果也不少,顺便让你体验一下我们那里农村的生活,好玩得很呢。”

    这两年来,余明月已经去郑志林家玩过一次了,但这还是她第一次邀请郑志林到她家玩。

    第一次去郑志林家玩时,还是高一的第一学期郑志林生日那天,前世和郑志林做了七年的同学,余明月都没去过郑志林家,那次去时,余明月心里很忐忑,心情也很复杂。

    毕竟前世时,当郑志林的父母从郑志林口中知道了余明月的身世后,他们就严令郑志林离余明月远些,生怕郑志林沾上霉运。

    而郑志林却没这么迷信,一直坚持要和余明月做好朋友,所以夫妻两人在见到还不知到情况的余明月时,都会流露出种种厌恶不喜的神情。

    郑志林的父亲始终是个男人,虽然大多都是他带郑志林去报名、去给郑志林开家长会,见到余明月的次数更多,但在见到余明月时,除了沉着脸外,也不会有在言语上给余明月难堪。

    可郑志林的母亲金凤梅却不是这样。她性格一向泼辣,又好恶分明。

    在知道郑志林非要交余明月这样一个扫把星朋友后,她每次只要一见到余明月,不是板着脸给脸色看、说些不好听的话,就会明知余明月不愿跟人说起,还把余明月叫到跟前,有意无意的问一下余明月的家世。

    这种种情况。令当时的余明月觉得不解、尴尬、不安、难过的同时。也尽力的躲着避免见到他们。

    余明月问过郑志林:你爸妈好像很讨厌我,是不是不喜欢你交我这样的朋友?

    郑志林不在意的笑:没事,我从小他们就这样了。一看到我和那个女同学玩得好,就以为我和那些女生耍朋友呢,嘿嘿,他们肯定以为你是我女朋友。嘿嘿.......

    听他说出女朋友一词,就算前边还加了‘以为’两字。可余明月当时还是感觉到一阵的脸红心跳后,心里才涌起阵阵苦涩。

    她清楚,郑志林确实只是把她当成最好的同桌和好友看待,没有其它。可她。还是忍不住在心里悄悄喜欢他。

    高三第一学期时,见郑志林还时常悄悄从家里带菜送给余明月吃,金凤梅更多了些不放心。就私下找到余明月,把余明月叫出了学校大门外的小树林边。

    余明月压下心里的不安。猜测着郑志林母亲找她的原因时,也没忘记努力保持着礼貌的笑容。

    可当随后金凤梅脸上带着明显的厌恶嫌弃,说出的每一句话都如一把能将人身心都插出千疮百孔的尖刀的话时,余明月再保持不了脸上强装出的笑容。

    因为,金凤梅一句接一句,直接了当的说出永远不会同她儿子和余明月谈恋爱,让余明月认清身份的话后,又还说,让余明月就连普通朋友也别和她儿子做了,谁知道余明月命硬成那样,会不会也能连累朋友呢。

    在那样的难堪和屈辱下,余明月没有勇气去做多余的解释。

    更不会厚着脸皮跟金凤梅说出:只是我在暗恋你儿子,但我没有非份之想,仅只是想把这份不会对人说的感情珍藏在记忆中一类的话。

    为了仅剩一点的自尊心,和对好友母亲应该有的基本尊重,余明月忍着泪,表明自己和郑志林并没有谈恋爱后,又保证了会离郑志林远远的话,就逃回了学校,然后躲在一人无人的角落,流着泪无声的哭了一场。

    而后,为了自尊心、为了不失言,也是害怕真的连累郑志林,余明月努力的与郑志林cao持着距离。

    可最终,看着郑志林伤心失落的一次次质问,和郑志林的在学习上开始觉得消极,余明月终是选择了不要那仅剩一点的自尊心、选择了第一次失信于人,在高三的最后一学期,他们两人继续成为了好朋友,后来,两人因为共同的理想,考入了同所大学。

    直至郑志林工作后,与同校一个女老师相恋,而后又与这女老师结婚时,在那场婚礼上,郑志林的父母,都没有给余明月一个如对待其他宾客一样的笑容。

    看余明月的眼神,依然带着嫌弃和厌恶不算,还多了些令余明月觉得不解的怨怪。

    直到余明月被雷劈死时,余明月都不知道,那是因为就在那几年里,先是郑志林父亲所在的单位跨后被迫下了岗,一家人生活全靠金凤梅开起的服装店和鞋店。

    可市场竞争越来越大,金凤梅年纪也越来越大,进货时的眼光和思想跟不上,又没有适当的调整转型,店里的生意也越做越差,近呼倒闭。

    可他们在自己身上找不出原因,就把责任都总结归咎在了余明月身上,觉得就是因为家里有人与余明月走得过近,沾上了霉运。

    这,真的让人觉得无语,可很多人,就是这样,把失败的责任归给他人,比承认是自身不足造成了失败更容易。

    ......

    就算重生一世,余明月内心深处,依然留着当年的阴影。

    所以那次她到了郑志林家,受到了郑成林父母热情又不失亲切的招呼时,郑志林的母亲,更是多了些余明月看不懂的兴奋时,余明月有些发蒙。

    在快速适应过来那种天差地别的待遇时。余明月心里各种复杂的情绪中,并没有应该有的——受宠若惊。

    直到后边郑志林的母亲,拉着余明月聊天时,余明月才知道,原来,她和郑志林的母亲竟然是老熟人了。

    准确来说,她在不足六岁时。就成了郑志林母亲开在老电影院那条街上一家鞋店的老主顾。

    只不过。不到十年的时间里,代人受在余明月眼中开鞋店的精明胖阿姨,已经在几年前的一场大病后。变成了如今很骨感却是余明月记忆中郑志林的母亲——金阿姨。

    体重少了三十多斤,令金凤梅身材大不相同不说,连样貌也与当初胖的时候,完全变成了两个人。

    而反观余明月。虽然从六岁长到了如今的17岁,但除了身高和气质外。余明月的长相和儿时差别不大,郑志林的母亲初见余明月的第一眼,就联想到了当初好几年内,每年到店里买东西都要讲价。机灵得不像个孩子的小丫头。

    那天,相比于金凤梅夫妻的热情亲切,和金凤梅提起当年她用余明月当例子。教育了儿子很多年时的促狭与兴奋,余明月显得有些沉默。除了应该有的礼貌没少外,余明月的话不多。

    但这却让郑志林的父母对余明月有着更好的印象,觉得余明月是个聪明却不失文静温婉的女孩子。

    夫妻两人虽没跟郑志林说什么,但自那天过后,在私下里,都很是希望他们的儿子能争气点,如果有可能,就把余明月这个自身和家世都没得挑的女孩追到手。

    那次过后,金凤梅时常都让郑志林邀请余明月到家里玩,但余明月再不是当年那个单纯懵懂的高中女生,她已经从第一次见面时两个长辈的热情中,多多少少的察觉出了异样,很多次都以有事谢绝了。

    倒不是她矫情,也不是她还记恨着前世的旧事,而是因为,一方面,在这一世,她对郑志林再没有前世那样的感情。

    所以,既不想让郑志林的父母产生误解,也不想让郑志林误会。

    二来,去郑志林家,那种前世与这世太过不同的待遇,会让余明月回忆起前世太多的往事,种种复杂的情绪,搅得她心里很是难受。

    毕竟经历了前世的种种,她早已经看尽了人性中会有的各种丑陋,令她早在前世就养成了多疑的性格的。

    在与人相交时,往往会不自觉中,就带着防备。

    哪怕那两个人,是好友的父母,也不例外。

    但心里又有另外一个声音在说:他们始终都是好友的父母。

    她知道不应该也不想这样,却控制不住会把他们的真实用意往不好的方面想。

    所以,保持距离,不去,少见,是最好的选择。

    前世时,郑志林倒是跟余明月回家玩过一次的,而这一世,在两人成为了好朋友后,郑成林也提过要去余明月家玩儿。

    但一方面是余明月每次放假都会有这样那样的事要忙,不想郑志林看到她太过不像一个高中女生的日常生活。

    另一方面,也许就是有着之前那样的原因的控制不住的顾忌,所以这还是余明月第一次正式邀请郑志林去她家玩。

    此时,郑志林一听余明月请他到家里玩,心里那叫一个高兴。他早就想到听说有个大果园的余明月家玩一趟体验一下农村生活了,也厚着脸皮跟余明月说过两次,可每次放假,余明月都有各种各样的理由来拒绝,他还为此伤心过呢。

    “嘿嘿,好啊,我爸妈肯定不会反对。”郑志林乐坏了,忙不迭的跑到旁边,去跟这里唯一有手机的李云川借了电话,打回家请假。

    李云川虽不是小心眼的人,可在把手机递到眉飞色舞的郑志林手上时,他心里还是有些苦,有些酸。

    随后转身看向余明月,见到余明月脸上nongnong的笑意很是开心,李云川觉得喉头都有些苦了。

    心想:其实,比起我来,郑志林真的更配得上小月,虽然他还只是个高中生,可听说他学习也不错,以后肯定也会和小月一样念大学。

    而我......好像真的差了太多.....可我......难道真的要放弃吗?

    不!就这样放弃我做不到。哪怕现在我没有资格,但我得在小月和这个情敌还在念书的时候,更努力的奋斗几年,超过他,也试着缩小这个早已经存在我与小月之间的差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