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1章 胖兄弟,想去沙漠转转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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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综武当神捕正文卷第241章胖兄弟,想去沙漠转转么?冯素贞悠闲的弹着琴。 弹琴原本只是她的功课,作为书香门第家族的闺女,本就要学习琴棋书画针织女红,学习各种礼仪规范。 十一岁之前,冯素贞并不觉得弹琴有什么特殊的地方,对于弹琴也没有特殊的爱好,远不如放风筝有趣。 直到她过生日那天。 那天母亲给她买了只小鸟,那是一只非常可爱的小鸟,毛茸茸的,非常非常的乖巧,用手托着也不会飞走。 冯素贞感觉非常欢快,抛弃老师教的那些琴谱,随心所欲的弹琴,想弹什么就弹什么,想怎么弹就怎么弹。 无所谓乐谱,无所谓曲调,唯有发自内心的欢快,好似欢乐的鸟儿。 树上的麻雀,屋檐下的燕子,还有母亲送的小鸟,听到她的琴声,跟着她一起放声高歌,体会春日的欢快。 她快乐的弹奏,把全身心都沉浸在琴曲之中,弹出天人交感的乐章。 冯素贞恢复清醒的时候,周围已经围满了小猫小狗、麻雀飞燕,一个青袍怪客捋着胡子,从怀中掏出琴谱。 “小姑娘,你试试这首曲子。” “这似乎不符合格调。” “难道你不会么?” “我不会,难道你会?” “如果我能弹奏出来呢?” “那我就拜你为师!” “咱们命中有半师之缘,我可以教你弹琴,教你武功,但不必拜师。” 从那个时候开始,每天下午青袍客都会来教她弹琴,也会传她高深莫测的武功,冯素贞天赋奇高,天资领悟,智慧卓绝,悟性更是超凡脱俗。 无论青袍客传授什么知识,都是一学就会,很快就能学的炉火纯青。 短短七八年时间,冯素贞便从不会武功的小姑娘,变为文采绝世、武道超凡的顶尖高手,天赋着实惊世骇俗。 青袍客所学极为驳杂,见冯素贞天赋奇高,各种知识一股脑儿的传授。 上至天文星象、日月星辰,下至山川水脉、农田耕种,乃至阴阳五行、奇门遁甲、带兵打仗,亦有诸多传授。 青袍客曾自信的表示,如果冯素贞是男儿身,可以考取文武双状元。 当今天下各路天才,同年龄的天才人物,冯素贞不敢说居于首位,综合能力比她更强的,可以说是几近于无。 就算沈玉门、沈炼、陆小凤等名传江湖的人物,评分也差了一大截。 这是没办法的事情! 比武功胜负输赢难以预料,比才学着实是比不过,这方面差的太远。 综合评分往往会很蛋疼,如果不附加权重,可能会让庸才排在前列。 冯素贞没有这种问题。 她是真正的天才。 当世最为绝顶的天才。 如果红袖神尼、巫行云、日后娘娘等女高手看到她,肯定毫不犹豫收为亲传弟子,传授毕生武艺,让冯素贞继承她们的衣钵,把门派发扬光大。 天赋高,就是可以为所欲为! 如果只是“皇榜中状元”,那只是文化厉害,但她是文武双魁首。 笨鸟先飞早入林,如果聪明的鸟先飞呢?如果聪明的鸟有大鹏青鸾火凤亲自教导,并有凤凰保驾护航呢? 天赋比你高,学习比你刻苦,还能享受到无比庞大的教育资源,能够得到诸多奇遇,还会经历无数历练。 这样的天才,该如何去追逐? 只能跟在屁股后面吃灰! 能看到影子,都算是绝顶人物。 沈炼对此非常的淡定。 因为沈炼五六岁的时候,便知道当世有无数天才,这些天才不仅具有超卓的天赋,还有出门捡宝藏的福缘。 和他们争夺有什么好处? 跟着蹭他们的福缘不香吗? 为何非要用自己的短处,去对比这些人的长处?何必要事事争第一? 在自己最擅长、最喜欢、最全神贯注的方面,达成当世之绝巅,就算某些方面稍差,那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听着冯素贞的琴声,沈炼觉得自己的思绪,回到最无忧无虑的时代。 空气中弥漫着欢快的氛围,沈炼心头盘踞的魔念和杀意,随着琴声悄然散在风中,只觉得自己到了桃花源。 无忧无虑,无拘无束,畅快自如。 韦青青青最近几日的指点,与琴声碰撞出无数灵感,闪现智慧的火花。 墙内,冯素贞悠然弹琴。 墙外,沈炼随心所欲练拳。 姿势虽然称不上好看,但却完美的契合琴韵,一招一式浑然天成,整个人好似脱离世界,进入到图画之中。 人在画中游! 若是有擅长丹青的大师,看到沈炼流畅自然的挥洒,必然能够绘制出流传千古的画卷,甚至能把琴韵拳意,乃至于沈炼的武道,融汇在图画之中。 “好!” 一曲终了,唐竹权叫了声好。 这胖子最是喜欢看热闹,而且向来是看热闹不嫌事大,在沈炼似睡非睡将醒未醒的时候,扔出去一大铜钱。 沈炼在墙外顿悟武道,挥拳演练,虽然没有明着说卖艺,但还是引来上百位百姓观看,外面围了一大圈人。 眼见唐竹权扔出铜钱,百姓们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随即也扔出钱财。 更有江湖月报特约撰稿人,看到这般场面之后,立刻记录在衣袖之上。 对! 本世界是有报纸的! 天机阁发行的江湖月报,售价并不算是便宜,主要售卖给各大门派,某些奇闻异事,还会卖给戏班、剧院。 最近一段时间,江湖月报想要采访沈炼,得知沈炼在杭州,特意派来报社最火的头牌记者——悲派三婶! 悲派三婶有个贴身助理,乃是金陵慕容氏的旁系,名为慕容子。 这俩人怎么形容呢? 悲派三婶言语如刀,比沈炼嘴贱程度更胜十倍,能不被打死,完全是因为笔杆子硬,并且只采访大侠豪侠。 慕容子看什么都是阴谋论,最擅长断章取义、添油加醋、颠倒黑白,你给她三尺笑脸,她能写出五丈血河。 实话实说,她们俩写出来的东西颇为有趣,当做故事看非常的好玩。 只不过,千万别当真! 这俩人深谙记者的职业cao守,嘴里没有一句实话,全都是捕风捉影、胡编乱造的胡言,所以她们只采访侠客。 ——要不然真的会被打死! 沈炼今日的作为,那就是: 震惊!沈家破产,沈炼沿街卖艺。 兄弟阋墙,沈家破产之谜! 六扇门神捕,为何沿街卖艺,究竟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 反正肯定没有半句好话。 百姓扔钱的场面,也被最擅长速写的画师记录下来,刊登在报纸上。 然后,沈炼就彻底出名了。 沈炼哪知道这种事,只看到飞过来的大把铜钱,还有在远处笑的满地打滚的死胖子,顿时知道是谁搞的鬼。 孙贼,老子今天帮你减肥! 沈炼飞身而起,龙爪手抓向唐竹权颈后的肥rou,唐竹权反应奇快,懒驴打滚避了过去,连滚带爬准备跑路。 “跑?你能往哪儿跑?” 沈炼冷哼一声,飞速追逐,唐竹权身宽体胖,轻功虽然不俗,却如何比得上沈炼?刚刚出城便被抓住衣领。 沈炼单手提起唐竹权,任凭肥硕的身子如何挣扎,手臂也是岿然不动。 沈炼的臂力,已经完全达到施展滑铲的水平,可以凭此去对付老虎。 说的文雅一点,这招叫做:其臂使壮夫攀之,悬身下缒不能动。 纪晓岚写的! 滑铲的传说便是从此而来! “你最近很闲啊!” “我爹那里没什么事儿,就让我回祖宅看看,这不是巧了么?” 唐竹权露出讨好的笑容,好似刚刚拆完家的哈士奇,又像对沈炼表示,虽然我这次认了错,但我下次还敢。 当年唐老人脱离唐门,选定的安家地点是杭州,根据离开时的约定,他们不能修行暗器,全部都转修武道。 唐老人专修枪法。 唐竹权专修指法。 据说还有一脉分支在苏州,主修的也是枪法,只不过唐老人这一脉练的是快枪,苏州那一脉练的是霸王枪。 唐老人在沐英麾下供职,唐竹权无所事事,今日在东,明日在西,虽然时常行侠仗义,却也惹来无数麻烦。 唐老人觉得这样不是办法,便严令唐竹权在祖宅闭门思过三月,并请来唐竹权最怕的“八姑妈”亲自看着。
唐竹权天不怕地不怕,就算被沈炼提着,也敢和沈炼龇出哈士奇之牙。 唯独惧怕八姑妈! 因为八姑妈的嘴实在是太碎了。 每次看到唐竹权,都是三连问: 什么时候减肥? 什么时候娶媳妇? 什么时候生孩子? 问完这些问题就开始数落,说他年过三十还是那么跳脱,不够稳重,说他喝酒吃rou不忌口长了一身肥rou…… 从相遇开始计算,一刻钟之内,至少能数落三百句,并且全都不重样。 唐竹权甚至觉得,如果自己哪天需要练定力,八姑妈能提供最大帮助。 只要自己能在八姑妈连环不断的唠叨下心如止水,定力就算彻底大成。 八姑妈倒也不是什么坏人,对于唐竹权非常的爱护,就是嘴特别碎,唐老人让唐竹权闭门思过,八姑妈却悄悄给他开后门,让他可以出去逛逛。 然后就被沈炼提了起来。 “你小子是不是很闲?” “怎么?你有事情做?” 唐竹权露出兴奋的光芒。 在江湖中游荡算不务正业,和沈炼去办案子,绝对算是正经事。 无论是八姑妈还是老爹,对此都绝对没有意见,反而会非常支持。 沈炼点了点头:“有案子,还是非常大的案子,丐帮帮主萧峰,拥翠山庄少庄主李玉函,还有我堂哥沈浪,我堂弟沈在宽,全都会参与其中。” “你堂弟?金科状元?” “看你这模样,多半是在家被老爹给训了,这么个大案子,肯定有数不尽的冒险,出来玩玩,长长见识。” “真的是大案子?” “我堂弟是状元郎,我如果糊弄状元郎,我们家那些长辈,肯定会抡着拐棍找我算账,过年都回不了家!” “说的是,咱老唐这次要见见状元是什么模样,那可是文曲星君啊!” 状元≈文曲星君! 这个说法在苏杭之地颇为流行。 主要原因当然是,文曲星君下凡的许仕林高中状元,打开雷峰塔,救出了自己的母亲,随后全家飞升仙界。 金榜题名,人生四大喜事; 破塔救母,华夏孝道之基; 从各个方面来说,这个故事都非常符合华夏思想,就连朝中那些老儒,对此也颇为推崇,宋濂甚至题过字。 这个故事是谁写的呢? 沈炼不知道! 很可能是法海写出来的! 要不然就是李寻欢写出来的! 反正不是沈炼! 没有证据,不要胡说! 唐竹权笑呵呵的回家,心说这次终于可以应付八姑妈,当真是大喜事。 至于沈炼说的大案子,究竟要去什么地方,唐竹权暂时不知晓,否则他可能宁愿听八姑妈唠叨,宁愿被老爹禁足三个月,也不愿意随沈炼去办案。 太特么热了。 七月份,最热的时候,让一个三百斤大胖子去沙漠,这种感觉…… 想想就让人觉得浑身舒畅。 沈炼浑身舒畅的返回府衙,正想喝杯酸梅汤解暑,澹台镜明给沈炼送来了一份书稿,然后沈炼的表情是: d ╯︵┻━┻ 悲派三婶的动作很快,半个时辰就写完了书稿,不过她刚刚写完,就被客栈店小二,下五门聂小虫给盗走。 济南的案子过后,聂小虫一直都在江湖中潜藏,专心的做着路人老祖、解说天尊、捧哏神王、龙套菩萨、炮灰罗汉等前途光明、志向远大的职业。 他最近的伪装身份是店小二。 就是传说中的“天下第一情报师,只要给钱什么都知道”的店小二。 聂小虫认识悲派三婶,本想看看她最近编了什么故事,找点乐子,没想到竟然看到有关沈炼的乐子。 为了天机阁的存续,聂小虫做了司空摘星的勾当,玩了次妙手空空。 再然后,以百两黄金的价格,把书稿和情报卖给澹台镜明,随即买了最优良的宝马,快马加鞭,逃之夭夭。 沈炼看到书稿之时,聂小虫已经骑马赶到百里之外,换了新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