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来吧,我的爱马!!!
在大概七八岁的时候,叶观武看过一点《说唐》,但很快就不看了。相较之下,同样是争霸故事,《三国演义》更对他的胃口。 尽管仍没有超脱“演义”的范畴,相当一部分内容与真实历史并不相符,但至少,三国的故事可以被称之为“润色”,好故事都值得润色。关老爷的大刀八十二斤,减一半,差不多就是满满一箱苹果的重量,普通人努努力,应该也能提溜起来。这么一来,大家对关老爷的力气就有了更直观的了结——比这一箱苹果还重一倍的刀,能甩得有声有色,真不愧是武圣。 同理,赵子龙能杀个七进七出可真威风,当然,前提是曹cao说了要活捉他,这大白脸有些时候还挺够意思。 诸葛亮的三寸不烂之舌固然厉害,但,究其根本,还得是鲁肃帮孙权算清楚了这笔账,让他下定决心跟刘备结盟。 以“一盒酥”、“鸡肋”为代表,杨修那流传千年的小聪明令人印象深刻。但,从深层政治家的眼光看,他最后的悲惨下场,似乎也和参与进下一代曹氏权力的争夺有关。 这些故事,让人看了之后感慨万分,回味无穷,这得益于尽可能贴近真实的细节。但是,在《说唐》里,看到李元霸动不动就举起八百斤的大铁锤,两胳膊一伸,四头大象都拉不动,你就会觉得“啊,真牛逼,但是该吃饭了”。 然而,此时此刻,活的李元霸就站在眼前。 所谓四象不过之力,究竟是一种怎样的级别……叶观武也在交战中,一点一点体悟到了。 ———— “原来如此。” 鸡仔的呼吸有些粗重,在逐渐密集的雨丝中,他的眼睛好像在发光,“我一直以为你是空手上阵的,出于公平,才和你空手对打到现在。这么看来,真是大错特错。” 开启宝具后,他身上的木讷和呆傻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原本说话时的结巴,似乎也不复存在了。 如果光听单田芳老师的隋唐评书,或许会觉得他是个憨傻可爱的小伙子,从而忽略李元霸的本质。 他是一台阴郁、古怪,且效率极高的杀人机器。 叶观武不知道他要做什么,但本能已经在疯狂预警,让他下意识沉肩坠肘,摆出了武术中的防御姿势。 “你将手、脚,还有身体的其他部分,都磨练成了兵器。”他的目光剜向叶观武的四体,分明是赞叹的话,却说出了无比阴沉的语气,“想必付出了很多时间吧?” “即便我未着寸甲,真正能让我流血的人也不多。” “既然如此……” 他微微偏过头,望向大桥底端那融化了无尽黑暗的江水,猛一跺脚,踩得整座桥面摇晃起来,一边怒声道,“来吧,我的爱马!” “【万里烟云照】————!!” 终于,无愧于rider之名的宝具,堂堂登场! 这是一匹纯黑色,肌rou虬结的高大战马。 头至尾,长丈二;蹄至背,高九尺! 叶观武前几天还骑过亚瑟召唤出的土库曼战马,但,与眼前这头相比,简直像是营养不良一样。巨大的战马从黑夜中跑来,马蹄落在混凝土浇筑的桥面上,发出踏踏之声。它的四肢都是纯黑色,健硕的马身上,缭绕着飘飘烟云,在它奔跑过的道路上留下痕迹。硕大的马头上,佩戴着一幅森然铠甲,每一处肌rou的线条都是如此完美。仅从外形上来说,它集合了战马和驮马的双重优点,让叶观武不禁怀疑自己的眼睛。 这真是凡间能有的生物吗? “咴——咴————!!” 下一刻,万里烟云照扬起前蹄,隔着漫长时光,对自己阔别许久的主人撒欢。 翻身上马的那一刻,不管鸡仔愿不愿意,都再一次变成了李元霸。 不愧是rider的坐骑,马鞍之上,赫然挂着一对擂鼓瓮金锤,乍一看,还以为是挂了两个金色的大南瓜,因为这玩意儿的造型就不像是人能举起来的。但鸡仔只是轻轻一提,便将这八百斤重物提在手中,腕子一动,各转了一圈,呼呼生风。 这一刻,日夜苦练的武术技巧,一下子失去了其价值。 “咚——!!” 鸡仔轻轻一夹马腹,万里烟云照后足一蹬,直接腾空的瞬间,叶观武觉得自己四肢不听使唤了。在两者的身体真正接触前,意念已经先行交战,而这一轮,叶观武的意念,无疑落入了下风。 废话。 看到这能一蹄子把人脑瓜都踢碎的大马朝你砸下来,但凡是个智商正常的,肯定都怂了。 《说唐》中,这个病恹恹的杀神每上战场,都要用这对瓮金锤夺走数千、数万条人命。数量实在太多了,以至于每次读到时,叶观武总是没什么感觉,把这当做一个单纯的数字。 真正直面大锤时,又是另一番体验。 那数千数万的军人,在临死前,看到的都是这番光景吗? “……” “动……”他咬紧牙关,生死关头,也顾不上这许多了,内心极力痛骂道,“快点动起来啊你这个废物——!!!!” 几乎是硬拔起自己的腿,往旁侧一个大跳。那一瞬间,恐惧好像摄住了他的身体,连原本轻车熟路的翻滚卸力都没做出来,以头抢地,牙齿都磕在水泥桥面上。
然而…… “轰——————!!!” 身后传来的动静,让叶观武心中一颤,他几乎可以肯定,要是刚才挨实了,连自愈的机会都没有,就会被直接打成碎片。万里烟云照的跳跃,瓮金锤的重量,再加上鸡仔本身的怪力……一锤子下来,足以将挡在面前的一切事物清扫干净。 敦实的桥面,在落锤之处被生生砸出一个大坑,而这个坑的深度,远远超过之前鸡仔锤击地面时留下的坑洞。似乎因为力度过大,在其中心的粗沥青都被挤压成了更加紧密的形态,冒出一小簇白烟。 瓮金锤拔出,细碎的小石头从上面滚落。 这是叶观武第一次有这种体验,从方才的弹跳力来看,酒虫对他的加持应该还在,但身体就是动不了了。好像掉进了一个看不见的泥潭,每一个动作,都只会让自己陷得更深。鸡仔拔出锤子,万里烟云照重新直起四肢,眼瞅着就要重整攻势了,他却还是站在原地,牙关紧咬、双腿发抖、面色铁青,连一个像样的架势都没摆出来。 是气势。 压倒性的气势差距,就像草食动物在知道无法逃脱追捕后,索性选择钻进捕猎者的口中,减少痛苦一样,这同样是生物的本能。 “要谢谢你呢……这是我来到这里之后,玩的最开心的一场。”鸡仔也察觉到对手的变化,转动锤柄,冷声道,“我会好好记住你的。” “咚——!” 配合着万里烟云照的急速突进,鸡仔横向挥动大锤,径直朝叶观武的腰身砸过来。 神驹的速度,远远不是凡马可以相提并论的,也完全超乎叶观武的预料。这一刻,他知道已经没有任何角度可以闪开了,过往学到的技术,在此刻变得一片空白。他没有做任何动作,只是呆呆地站在那里,等待自己的结局。 …… 一股强烈的意念从后颈逼过来,流入脊椎,顺势抬起了叶观武的右臂。 “嗤——!!” 伴随着高压水柱切割机一般的声音,一根金丝——酒虫用以修复这具身体的原材料,竟然从他的手腕部位喷射出来,瞬间延展出几十米,粘住了之江大桥两侧的钢铁吊索。 千钧一发之际,叶观武很被动地拉住金丝,收紧,猛地一拽,竟然原地腾空,惊叫着朝吊索方向飞去。 “轰!” 势大力沉的瓮金锤,堪堪擦过其脚后跟,带起一阵大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