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文学 - 历史小说 - 赝医在线阅读 - 第六百八十二章 各种颜色都让他瞧瞧

第六百八十二章 各种颜色都让他瞧瞧

    杨泽问要不要把李博文当个幌子,其实就是说要不要给其他的李氏皇族看看,他杨泽是会善待李氏皇族的,所以不要反抗他,这和独孤女皇当初的做法是一样的。◇↓頂◇↓点◇↓小◇↓说,x.

    虽然独孤女皇大杀四方,把李氏皇族的人给杀掉了好大一批,可她终究也是没有动太原的诸侯,原因就是她一来不可能把皇位传给独孤家的人,最后还得是她儿子当皇帝,那这天下还是姓李的,所以她没必要真把李氏皇族给连根拔起,这点太原的诸侯也都是知道的。

    二来就是太原的诸侯也真的是很窝囊,让独孤女皇没法起加害之心,别管那些太原的诸侯是真窝囊还是假窝囊,反正不敢反抗独孤女皇是真的,独孤女皇也需要这样一批人,用来显示她即使篡了位,却也还是对李氏皇族很优待的,李氏皇族也不需要绝死反抗,起兵造反。

    所以,现在太原的两个老王爷开始两边下注了,杨泽便问沈得印和王配伦,要不要拿李博文当个幌子。

    沈得印想了想,组织了一下语言,便说道:“太尉,属下以为没有必要,这李博文无官无爵,只不过是个王孙罢了,虽然是诚亲王的孙子,可从朝廷的爵位上来讲,他不过是一个平民百姓罢了啊,要是太尉你收下了他,那就显得太尉你太不值钱了,什么样的人都要,那以后再有李氏皇族的人来投,那他们如果出的是庶出的儿孙,那太尉你收还是不收呢?”

    王配伦点头赞同,说道:“太尉,李博文来投,万不可给他好脸色,反而要责骂一番,反正他什么也不是,骂一顿。又能如何,只要削了他的面子,呸,他有什么面子,反正只要好生难为他一下,他背后的诚亲王才会出面,诚亲王李时来投,太尉才可以答应啊,拿诚亲王当个幌子,那这幌子还算是有点儿份量了。”

    李博文虽然是王孙。可却没有被封爵,独孤女皇是不可能给一个窝囊王爷的孙子,加封什么爵位的,所以从出身上来论,李博文属于金枝玉叶一样的人物,可从身份地位上来论,那李博文只不过就是一个平头百姓,以后他有什么样的爵位,那终究是以后的事。至少现在他还什么都不是。

    杨泽志向远大,沈得印和王配伦是都知道的,所以在这种事情上就要更加的谨慎,如果这次收了李博文。就等于是吃了个哑巴亏,大家都能看出这是两边下注的结果,可万一以后别的实权人物也有样学样,那不就糟糕了么。

    远的不说。就说近的,那些送儿孙来给杨泽当人质的大将军们,就会立即感到亏了。早知道杨泽这么好打发,那他们干嘛要送长子长孙,或者最疼爱的儿子来,随便找个不受宠的孙子来当人质不就得了,人心马上就会散了。

    杨泽听了之后,皱起眉头,道:“你们说的,和本王想的,几乎是一模一样,如果这次收了李博文,那以后再有这种事,可就麻烦了。万一别人都想着两面站队,那对我们来讲,可就是大大地不利了。”

    沈得印和王配伦这才松了口气,他们和别的大臣们不一样,别的大臣都是大方帝国的大臣,而他们则是杨泽的大臣,一身荣辱富贵都在杨泽的身上,要是杨泽完蛋了,那他俩跟着就得完蛋,想换个队站都不可能,所以杨泽能不能听得进去劝告,对他俩来说是至关重要的。

    以前杨泽都是很有主意的,什么事都自己做决定,这还是头一回他不做决定,然后问他俩的意见呢,虽然杨泽还是声称,他俩的想法和他的一样,可却不是同意了么,这就是对他俩能力的肯定。

    杨泽又问道:“那么,该如何对待李博文呢,估计他就快要来了吧,而且还是会比李博智早到,你们说该怎么办,怎么对付他?”

    沈得印想都没想,直接就道:“狠狠揍他一顿,不用什么别的理由,就是对他说,他一个平头百姓,也想着来投靠,不自量力,这样就行了,羞辱一番赶走即可。”

    他顿了顿,又道:“不过,对于说他是平头百姓的话,还是不要让别人听到才行,要不然以后民间中有能力超群之人,岂不是不会再来投靠太尉了,如果太子再装出一副礼贤下士的嘴脸,那他可就会实力大增了。”

    杨泽了点头,沈得印想事情还是比较全面的,而且简单粗暴,当然,对付李博文这样的人,也不需要多么温柔,哪有那么多闲功夫和一个废物王孙磨叽,那不是浪费时间么。

    王配伦没有沈得印那样的头脑,可他的执行力却要超过沈重印,他立即道:“太尉,属下愿意去给那位王孙一点儿颜色看看,让他知道知道自己的身份地位。”

    杨泽哈地一笑,道:“赤橙黄绿青蓝紫,各种颜色都要让他好好瞧瞧。嗯,他要是在你这里吃了瘪,估计要么回太原找他爷爷李时哭述,要么就去找那个李博智了,然后投到李重九的阵营里去,如果他能这么冲动,那就实在是太好了。”

    沈得印和王配伦都笑了,可他俩却都有点儿不以为然,认为李博文不会那么冲动吧,窝囊和愚蠢应该是不一样的,李博文要是一个窝囊王孙,听说他以前就是如此,那么他就应该跑回太原去找家长哭,这才符合他以前的所作所为,可要是冲动起来,跑到了李重九的阵营,那就不是窝囊,而是愚蠢了,这个应该是不可能的。

    杨泽道:“好了,一个王孙而已,就说到这里吧,剩下的事交给王配伦去做便好,咱们还是看看地图,说说正事才对。”他挥了挥手,表示此事讨论结束。

    三个人打开一幅地图,开始研究起太原附近的山川河流了,哪里可以驻军,哪里会成为决战的战场。

    讨论结束之后,王配伦离了大帐,便带了一大队渤海勇士,往北而去。去等候李博文了。

    来长安的路上,那天因为演戏,李博文耽误了一晚上,可他也算是个明白人,知道这事不能磨蹭,他着急要去投靠杨泽,可李博智他们也着急去投靠太子李重九啊,虽然两个王府暗中联系,但现在表面上却也是敌对关系了,要是他不殷勤着点。怕杨泽会认为他投靠不诚,那不就麻烦了么。

    而且,李博文知道,李博智会拼命赶路的,他们两个兄弟再也不会象以前那样和睦相处了,因为两个人都长大了嘛。

    一路拼命赶路,李博文深怕被李博智赶上,可万幸的是,不知什么原因。李博智的卫队并没有玩命地赶路,卫队行进不快,只是正常速度罢了,竟然让他先一步赶到了长安。

    离长安不过数十里路了。李博智抬头看了看天色,只要再加把劲儿,说不定能赶在天黑关城门之前进城,那样今晚他就能去拜见杨泽了。只是不知杨泽住在哪里,听说是一直住在兵部,可会不会换地方。却是没有打听出来了,毕竟诚亲王不敢派太多的耳目,在京城里打探消息,怕被人发现。

    当李博文带队正走着呢,忽然见前面大路的拐弯处,放着几张胡凳,胡凳上面坐着好几个人,竟然清一色都是官吏的服色,衣着光鲜,都穿着崭新的吏服,就算不是官员,而只是小吏,可几个人一排坐着,看着也挺有气势的。

    见那李博文大队人马过来,这几个小吏一同站起身来,当先一个小吏拱手叫道:“敢问马上之人,可是诚亲王王孙?”

    李博文立即勒住座骑,心想:“他们怎么会知道我是谁,难道我在长安很有名吗?这不可能啊!”

    他在马上也冲着这小吏拱了拱手,道:“某,便是李博文,请问阁下如何称呼?”

    这几个小吏听了,竟然一起跪下,刚才说话那个小吏抬起头,满脸谄媚地道:“小人刑部主薄刘知玉,拜见王孙。”说着,还象模象样地磕了三个头,他身边的几个小吏也是如此,非常的恭敬。

    李博文心中奇怪,刑部的主薄?虽然是个小官,可却也是官,可他们几个人为何只穿吏员的衣服,却不穿官服呢?

    他是王孙,再怎么样也是李氏皇族成员,就算在太原装窝囊,可王孙就是王孙,身份还是远超一般贵族的,所以见有当官的给他磕头,也没怎么在意,只是感到有些奇怪罢了,他道:“各位大人快快请起,不必多礼。不知各位大人为何等在此处,可是专门等某的吗?”

    刘知玉爬起身来,满脸都是笑容,道:“小人是奉了刑部王侍郎之命,特地等在此处的,专门迎候小王爷,我家王侍郎说了,只要小王爷到了,就立即迎接到他住的地方去。”

    李博文微微一怔,心想:“王侍郎?不会是王配伦吧,听说他可是下任的刑部尚书,是燕王杨泽跟前的大红人,他怎么会在此处等着要见我呢,这个好奇怪啊!”

    现在朝廷六部的刑部是没有尚书的,左右两个侍郎的官位也只有一个侍郎,就是王配伦这个侍郎了,王配伦是必定会当上刑部侍郎的,只是时间早晚问题。

    只不过因为他的资历实在太浅,光靠紧跟杨泽的屁股后面是不够的,他还得有些资历才成,总不能几个月前还是一个县的小官吏,然后一蹦就当上了尚书之一吧,这也太明显了,好歹现在的尚书令沈得印,以前还是刺史呢,杨泽就算要安排自己人,也不可能做的这么明显,能让王配伦当侍郎,已经是火箭一样的升职了。

    李博文听说是王配伦,他连忙道:“好啊,那便请刘主薄带路,引某去会一会王侍郎吧!”

    那刘知玉立即上前,拉住了李博文的马缰,笑道:“由小人为王孙引路。”

    李博文感觉有点儿不对头,他是来投靠杨泽的,说白了是来拍杨泽马屁的,还不知道能不能拍得上,可现在杨泽的亲信手下,嗯,是手下的手下,竟然来迎接他,这本来就够奇怪的了,还为他牵马,刚才还给他下跪磕头,这事儿怎么看怎么不对,都把他搞糊涂了。

    可刘知玉一口一个王孙,李博文就又以为是对他王孙身份的尊重,所以感觉有点糊涂,却也没有反驳,没有拒绝刘知玉的“好意”。

    刘知玉算是王配伦的心腹之一了,当王配伦一入主刑部时,刘知玉便是第一批投靠的人,拍王配伦的马屁,那叫拍得一个响,王配伦又在用人之际,便顺理成章地把能拍他马屁的人,安排到了重要的岗位上,而那些拍马屁的人是不是真能胜任,那就要看遇到什么样的事儿了。

    当王配伦找来刘知玉,让他去完成这个任务时,刘知玉大喜,这种陷害人的勾当,他以前可没少做过,现在竟然对一个皇族王孙去做,这说明王侍郎很信任他啊,把他当成了自己人,那他当然要好好去办了。

    等见了李博文之后,只不过短短几句话的功夫,刘知玉便给李博文下了定义,这是一个没有见识过真正世面,还嫩得很的一只小雏鸟,新鲜之极,适合一口活吞。

    刘知玉牵着马,没走多远,便到了一座小镇子,镇子不大,大概只有百十户人家,说是村子也不为过,但房屋整齐,道路干净,还是用石板铺的路,一看便知这是一座很富有的小镇子。

    进了镇子,刘知玉回头笑道:“王孙,这座镇子是宫里大总管梁公公的封地之一,以前是个大财主的,专门用来酿酒,富裕的很,富裕得很啊!”

    李博文心想:“怎么非要叫我王孙,这两个字听起来,可颇觉刺耳,让人着实有些尴尬啊!还有这个小镇子是个宦官的封地?宦官竟然会有封地,这可真是莫名其妙了!”

    他对朝廷中的事不太了解,自然不知梁大忠竟然被封了侯,而且还由杨泽给他弄了一大块的封地,他只是觉得一个宦官竟然有封地,实在是不可思议,这不是对朝廷封赏的讽刺了么,宦官凭什么会有封地啊!

    等进了小镇子,还没走多远,原本空空荡荡的路上,却突然窜出来几十个彪形大汉,个个身高体壮,长相凶悍,这些大汉全都穿着军服,手提刀枪,那刀枪全都是超大号的,就如同这些彪形大汉的个头一样。

    这些人当然就是渤海勇士了,其中领头的渤海勇士喝道:“什么人,竟然敢让朝廷命官牵马,报上名来!”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