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零九章.薛蟠疯狂刷助攻
诸天:从斗罗开始落墨正文卷第五百零九章.薛蟠疯狂刷助攻薛宝钗还不清楚,就在刚刚,自家哥哥的思想已经发生了变化,眼见自家哥哥出面主持大局,也就放下了指挥的心思,安心坐在马车里。 隔着竹帘。 望着车厢外飘荡的细雨。 不知不觉的就松了口气。 她是个聪明的女孩。 看着那些薛家的家奴收拾起了现场,而且,并不是草草收拾一番了事,是将金银玉器什么的都收拾了起来,甚至于,重新装车找马。 顿时就明白了这位大侠的好意。 在刚刚的突然袭击中,不少马车都变成了支零破碎的模样,一些锦缎,沾染了泥巴与雨水,自是失去了价值,不过,还有不少物资却是有价值的,诸如金银,哪怕被切成了碎块,也能用,故此,舍弃掉一部分软性物资后,这些金银玉器之类的硬性物资,也被重新装到了剩下的马车上,还多了十几匹驽马。 路边,堆满了各种各样的箱子。 有的箱子里,放着丝绸。 有的箱子里,放着珍珠。 金子、银子与宝石是硬性流通货币。 可珍珠、玛瑙、丝绸之类的却不是。 一辆马车的负重上限并不高。 自然是要捡保值的东西带走。 不过,就算被迫卸下了一部分物资,挪出空间,装填金银玉器,损失不小,薛宝钗却也没耍什么小心机,并没把这些东西塞到林朝辞乘坐的马车里。 即便这么做可以进一步减少损失…… 冒着小雨。 前前后后忙活了半个小时。 薛蟠才把车队重新整理好。 从一匹驽马上翻身而下,薛蟠总算是回到了车厢里,摘下斗笠,把蓑衣放在靠近门口的位置,这才坐了下来,从衣袖里拿出几包被黄纸包裹的茶叶,放在了桌子上,不好意思的搓搓手,笑道:“兄弟勿怪,这荒郊野岭的,买不到好茶,我又是个不怎么喝茶的粗人,不知道什么茶合你的胃口,也就每样给你带了两包,都是我meimei和我娘时常喝的茶,见谅,见谅哈……” “薛兄言重了。” 林朝辞解下腰间的小水壶。 放在桌子上,食指轻轻一弹。 再扭开瓶盖时,一股酒香就冒了出来。 男人嘛,有几个不好酒? 薛蟠顿时就瞪圆了眼睛。 闻了闻酒香,眼神一亮:“这是女儿红吧?” “你尝过?” 林朝辞屈起食指。 用指关节一敲桌。 茶杯里面的茶水顿时消失。 先给薛蟠面前的茶杯倒上一杯酒。 再给自己面前的茶杯倒上一杯酒。 挺不伦不类的。 明明是茶杯,装的却是酒。 不过,不管是林朝辞还是薛蟠,都不是拘泥于礼数的人,眼见林朝辞倒完了酒,薛蟠也就没跟林朝辞客气,拿起茶杯,与林朝辞碰了碰,抿了一口,顿时就感觉稍稍发冷的身子热乎了几分:“女儿红嘛,我这个扬州人肯定是尝过的,也不知道兄弟伱知不知道我们南方那边的冬天,特娘的,阴冷阴冷的,不喝点酒御寒,穿的再多也没用,像这女儿红,我就在酒楼里喝过,不过,没你这好喝是真的。” 林朝辞笑呵呵的拿着茶杯。 一口口抿着杯中的女儿红。 他上辈子是个北方人。 在冬天,泼出去一盆水,半分钟左右就能凝冰的那种。 是真不知道南方这边的冬天咋样。 不过,人活着的意义,就是见到新鲜的事物,见到新奇的场景,见到自己以前从没见到过的东西。 就像眼下一样。 他见到了活生生的薛蟠。 将来,也许还能见到郭靖,见到诗仙李白,见到李淳罡,见到不良帅,乃至于始皇帝,不管这些人是否是真实的存在,是不是历史中的那般模样,这都是刻在他的骨子里最深处的浪漫。 薛蟠酒量不高。 这时还没有纯度比较高的白酒。 千杯不醉,是因为喝的不是二锅头。 只要膀胱能撑住,喝多少都没问题。 一杯酒下肚,薛蟠顿时就感觉舒服了不少,身上暖洋洋的,就像日有所思夜有所梦一样,借着几分醉意,试探着林朝辞对薛家的看法。 士、农、工、商。 商人,是社会地位最低的。 比如说,出门在外,只能穿麻布材质的衣服,别管你有多少锦缎丝绸,就是不让你穿出去。 种种歧视,把商人搞的相当难受。 商人家的儿女,自然也备受歧视。 薛家有“皇商”的身份,又与四王八公一脉同穿一条裤子,例如,薛蟠的父亲就和当今荣国府贾赦,同在先太子手下当差,只是二人的地位不同,一个是钱袋子,一个是狗腿子,也不好相交过甚,不过,混个脸熟还是不难的,地位倒也不像很多人想象中的那般低。
可是,也要看和谁比。 与贾家相比,薛家就是商。 之前,向问天所言,他虽然隔着很远的距离,却也听见了不少,一位与十万大军中可来去自如,寿命长达三百年的大宗师,地位堪比国之柱石,就算放在那些江湖高手辈出的王朝中,都是顶梁柱般的存在,更别说放在眼下求贤若渴的后汉一朝了,当真是个香饽饽。 就算娶,也是娶高门大户家的女儿。 朱门对朱门,竹门对竹门。 若说起来,还是他们薛家高攀了呢! 这撮合,真不是想象中的那般简单! 只不过,让薛蟠了松了口气,林朝辞倒没什么歧视,商人也好,士人也罢,大不过他手中的生杀予夺之力,便是那后汉一朝的皇帝,只要他想,也可以将其从那张龙椅上拽下来。 他喜欢的,就是最好的。 因为他本身就是最强的。 薛蟠还没认清“拳等于权”的现实,不过,这也和他从小到大接受的教育有关,一个已经定型的三观,从来就不是那么容易更改的,故此,林朝辞也没跟薛蟠解释,望着薛蟠好似找到了答案后,穿上蓑衣,戴上斗笠,风风火火离去的背影,哑然失笑着,摇了摇头。 拿起桌上的小水壶。 食指一弹。 这一次,倒出来的是香甜的葡萄酒。 “还是太年轻了啊!” 林朝辞笑而不语,抿着葡萄酒:“也只能说傻人有傻福吧,对于一名三观成型多年的后宅妇人而言,荣国府贾家,可远比一个有点武力的毛头小子更适合自家的女儿,世人皆求荣华富贵,却没想过,这天下最荣华富贵之人,乃是天子,而天子能享受荣华富贵的原因,也不过是因为他掌握着天下的兵马,哥哥与mama的意向相反,究竟来不来见我这个外人,更多的,还是取决于她自己的想法了。” 如此想着。 林朝辞伸了个懒腰。 掀开竹帘,推开窗。 摸摸窗外随车队而行的黑马。 顺手,扔过去了一个避水术。 不过…… 任是无情也动人的宝jiejie…… 又有哪个男人是不想见一面的呢? 求收藏,求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