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九十九章.番外百花齐放
诸天:从斗罗开始落墨正文卷第四百九十九章.番外——百花齐放联邦建立之初。 天下太平,海晏河清。 联邦就像是一个孩子,是林朝辞亲手带大的孩子,如今,这个孩子已经学会了自己走路,不在需要他的扶持,也不再需要朱竹云等人的照料。 他终于可以退休了。 他的魂力等级已经达到了九十九级。 飞升与否,也不过在他的一念之间。 九十九级至一百级,中间,那道微不足道的壁垒,他随时可以突破,故此,他终究是要走的,就像是所有人的人生,都在被迫不断前行一样。 路漫漫其修远兮。 吾将上下而求索。 不过,温存还是有必要的。 他可没什么特殊爱好,像某些青春电影里演的一样,非要把女朋友留到结婚那一天才吃,最后,不得已分手,白白便宜了某个男人。 何况,他也该给一路走来,陪伴在他身边的这些女孩,一个不算圆满却有结果的交代了。 婚礼是什么呢? 其实,只是一种仪式感。 世人总是喜欢用这种方式,表明谁谁谁是自己的所有物,表明谁谁谁与自己有了个名分。 只是,这重要吗? 曹贼会因为名分就不下手了吗? 明明会更兴奋了,好吧? 就像某位一炮害三贤的曹贼一样,儿子曹昂,护卫典韦,以及名马绝影,全都被他上头的情绪所害…… 啊不,不是绝影,是曹安民…… 故此,实力才是最重要的。 没实力,连老婆都保不住。 且,只要我承认你,你承认我,你我相互信任,是否有夫妻这个名分,又有什么关系呢? 只是,小舞等人却不这么想。 没办法,胳膊拧不过大腿。 林朝辞也就只好同意了举办婚礼。 尽管对他而言,什么都没有大被同眠来的更为踏实,不过,若能浪费一点微不足道的时间,给予这些女孩一个安全感,他也是愿意的。 故此,只能说,半推半就。 若林朝辞真不愿意,倒也没人能扭转他的想法。 一场婚礼,是繁琐的。 林朝辞的婚礼更繁琐。 要么不做,要做,就做好。 秉持着这个原则,林朝辞先是点化了七方宇宙,令这七方宇宙觉醒了意识,也就是俗称的“世界意志”,请这七方宇宙作为证婚人。 而后,摘星辰为戒,取星河为纱,以烈阳或明月为冠,给每个女孩做了一身华丽的婚服。 简易,往往代表着不被重视。 他可不允许自己的女人不被重视。 所以,又书七方请帖,就像当年毁灭之神搞出来的天道金榜一样,悬于七方平行宇宙内。 实际上,就算林朝辞不说,各族也不会视若无睹,兽族这边,早就为至高无上的银龙王古月娜与三眼金猊准备好了嫁妆,魔族这边,也早就做好了抱大腿的准备,人族这边就更不用说了,只看娘家人的阵营,便是前所未有的强大,就更不用说林朝辞一手组建的罗网与万山盟了。 不过,通知后,倒也是更热闹了。 天下狂欢七日。 无需工作,好酒好rou管够。 就连对人族不感兴趣的诸多异族,在林朝辞举办婚礼的这七天,也没敢趁人兽魔三族狂欢松懈之时搞事。 林朝辞将婚礼举行的地点,放在了第零号平行宇宙,赶到现场的宾客倒是不多,却皆为有头有脸的人物。 宁荣荣这边,宁风致、尘心与古榕三人都到场了,千仞雪那边,千道流及其余八大供奉也到了,比比东没要名分,这是她给予千仞雪与胡列娜的一份体面,坐在台下,看着自己的女儿与徒弟,几分酸涩与苦楚,不自觉的就透露了出来。 叶泠泠那边,是母亲出席。 林朝辞修改了九心海棠的限制。 因叶泠泠不忍让母亲留在人界。 九心海棠又不能因此断代。 所以,林朝辞只好把九心海棠同时只能存在两朵的限制废掉,从九心海棠一脉中另取了几个女孩,将九心海棠的武魂赋予了这几个女孩,为防日后不测,又给九心海棠这种武魂附加了一个“只有女性能觉醒”的限制,免去了这几个女孩及其后代,被某些人当成生育工具的悲剧。 白沉香这边,来的是白鹤、杨无敌及牛皋,一个是亲爷爷,两个是叔爷,小辈方面一个都没来,不够资格,被白鹤、杨无敌与牛皋三人呵斥回去了。 萧萧这边,是玄子出席。 言少哲则代职马小桃的父母。 因为马小桃是个孤儿。 言少哲把马小桃从小教到大。
说是马小桃的父亲,都可以。 凤菱也来了。 坐在言少哲身边。 与仙琳儿、蔡媚儿一起。 生命似乎就是一个轮回。 当年那个花花公子,如今,也终究是破镜重圆了。 穆恩也是终于再见到了叶夕水。 龙逍遥打理了一下容貌。 剪去豪放不羁的鬓发。 穿上了曾经的那套劲装。 穆恩倒没换衣服。 只是把容貌恢复成了曾经的模样。 托了言少哲与玄子的福气,他也修复好了自己的脊柱,将飞升第零号平行宇宙,龙逍遥与叶夕水则默契的选择了第六号平行宇宙,在朱竹云手下任职,也算是放过自己与穆恩了。 不然,眼见自己的好兄弟与自己喜欢的女人,在自己面前,亲亲我我,怕是任谁来都会疯。 江楠楠这边,则是江母出席。 对女儿有很多姐妹的这件事,江母看的倒是很开,她很清楚,她的女儿能与林朝辞走到一起,绝对是高攀了,在这个贵族姬妾无数,皇帝三宫六院,魂师都能左拥右抱的时代,一夫一妻制就是个笑话,欣慰的摸摸女儿柔顺的金发,就像很多老母亲一样,不放心的叮嘱着孩子。 值得一提,江母也被江楠楠带走了。 哪个儿女能忍心让父母硬生生老死? 规矩? 放屁! 规矩都是林朝辞制定的! 就算不合规矩,又能如何! 婚礼举办的很成功。 狂欢持续了七天七夜,可不是说婚礼也举行了七天七夜。 婚礼当天就举行完毕了。 其实,大被同眠也是无奈之举,哪个女孩不想在新婚之夜,被一人独宠,可这一下子娶了十多个女孩,一个个独宠,一晚上也就是八到九个小时,能宠的过来吗? 独留一人守空房,等到第二天晚上再接着宠? 那不是开玩笑了吗? 故此,在林朝辞的强烈要求下,女孩们只好红着脸,半推半就,应下了大被同眠的无礼要求。 这一夜,春光无限好。 可惜,不足为外人道。 求收藏,求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