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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天后

    我真没想过要重生正文422天后百合花的香味浮动着,香了整夜。

    女人的温润让林楚爱不释手,他总觉得心中一片柔软,所以这一觉睡得有些沉。

    醒来的时候,天色微亮,洛白花有如八爪鱼一般抱紧了他。

    呼吸间都是百合花的味道,林楚低头在她的鼻尖上亲了亲,她的身上还残留着昨夜的一些痕迹。

    海棠娇嫩,自然不敌雨疏风骤。

    看着她身前的印痕,林楚的心中一热,他总觉得有些容易冲动,回东海之后还是要检查一下身体。

    起身时,他在院子里打了一通拳,做了引体向上,一口气拉了一百来个,这才停了下来,依旧一身汗。

    秋天的风带着凉意,林楚微微吁了口气,散了散多余的精力,觉得舒服了几分。

    回屋后,他洗了个澡,已经七点了。

    今天他要去录歌,早点发行第四张专辑,反正也是为了赚钱。

    洛白花还在睡着,而且睡得很香,林楚也不舍得叫醒她。

    屋子里百合花的味道浮动,驱散了那种不清新的气息,隐隐的栗子花味也几乎闻不到了,这样的体香,无疑是很迷人的。

    洛小舞从一侧走了过来,端着早饭,轻轻道:“老板,一会儿要出去吗?”

    “不用你送我,你在家陪着小花就好了,让她多睡一会儿。”

    林楚应了一声,洛小舞点了点头,把所有的饭都端了上来。

    等到他离开的时候,洛小舞把桌子收拾了一番,这才进了卧室看了一眼。

    洛白花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十点了,她觉得浑身有一种散了架的感觉,只不过那种懒洋洋的感觉却又极是舒服。

    喊了几声,她把洛小舞叫了进来。

    “花姐,怎么了?”洛小舞轻轻道。

    洛白花伸了伸胳膊:“帮我把外面的箱子拿进来,睡衣取出来,就那件白色的。”

    一边说她一边起来,雪白的身上,所有的印痕一目了然。

    “花姐,老板咬的?疼不疼啊?”洛小舞怔了怔,有点气鼓鼓的。

    洛白花摇了摇头,笑笑:“你呀,真是一点也不懂,这是情趣,你看,皮肤都没破呢,老爷喜欢着呢……我也喜欢着呢。”

    “这怎么屁股上都有呢……”洛小舞怔了怔。

    洛白花拍了她一下,软绵绵的:“好了,快去拿衣服,我得起来了,别多管闲事。”

    那股子媚,透着女人极尽的满足,洛小舞看了她一眼,心里却是有些异样。

    她的样子当真是欢喜,这让她觉得有点不可思议,这样的事,还真能这样?

    林楚录歌很顺利,这张专辑他花了挺长时间,编曲也做了一些,所以很顺利。

    言车音乐的人也都知道他是新老板,所以对他更加客气了,歌录到下午三点就结束了。

    公司里目前只有六名歌手,三女三男。

    录完歌之后,林楚给所有人开了个会,很和气。

    “大约过了年,我们就可以搬新家了,新的地方比这里大很多,环境也好,我给大家的待遇也和从前一样。

    你们六个人,下张专辑我会给你们每人写两首歌,如果成绩好,我还会为你们打造整张专辑,当然了,也会给你们一些演出机会。

    我们整合之后,你们每个人都有一个休息室,云明娱乐主要是做影视剧的,角色需求量不小,所以你们都有机会。

    还有就是代言方面,我和电视台一直有合作,你们也都是有机会的,以后的提成比例会提升的。”

    林楚轻轻道,脸上很平静,所有人互相看了一眼,开心地笑了起来。

    这几名歌手都发行过专辑,也都有些红了,但要说到能达到王文晴那个水平的,一个都没有。

    言车音乐的底蕴还是不够,林楚准备推出一名顶尖的歌手,这就需要好歌了。

    一阵的敲门音响起,接着前台的声音响起:“老板,有人来录歌了。”

    “好了,散会吧。”林楚点头。

    工作人员三三两两起身离开,林楚也走了出去。

    录歌的是一位二十岁出头的女人,身高有一米六八了,脸容很漂亮,穿着一条牛仔长裤,上身是一件白T恤,梳着丸子头,但整个人却又很大气。

    林楚看了她一眼,怔了怔,这应当就是天后王文晴吧。

    “你是王文晴?”林楚轻轻道。

    她身后一名四十多岁的女子站了出来,拦在她的身前,看了林楚一眼,一脸警惕道:“要签名吗?”

    “不好意思,陈姐,这是我们老板林楚先生。”前台走过来,笑了笑。

    王文晴的眼睛一亮,打量了林楚一眼,走了过来,开心道:“原来是大神啊,总算见到大神本尊了呢,好帅啊……签名签名……”

    “谢谢你帮我说话。”林楚点了点头。

    王文晴笑笑:“你是厉害呀,而且是最厉害的,天下第一!田初一那种人懂个屁,想打压你,他就没有那个资格!

    陈姐,帮我找支笔……当然是签名了,这是我的大神呀,不用纸了,就签我身上吧,正好白T恤也没有标志的。

    就签在背后好了,有没有那种水洗不掉的墨啊?这样我就可以经常穿着了……对,就是油性墨,洗不掉的。”

    林楚接过记号笔,在她的后背上签了字。

    他的字自然是很漂亮的,写了一句赞美的话。

    “愿文晴永远漂亮!嗓音永远那么清远甘甜!”

    写完后落了款,他写得也很有技巧,毕竟他是广告公司出身,美感还是有的。

    陈姐看了几眼,赞赏道:“真漂亮,这件衣服一下子变得好看了!大神果然是大神。”

    “是吧?大神是最厉害的!对了,大神现在是言车的老板了啊?以后是不是可以经常看到了?”

    王文晴飞扬着眉梢,有些兴奋,录音师乐呵呵道:“老板这次是来录歌的,平时不来。”

    “录歌?又要发新专辑了?太高产了吧?我想听一听可以吗?”王文晴看着他,可怜巴巴的。

    林楚点头:“可以啊,没问题的。”

    “太好了!”王文晴欢呼了一声,平静下来后才轻轻道:“大神,能不能为我写首歌啊?”

    林楚一怔:“你这都要出专辑了呢,临时换歌?”

    “有大神的歌,我肯定得当成主打歌啊,晚几天录也没事,反正先把其他歌录好,大神的歌一定得放上去。”

    王文晴笑眯眯道,陈姐拉了拉她的胳膊:“文晴,这次可是请了顾先生呢,人家的歌被换了会不高兴的。”

    “可是我喜欢大神的歌,回头我和顾先生去解释,他那首主打歌我放在下一张专辑就是了。”

    王文晴认真道,她就是这样的性子,想到什么就做什么,可以说是天真率性,也可以说是离经叛道。

    陈姐叹了一声,也不说话了。

    林楚想了想道:“歌是可以写,不过总得和整张专辑的风格相似的,否则的话,风格相差太远,反而会拉低整张专辑水准。”

    “那我先录歌?”王文晴问道。

    林楚点头:“你录吧,录好之后给我听听,我要回东海了,那边还有事。”

    “好,那我去东海找大神!”王文晴点头,很兴奋,如同一个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