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0 农民工盛骁(2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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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凰他们都有些尴尬,盛骁小声解释道:“前辈,您所生活的那个时代,已是上古时代。在您那个时代常见的一些智慧种族,早都已经灭绝了。您所说的半血恶魔,如今叫暗夜精灵。” “哦?”莫镜想到自己的族人,不禁忧心忡忡地问道:“那九尾狐族可还在?” 盛骁:“在。” 莫镜松了口气。 但本着攀比的心思,莫镜不由得又问了句:“那神羽凤凰族跟黒擎天龙族可还在?” 盛骁跟虞凰都沉默下来。 多诺尔则低声说道:“黒擎天龙族万年前被神羽凤凰族所灭族,神羽凤凰族最后也因血脉稀薄而灭族了。” 莫镜听到这个消息,本以为自己会开心,毕竟他生前跟那两个神兽族关系可不融洽。但得知这两个神兽族竟都已经灭亡了,莫镜不仅开心不起来,反倒生出了一股兔死狐悲的悲悯之心。 莫镜叹息了一声,才说:“看来,能生才是硬道理啊。” “...” 论生育能力,九尾狐族倒的确强大。 莫镜告诉他们:“煅烧轮回镜已经用尽了我的能量,我的灵魂早已投胎转世,这是我留在世界上最后一缕残魂意识。我可以破例为你们开一次轮回门,让你们去找你们的朋友,但你们必须帮我完成一件事。” 盛骁便虚心问道:“前辈,您请讲。” 莫镜说:“我那挚友昆仑,早已入了轮回道,但我当初完全掐算不出他的轮回下落。这面轮回镜中藏着我对他的执念,我希望你们能将这面用我骸骨煅烧的轮回镜带在身上。若是能有幸遇见我的挚友,轮回镜便会化身为时空镜,能让我的残魂与他见一面。” 莫镜轻轻抚摸着竹节棍上的凸痕,悲伤地呢喃道:“我还欠他一句,我信你。” “好!” 当盛骁说完这个好字,他们面前的莫镜便在眨眼间失去了血肉之躯,变成了一具骸骨。那骸骨化成灰,迅速聚拢成一面灰白色的小镜子,那镜子看上去普通极了,还不如街头两元店里面的小镜子。 不过,一想到这镜子有轮回之效,盛骁他们就丝毫不敢轻视对方。 那镜子突然绽放出一丝刺眼的光芒,镜片成了一个刺眼的轮回通道。盛骁紧紧握住虞凰的手,他说:“大家跟紧了,我们一起进轮回道!” “好!” 五人牵着彼此的手,决然的跳进了轮回道! 轮回道内,能量紊乱,能与楼兰古阁下的时空谷相比了。盛骁他们几人被那股能量拽扯,分离,好几次都差点被分开,但他们始终与身旁人十指紧扣,没有任何能量能将他们分开。 伴随着一阵天旋地转,他们降临在了一片有些空旷的郊区。 虞凰一抬头便看见了远处城市那高楼大厦的虚影。 见他们来到了一个现代世界,多诺尔忍不住松了口气,他说:“还好是现代世界,我最怕轮回到远古时期当小畜生。” 说完话,大家松开彼此的手,互相一番打量,才发现他们竟然穿着一身农民工装备! 多诺尔白皙的皮肤被太阳晒得黝黑,他的容貌看上去像是微调过,还把每一处都调整得更平庸了。他的身材不再高大挺拔,反而变成了一个个头只有一米六出头的小个子。 也许是因为常年打工扛重东西,他肩膀很厚,背部的肩胛骨有些驼。 多诺尔穿得就更加接地气了。 他穿一件灰色的布满了水泥灰尘的劣质衬衫,下身则是一条黑色西装裤,又因为腿短,那裤腿在脚踝处卷了两三回。脚底下,一双绿布胶鞋都脱了胶,感觉天一热,脱了鞋子就是一股脚臭味。 虞凰是着实被多诺尔这身装扮给刺激到了。 她再扭头去看盛骁跟自己,却发现自己跟盛骁穿得跟多诺尔也没多区别。盛骁穿了一件印着‘huuo-boss’的地摊货polo衫,黑色休闲长裤,一张黝黑的脸身上明晃晃的写着‘老实巴交’四个字。 而她则更绝了。 她穿着一件紫色大花朵短袖衫,为了防晒又在胳膊上戴了一对花袖套,她脖子上挂着一块毛巾,闻着一股汗臭味。她下身穿的是一条宽松的奶奶裤,脚下则是一双破了皮的皮质平底鞋。 她不用看自己的脸,就知道自己一定也长得很普通。 盛骁望着虞凰的这幅打扮,组织了许久的赞美词,才干瘪瘪的称赞了一句:“你这样穿...真随心所欲。” 虞凰盯着盛骁憨厚老实的脸,也说:“你长得,就很让人放心。” 冯昀承倒是一如既往的英俊,不过他穿却穿着粉色的衬衫跟绿色的紧身裤,脚下是一双平底小白鞋。他还化了妆,做了红色的美甲。 看样子,他拿的是异装癖人设剧本。 几人互相对视了一眼,才发现昆仑不见了。 他们还没找到昆仑,就见到斜前方一家小卖部前站着一个穿着农民工装的男人朝他们大声喊道:“马尧,你们的盒饭打包好了!” 盛骁愣了愣,才意识到‘马尧’指的是他。 虞凰闷笑了一声,推了推盛骁的胳膊,“走啊,老马。” 盛骁若有所思地走向小卖部,那小卖部内的女老板将一袋子打包好的盒饭放在玻璃柜台上,说:“4个盒饭,一共10。”说着,朝盛骁伸出了手。 盛骁慢吞吞的将手伸进裤兜里,摸了一堆从没见过的纸币出来。虞凰瞥了眼盛骁手里的纸币,笑容猛地一僵,因为那纸币竟然是人民币! 在末日时代,人民币已经不盛行了,但虞凰的养父母家里都还收藏着一堆人民币。在以前,那堆钱就是活命的根基,但到了末日时代,那些钱就是一堆纸。 养父总是用那些钱币叠心给虞凰玩。 所以虞凰也养成了一个看到纸币就忍不住叠成心形的小习惯。 人民币。 所以,这里是地球? 虞凰抬头看了眼小卖部墙上挂着的电子钟表,见上面写着2007年6月4号,就对这个年代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2007年的中国,农民工的工资不算高,但这时候的消费水平也不高。 几人找了张露天桌子,皱着眉头将那味道难吃的盒饭吃完,盛骁便起身对虞凰他们说:“走吧,搬砖去。” 这次他们是真的去搬砖。 到了工地现场,虞凰发现盛骁是泥工,每天能拿两百五的工资。 她是帮盛骁打下手拌水泥的小工,工资一百八。矮个子多诺尔也是泥工,工资跟盛骁一样。 但穿花裙子的冯昀承身份比较特殊,他不是建筑工,他是工地上清理木方的帮工。 工地上经常会用到木方,这种木块上面会残留许多尖锐的铁钉,经常会有工人被铁钉刺穿鞋底导致破伤风。 冯昀承就是工地上的垃圾工。 他每天拔下来的钉子都可以拿去卖钱,但必须拔干净,若是拔不干净被工人猜到了,他是有连带责任的。 冯昀承一天大概能卖一百五的铁钉。 盛骁对建筑本该一窍不通,但一拿起灰刀跟木挫,整个人顿时被专业泥工附体,干起活来那叫一个熟练自在。虞凰打下手,干起活来也还算得心应手。他们在楼上砌墙,听到楼下有人在笑话冯昀承:“花裙子,你屁股露出来了!” “花裙子,你今儿怎么不戴手套了?不怕把指甲搞坏了?” 显然,有异装癖的冯昀承是整个工地上公认的‘神经病’。 虞凰见冯昀承好几次都想冒火,生怕冯昀承会崩了人设,但好在冯昀承是个识大局的。被大家取笑,冯昀承也只是不理不睬,并不理会。 就在这时,隔壁楼的钢筋工看见了盛骁,他说:“马尧,今天那小孩儿没跟你一起来当学徒?” 学徒? ------题外话------ 我父亲建筑工,曾从高楼上摔下来,幸运地抓住了铁爬架,但咯吱窝被撕裂,手臂差点断掉。 所以我对建筑工地有些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