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自作孽,不可活!
这一次黄忠都赞成他的意见,虽然对他时不时的爆出一两句粗口很不满意。 除了文聘不出声,大家都一致同意把这个隐藏的祸害给做了。 “仲业,说说你的想法。” 文聘拱了拱手道:“主公,我在想,既然这白饶想来阴我们一把,为什么我们就不能阴他们一次呢?” 张锋高居主位上,一举手一投足,隐隐都有一种决断杀伐的霸气:“说下去!” “不如利用这些人,放些假消息出去,到时候……”文聘做了一个双手一抓的姿势。 众人默然,这个主意要比直接杀了白饶等人明显要好。可是为什么自己就想不出来呢? “这样吧,我们先试探一下这个白饶,看看情况再说。我们已经把他晾了两天了,再不见他,也许会被怀疑的。来人,带‘李义’过来,就说要行赏。” 李义得到通知,张锋要见他,直觉告诉他,必须要做出一个决定了,否则……后果很难说。 怀着不安而矛盾的心里,李义随着传令兵驰出张村,进入濮阳城里。 与上次有些不同的是,不是去府衙,而是张锋家里。 如今的张府已经不是几年前的样子,除了雕梁画栋,小桥流水,红花绿草公,更多的时候看起来象是一座坚固的堡垒。 高大的正门口两个柱子就有三个李义的腰这么粗,两边各站着四个按刀而立的士兵,毫不收敛的杀气,面目阴沉,让一般的人看了都抖。 虽然李义不是没见过这种场面,但心里一样打鼓,这不是要杀我了吧? 特别是那些士兵奇怪的盔甲,更是让李义觉得心惊,那时候连正规编制的士兵都只能穿着一件刚好遮得住胸前一块地方的皮甲,只有将领才有铁甲。 这八个士兵则一身从头到脚都是寒气逼人的盔甲,全身上下只有脸部才露出一小块。 而他们的头盔上居然还有一块“四”字形状的活动板,可以上下翻动的,当放下来时,完全可以保护眼睛不受外来伤害…… 如果送一个这样的头盔给眭固,就不用担心他的大眼球会掉出来了,李义如是想。 有那传令兵带路,李义得以进入这令人毛骨悚然的地方,那八个人根本连看都不看他。 进得大门后就是一堵女墙,墙上有一排手掌大的孔,李义清楚的听到这孔里出轻微的呼吸声。 他毫不迟疑,如果有人从正面冲进来,就算能在门口八个机器人一般的士兵手下进来,也很有可能死在这女墙下。 谁知道这孔里会有什么恐怖的攻击,也许是毒箭,也许是枪,也许直接伸出两只粗壮的胳膊,直接把人给活活掐死。 李义一边幻想如果是自己闯进来的死法,一边流着冷汗,半步不离散跟着那传令兵。 一路上行来,李义总觉得有好几十双眼睛盯着自己背上,只要自己稍有出这些人想象之外的动作…… 李义怀疑自己死后的样子还会不会让人认出,这曾经是一个人。 等李义终于见到张锋的时候,已经是满头大汗,打死他,再也不进这鬼地方了。 “罪人李义,叩见张大人!”李义毫不犹豫的跪了下去,心里没有一点委屈或吃亏的感觉。 除了张锋,二黄、王、文等人俱在,只是那些名义上的是朝庭官员的没在。 “李壮士快快请起,不知这两日,手下照顾的可还周道?”张锋一脸和煦的问道,如三月春天,暖人心脾。 要不是刚才这鬼门关一般行来,李义根本就不能接受,这个在自己心中越来越可怕的少年,就是这几日让自己大开眼界的始作俑者。 “多谢大人,李某几日来吃得好,睡得香,这辈子没这么舒服过。” “呵呵,那就好,来来来,壮士快快入座。来人啊,上茶!” 屏风后,一脸素妆的丽儿缓步款款,眼睑低垂,长长的眼睫毛似一把小刷子。 在李义心头上刷呀刷,刷得他骨头也酥了,口水也流了,眼睛也放光了。 柳眉挑、樱唇红,琼鼻高挺,亦嗔亦喜的小嘴半噘着,美人似有心事?抑或春心已动? 娇弱不胜力的身体包裹在上好的丝绸锦缎中,惹人瑕想的曲线从白嫩的颈部开始伸延,到微有些不足的胸部,再到平坦的小腹,再到只凭想象就美好无限的双腿…… 也不知那仅露出一点鹅黄缎面的绣花鞋里,是怎样盈盈一握的小脚? “壮士请用茶!”檀口轻启,那天籁一般的声音顿时让李义七魂六魄飞了个干净。 要不是还记这是张锋的地盘,他一定会喘着粗气,一把扑倒眼前这从小到大加起来见过的女人,也不比不上人家一个小指头的美女,然后让她在身上娇下承欢…… 李义的丑态,让冷眼旁观的张锋心中暗自有了决定。 农民军就是农民军,为什么史上的农民起义大多以失败告终? 除了朱元璋,鲜有成功者?初中的历史课本都有提到,因为农民阶层的“局限性和狭隘性”。 他们只关心自己,眼光并不长远,等到他们取得了以前从未有过的权力和财富时,便从一个可怜兮兮的被压迫者变成一个比地主更地主,比豺狼更豺狼的狠角色。 在进取方面停步不前,只是想着法子开始享受,似乎来弥补自己以前所失去的。 至少中国的农民就是这样,在起义之前,逆来顺受,只要有得命在,什么都可以忍。 如果尝到暴力的甜头……他们比草原上的恶狼更凶残。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就是这个道理。 “李壮士,李壮士?”张锋喊了几声,李义还未从意yin中清醒。 丽儿厌恶的转身离去,李义看着美人儿扭着小屁股离开的背影,连鼻血也开始涌出加入和口水竞争的行列。 “李壮士!”张锋忍无可忍的大吼一声,直欲整个室里摇摇欲坠,李义这才清醒过来。 抹了抹脸上热乎乎的液体,心里也下了决心。 “请大人恕李某失态之罪!李某有一事相求,如大人答应,李某愿以一机密事相告,并为大人粉身碎骨,再所不辞!” 张锋一脸的笑意盎然,让李义没现半点不妥之处:“壮士请讲!” 李义狠狠咽了一口唾沫:“李某斗胆,请大人将此女赐于小人为妻,李某必为大人效死生之力!” 其余众人都是知道张锋的脾气的,闻言都摇了摇头,自己找死,这就没办法了。 可李义不知道啊,凭他的意识,这成大事的人,别说是区区的一个女人,就算是金山银山,也会眼都不眨一下的点头答应。 可张锋不是一个成大事的人,他有些东西,看得跟自己生命一样重。 他从来没有不把女人当人过,至于他觉得是自己的女人,哪怕当今皇帝要,他也会一样拼的玉石俱焚。 “哦,李壮士,你可知此女是谁?”张锋脸上笑得还是那么平和,那么人畜无害。 王越等人深知,张锋已经动杀机了。 只要不在这府里动手就好,这里随便一样东西,都好贵哦,特别是这西域手工缝制的地毯,几万金买的耶。 “小人不知。”李义已经不自称罪人了,他认为张锋肯定会同意自己的这个要求,自己也就当然的算是张锋的人了。 “此女姓曹,乃先永昌太守曹鸾之女也。曹鸾此人壮士可识否?” 李义摇了摇头,他又不识字,更不知曹鸾? 更别说什么党锢之祸,如果换一种通俗的说话,几年前朝庭杀了一大批官员,他也许会点头。 “曹大人为忠义之士,为了被朝庭中宦官为祸的被冤屈的大臣上书请命求情,结果身死被杀。” 李义一知半解的点点头,其他人也不明白为什么张锋会这么耐着性子,为了一个将死之人讲这么多。 丽儿没走远,就在屏风后偷听 。听到张锋谈到她父亲,想起以前的那些惨事,不由得悲从中来,一股热泪潺然而下。 “忠臣之女,我怕随便找个尚书之子嫁出去都委屈了她。” 张锋顿了顿,满脸亲切的笑意突然化做满天寒霜:“你是什么东西?一个黄巾贼,一个害民的垃圾,什么玩意?敢要我的心肝宝贝?你是不是不知道死字怎么写?” 还真是的,李义就勉强会写个“白”字,饶字笔划太多,怎么也记不住。 这白字,还估计是白痴的白…… 张锋走下座位,一步一步,带着漫天的杀意,手指着白饶的鼻子,大声喝斥道! “还有,虽然现在她只是我的侍女,但是只要她愿意……就是我的女人!我的女人你也敢打主意!” “哈哈哈,我张锋目前为止遇到最不自量力的家伙,恐怕就是阁下——白饶白渠帅了!” 李义横身抖,双腿打摆子似的晃个不停,什么美女,想都别想了。 眼前这让自己气都喘不顺的少年一身的寒气,那是石头都能感觉到的。 “大人,大……人,恕小人不知之罪啊……”白饶连牙齿都不听使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