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文学 - 历史小说 - 重生之枭后风流在线阅读 - 第54章 身陷贼窝

第54章 身陷贼窝

    络腮胡子一声吆喝,很快就有人从里面开门。【】马车缓缓前行,有人在寨子里大声调侃。

    “三当家的,可把大当家的媳妇儿带回来了?”

    “大当家胃口挑的很,前几次没一个看上眼的,这回,怎么说也得要个标志的。”

    “做我们的压寨夫人就得要漂亮,说出去也有面子!”

    “三当家不吭声,是不是没收获?”

    在门口守卫的贼子们你一言我一语,说的不亦乐乎,完全忽视了这位三当家越来越黑的脸色。

    络腮胡子最见不得人损他,也提高嗓门驳道:“有老子出马,哪里会失手,小子们少贫嘴,惹老子不快,小心给你几拳头。”说罢,象征性地挥挥拳头,那伙人嗤笑着住了嘴。

    马车进了寨子,络腮胡子让他们下车。

    虽说此前尴尬,临到下车,宋汐还是主动背风宸。她知道风宸有洁癖,可不想让那群浑身汗臭的山贼触碰他。

    风宸只是犹豫片刻,便伏上了她的背。

    以往,她背风宸,他总有些抵触,似不想与她有过多的肢体接触。这次,他静静伏在她的背上,虽一言不发,却给人一种意外顺从的感觉。

    他甚至在她背起他时,主动用手环住她的脖子,宋汐只是僵硬了一下身体,很快便自然了。这可是自己的亲弟弟,小时候光屁股遛鸟的时候都看过,还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她只是对风宸这样的变化,感到有些奇怪。

    淳儿就乖乖跟在两人身后,这个时候,他倒是分外安分懂事。

    寨子内屋舍俨然,空地上更有百来号人cao刀演练,另一些在旁观摩,加上站岗放哨的,人数不下五百。

    几人进入一间宽阔的大厅,室内十分明亮,二十来张黄花梨扶手椅分左右两拍摆设,主座是一张铺了兽皮的紫檀木大圈椅,充满了强盗品味,粗狂又豪放!

    宋汐扶着风宸在最末端一张扶手椅上坐了,借着着长袖遮掩,轻轻握住风宸的手,感觉到他手掌一颤,宋汐一顿,还是飞快地在他掌中划道:有何打算?

    风宸翻过掌心,也用手指回道:见机行事!

    宋汐还想再写,侧厅突然响起一阵沉重的脚步,一个黑衣男子从侧厅走出,三十来岁,身材魁梧,面目粗犷,脸上一道斜向长疤,分外显得凶悍,正是黑云寨第一把手——常勐。

    常勐身后跟了一个中年男子,长相文气,眼神却jian诈,却是黑云寨二当家曹松。

    常勐一撩袍子,稳稳地坐在兽皮椅上,视线在宋汐几人面上一扫,皱眉道:“老三,这就是你给我带来的媳妇儿?”

    曹松往几人面上一扫,笑的别有深意。

    络腮胡子赶紧摇头,嘿嘿一笑道:“哪能啊,这些都大老爷们,咋伺候大哥你呢!后面有的是婆娘,大哥随便挑!”说罢,豪爽地一拍手掌。

    一群女子被人像赶牲口一样驱进厅中,面露惊惧,被迫站成一排。

    常勐略略一扫,嗤之以鼻,“这等货色,还是拉下去给兄弟们分了吧!”

    络腮胡子很是尴尬,正想说些什么,一女子突然拔下钗子,猛地刺向常勐,愤恨道:“贼人,还我夫君命来!”

    事情太过突然,众人都措手不及,谁知,那女子只跑了两步便生生停住,一柄大刀横穿她的脖颈,插在不远处的梁柱上,女子的尸身栽倒在地,血淋淋的头颅滚了两滚,停在淳儿脚边!

    “啊!”淳儿瞳孔一缩,猛地扑进宋汐怀里。

    “别怕!”宋汐紧紧地抱着他,轻声安抚。

    鲜血也沾到了风宸的衣角,他却连眼睛都没有眨一下。

    目睹这等恶行,安云也变了脸色,知秋几人不动声色地将她护在中间。安云心下稍安,无意间瞥见风宸,见他面不改色,不由得悄悄拉着知秋的袖子问道:“知秋,你有没有觉得那个男人有点眼熟啊!”

    知秋只当她又想出了什么幺蛾子,不咸不淡道:“知秋不觉得。”

    安云却很执着,“可是,我觉得他刚刚与土匪对峙的时候,让我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而且,你没觉得他气质高贵,很有气势吗?”

    到底是身居高位的人,对同类人特别敏感,她觉得风宸身上有一种不输自己的贵气,尽管他有意低调,但有些东西是根深蒂固,贯彻于骨血之中。

    知秋皱眉,“你不是对宸王死心塌地么?怎么又对别的男人感兴趣了?”

    “对对,原来是这样,怪不得我觉得这么眼熟。”安云眼睛一亮,忽然抓住知秋的袖子,有些兴奋道:“知秋,你不觉得,这个男人很像风宸吗?”

    知秋只瞥了风宸一眼,便摇头道:“传闻宸王殿下风采绝伦,这男子不过是中人之姿,也能拿与宸王比较?”

    知秋没有见过风宸,只能根据传言判断其人,在她看来,这青年虽然气度不凡,但容颜所差太大。

    安云则不同,毕竟是暗恋了十年的对象,这十年她不断收集他大大小小的消息,他的许多事情都耳熟能详。加之十五岁那年见过风宸一面,那时的风宸,初绽风华,给安云留下了极深的印象。

    越看,安云越是觉得像,嘴里喃喃自语,“要是脸再白一点,眉毛再细一点就好了!”

    这时,风宸突然往这边看了一眼,四目相对,安云心里就是一突突,脸颊火烧,竟没了说话的*。

    淳儿尖叫引起了常勐的注意,可惜他脸上的妆太浓,加之惊吓过度,当真“花容失色”,常勐看了一眼,只觉得倒胃口,冷哼道:“没用的东西带回来浪费粮食么!”

    说话间,已有手下上前处理尸体,络腮胡子抖抖胡子,却是看着风宸,热情地做着介绍,“老大,这位兄弟是在山下遇到的同行,老三我请来做客的!”

    “哦?”常勐看向风宸,轻笑一声,语气却咄咄逼人,“敢问兄弟是哪条道上的?”

    风宸勾起一抹淡笑,“济州狼牙寨白面书生祝玉!”

    “祝玉?说的好像是那么回事儿。”常勐沉吟,忽然回过头看着曹松,“老二,你怎么看?”

    曹松往前走了一步,端详风宸,片刻后收回视线,似笑非笑地开口,“大哥,这祝玉我不认识,不过,我瞅着这位兄弟像一个旧识!要是脸再白一点,眉毛再细一点,就更像了!”

    闻言,安云一惊,心中有一种不太好的预感。

    方才她将声音压得这么低,这人居然还听得见。不过,她却没往那方面去想,只是揣测曹松话里的意思。

    她却不知,这黑云寨老二幼时失聪,故识得唇语。方才她与知秋所言,都被他看了去。

    知秋比安云聪明,一点就透,方才还只当安云胡说,这会却是信了七八分,脸色就不大好。

    风宸和宋汐心知肚明,脸色骤变。

    “哦?”常勐来了兴趣,问曹松道:“像谁?”

    曹松盯住风宸,嘴角勾起一丝莫名弧度,从牙缝里硬生生挤出两个字,“宸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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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勐跟风宸有仇,脸上的疤痕就是风宸给砍得!公主,你傻逼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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