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文学 - 历史小说 - 重生之枭后风流在线阅读 - 第26章 宸王像

第26章 宸王像

    十日后,宋汐觉得好全了,便向陈虎家借了牛车,带淳儿赶集去了。

    宋汐一进城,便急着去看告示。

    时隔一月,总算有了想要的消息。

    黄纸黑字,共两张。

    她首先看风宸的,上面写道,皇帝已下旨放宸王回封地,镇守青州。

    昭告天下的圣旨,她却一个字也不信。

    风曜会放风宸回青州?他连对他掏心挖肺的自己都对付了,何况是与他争过皇位的风宸?

    他始终是要杀他的,纵然自己燃烧了生命,也不过是为风宸争取一线生机。

    他放风宸,是对自己的承诺,他杀风宸,是遵循他自己的本心。

    这么一想,又想到了那一把烈火,真如一把业火,焚尽一切错爱,回归淡漠本心。

    那一把火,烧的很多人都莫名其妙,不知道的,真以为公主死于意外,知道的,却不敢相信,不可一世的风青岚居然会选择*这种逃避窝囊的方式结束自己年轻的生命。

    其实,她这样贪生的人,哪怕有一丁点儿活路,都不会求死,但那场无法扑灭的大火,确实是自己精心制造的死局,是因为,不得不死啊!

    因为从未对他防备,将大把的资源与他分享,自己一手扶植的势力认的也是两个主人,这就导致在她措手不及的情况下,被他连根拔起,甚至反将一军。

    他以唇为媒介,亲自喂她吃下软筋散,而后着人废掉了她辛苦修习了十七年的武功。

    当时,她无法动弹,他就那样隔着一层珠帘,眼睁睁地看着她变成了一个废人,无动于衷。

    直到武功废尽,她哑然失笑,无声,却笑出了眼泪。

    风曜,你果真能,如此狠心。

    十年的感情,在你的眼中,一文不值吧!

    可笑的是我,居然当真以为,你爱上了我。

    驯养的野兽,终究野性难除,隐忍朝夕,只为反咬主人一口。

    真是,好深的心思,好大的耐心。

    那时候,她心里恨,还想着忍辱负重,反将一军。

    直到有一天,她开始呕血,身体渐虚,食不下咽。

    才恍然察觉,复仇无望。

    慢性毒药,足以在半年内要了她的性命。

    风青岚的手段是如此厉害,无人能承受她的报复,风曜也不能,只要自己活着一天,他即便坐着龙椅,睡着龙床,也不得安生。

    他自己就是“卧薪尝胆,一朝吞吴”,又怎由得自己,步她的后尘。定然要,斩草除根。

    既然迟早都是要死的,不若在他对自己留恋的时候,一次性释放自己的价值,加重筹码。

    自从自己被废去了武功,他隔三差五都会来她这里过夜。

    没有言语,只有*的发泄。

    那时候,她甚至产生了一种荒谬的想法,难不成,他废掉自己武功,就是为了让他和自己欢爱的时候,无后顾之忧?

    当时她的感觉,应该是恶心吧!

    事实上,她真的吐了,当着他的面,吐得一塌糊涂。

    当时他的表情,她没有细看,应当是很难看吧!

    她从未这样地恶心他,但他还是做了,无情地掠夺自己的身体。

    那时候她想,她都不嫌脏么?吐得满身都是秽物的自己。

    帝王的品味,还真是奇特!

    再后来,最后的眼线冒死给她传来了消息,她的宸宸,险些被他毒杀,重病欲死。

    风曜负她,她能忍,风曜辱她,她能忍,唯独风曜要杀宸宸,她不能再忍。

    之所以下了慢性毒药,是舍不得她吧,也许是舍不得她的身体。

    于是,那一夜,她第一次开了口。

    “放风宸回青州,这是你欠我的。”

    凄厉又尖锐的嗓音,似乎要刺到灵魂深处。

    那一夜,他几乎是落荒而逃,心虚吗?你也会?

    也是在那一夜,她笑着用秘藏的石油,将整个青鸾宫化为了一片火海……

    另一张告示,写的是新帝册封户部尚书的女儿戚瑶为贤妃。那个女子的家世在朝中并不算突出,似乎,有人说过她的容貌与自己有几分相似。

    她只觉得讽刺。

    风曜,我都已经死了,你做戏给谁看呢?

    这世上,除了爱情,没什么东西能伤害我,从你背叛我的那天开始,就已经失去了伤害我的利器,再次见面,你又能拿什么对付我呢……

    忽然,撞进了一个温暖的胸膛,一下子拉回了她思绪。

    他竟抱住了她,手一下一下地拍着她的背,“哥,不要难过,淳儿会陪着你的。”

    他不知道她为什么这么伤心,但是看着她的样子,他心里好难过。

    宋汐微微一愣,随即笑了,伸出手,紧紧回抱住他,“嗯……”

    瞧,风曜,没了你,我还可以找别人,长得比你好看千倍,比你听话万倍的情人。而你,找了一个西贝货,是在替自己的良心赎罪吗?没这么好的事……

    随后,宋汐将牛车寄存在某个客栈的后院,便带着淳儿去逛街了。

    为了方便购物,宋汐特地在前一晚让宋翎帮她缝了一个斜跨的布袋。不要问宋翎为什么会做针线活,人家可是自觉勤快得很,小到洗衣做饭针线活,大到上房揭瓦扶篱笆,都学会了。按理说他沉默寡言,理应不善交际,居然跟春花婶处得不错,也许是看他勤快老实,又生的俊,估计也没少给春花婶干活。每每他去请教,春花婶都教的很细心。

    越来越觉得,她这半钱银子就买得这么一个全能男保姆,真的很值啊!

    宋汐先去布庄给淳儿买了两身新衣服,她不止一次看到他细嫩的皮肤被粗制的麻衣磨出了红印子,故而选了质地绵软些的。看他的鞋头都快磨破了,又去鞋店给他买了一双新鞋子。

    试鞋的时候,她让他坐在椅子上,自己则蹲下身,亲自为他穿鞋。

    她并不觉得屈辱,她将他当情人,一辈子生活在一起的人,为自己的情人穿鞋,是一种情调。

    她宋汐,对自己人,总是极好的。

    她恍然想起,她在早朝前的黎明,也曾为风曜穿过鞋,心里便有点涩,“一双好鞋,可以让男人在追自己爱的女人时,跑得更快,也可以在离开自己不爱的女人时,逃得更快。”

    淳儿不知道她在影射什么,她的心思,总是很复杂,但他看着她温柔的样子,心里很甜,还有一种胀胀的满足感。

    他说,“那我穿上这双鞋子,一定是为了追你,我一辈子,也不会想离开你的。”

    宋汐穿鞋的动作一顿,倏然抬头,正对他晶亮却认真的眼。

    她总觉得他不懂,事实上,他比谁都懂她。

    上哪儿,再去找一个这么称心的傻子呢?

    出了鞋店,路过胭脂铺,宋汐走了进去。

    一眼便在货架上相中了一款胭脂,是那种艳丽的桃红,单独看非常漂亮,在十几款样品胭脂中,它几乎抢夺了所有颜色的光彩。但是这种颜色非一般人能驾驭,身边有几个姑娘少妇都在试妆,有两个长的还不错,擦上这种胭脂,却只能用俗来形容。

    这种极致的颜色,也只有极致的美人才能压得住,她看到了身边的淳儿。

    他带着帷帽的脸,即便在薄纱下也有一种朦胧的美丽。

    宋汐买下了这盒胭脂,外带画眉的石墨,涂唇的口脂。本意是为了遮丑,淳儿这张脸美得无法藏,之后长途跋涉,会用得上这玩意儿的。

    出了胭脂铺,一声叫卖引起了她的注意。

    “宸王的绝版精装画像,低价卖嘞!”

    宋汐转头看去,见一个瘦小的男子正在兜售一副画像,从她的角度,只能看到那人拿着卷轴的手,中间被两个围观的小姑娘挡住了。

    “这就是宸王?长的可真好看,不会是假的吧?”

    “千真万确的宸王啊,两年前我小舅子进京赶考,正巧撞见宸王从青州凯旋归来,当时宸王就骑在马上,身后跟着他的亲卫军,那叫一个威风。我妹夫站在内围,那宸王的坐骑就从他眼前驰过,他看的清清楚楚,回来就作了这幅画,后来被我婆娘要了过来。要不是我婆娘病重,等着救命钱,也不会将这幅画贱卖了。”

    看的出来,两个姑娘心动了,只是——

    “我们没带这么多钱,要不明日再来买?”

    “我说了等着救命钱,要么姑娘回去拿钱,要么我就卖别人了!”

    那两个姑娘终究惋惜着走开了,宋汐这才看清了画卷。

    少年一袭月牙白衣,坐下一匹通体雪白的宝马,衣袂在风里翩翩蝶动,飘逸有致。

    这匹马名为浮凫,是她送给他的十四岁生日礼物,他喜爱极了,每日都要亲自喂养。浮凫被他喂的膘肥体壮,承载两人,依旧健步如飞。在盛京时,两人常共乘一骑,前往城外的落日崖顶看日出日落。

    后来,他前往青州剿匪平叛,也是骑着这匹宝马。

    画上,就是风宸从青州归来的那一刻。

    鲜衣怒马少年郎,十八岁的风宸,多么意气风发,神采飞扬,眼角眉梢都带着青春的朝气,却又不乏青年期的沉稳大气。

    任谁一看,都会被画上的少年所吸引,真是当之无愧的风陵国第一美男子。

    ------题外话------

    大家都说风宸是男神,那就是男神了吧!

    风曜果然渣了,于是你们说怎么办?女主前世多好啊,对你,风曜你眼瞎才会背叛,不过,他说他有理由

    淳儿在失忆的时候,是最能讨女主欢心的,他是懵懂,但他天生敏锐,心里有这个人,几乎不费力,便能讨他的欢心。

    他十二岁之前就是这个样子,单纯,善良,敏锐,聪慧,几乎能让每一个见到他的人都喜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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