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白狐化人
十三为人还有可圈可点的地方,好比说这诚信二字,如他所答应的那样,替我从侍卫那里要来了柴房的钥匙。【】 作为一名善解人意的徒儿,我贴心的为困在柴房的师父和两位师兄煮了几个馒头端去。 而现在我正端着这些个破败的馒头,站在灰蒙蒙的柴房中央,欣赏着角落边纷杂有序的蜘蛛网。欣慰不愧是招摇撞骗多年的老江湖,这凡夫俗子的柴房,对他来说,果然是雕虫小技。 毕竟从我打小对师父的了解上,他每逢出门捉妖魔鬼怪,不是被其追着跑,就是当场跪地求饶。其间谄媚还略带愚笨的江湖龙套样貌。从我一次见着开始,便在心底留下不可磨灭的阴影。 可师父总说,要想活命,全靠演技。 自此,道观里的师兄们全都是清一色的演技派。瞧着他们一路坑蒙拐骗的发家致富,我毅然决然的踏上了贤良主妇的生活,觉得在道观里管管众人一日三餐,均衡营养,也不妨是康德的一种修为。 为此开阔的人生了悟,净慈寺的方丈对我总是不吝啬夸奖,时不时的赠与我些经书,以求道佛兼备。 兰珊好像早已经知道些什么似的,对于三个“土匪”偷跑一事并不是很上心。只是碍于女皇的威严,从女皇陛下眼皮底下跑了犯人,于情于理都得惩戒一二。负责关押的两个侍卫兄弟被罚去厨房做饭。 对于被抢走做饭这等陶冶情cao的事,十三王爷敢怒不敢言,又加之有王妃的管束,大有离家出走的阵势。不过这事,兰珊好似也没放上心。 我从人情世故的角度出发,觉得还是得宽慰三王爷两句,却不得不跟兰珊一同上离山探望太上皇和她的皇奶奶。 因着昨夜下过一场雨的缘故,山头连绵的郁绿缠绵着凉润之意。山水绿意,倒还平添些盎然的诗意。我跟兰珊,十三和王妃,另外还带着拂尘公公,一行人驱车上山,悠然绵绵。 区别于皇宫市井的静雅,一时竟让我思念起离开将近一月的道观。我大概身来就是个当道士的料,喜爱那隐居山林,远离庙堂的淡然景色。 离都在南方,相比北方湿意浓了些。寺庙门前的石梯,在交错和缝隙之中零零散散的布着些青色。我抚着兰珊小心的踏着。三王爷平时虽惧怕王妃,这会儿倒还亮着些体贴。老方丈早早的便在门外等候,红色的袈裟,黄色的衣襟,颇有佛门的安详。 而我的注意力全全被他那颗圆润光滑的脑袋给吸引了去,搜肠刮肚半晌,也未想得个好比喻,寥寥得也就……像一颗松松垮垮的皮蛋。 看着朱红门上悬挂的牌匾,惹得我心头庆幸。要放在十年前,这些个佛家道家的灵气,早早便让我身心俱灭,哪还容得了我在这些地界放肆撒野。 略有感怀见,兰珊忽得停下脚步。也不言,葱莹玉白的手宛如夏日凉风滑过,在我肩头稍作停留,拍了拍。 “有叶子……”她冲我莞尔一笑,将那半片残叶收到袖中。牵着我继续往前,仍不忘叮嘱我道,“小心这路上的树枝,可别刮着伤着。” 我想,兰珊如若不是万人之上的女皇,真的是个贤妻良母。她今日着了一身淡绿的长裙,和这山间庙宇融洽的紧。我的视线跟随着她,暖意nongnong中,瞥见了一方玉白。 一时脚步有些虚浮,连气息也有些发颤。视线跳跃过那疏密的枝叶,瞧着那树后的她……敢问这世间还有谁的白衣此般如雪莹白。她陷在那树荫之下,白衣裳蒙上一层舒缓的绿意。眼神还是那般轻柔,仿佛在昨日她还在唤着我……弦月。 她竟然亲自来了。医宫的宫主,不食人间烟火的女子,居然亲自来找我…… 鼻息间花草的芬芳,仿佛带着某种魔力。往昔的岁月就如在体内窜涌的醉意,明明是迷迷糊糊,却在眼前愈发的清晰。 几百年前,我也就是一只被白狐妖生下来的小狐妖。前几个月还并未褪下那身油棕色的皮毛,也并没有退化出人形,整日躲在狐狸洞里等待着母亲的喂养。实在不懂什么万物相生相克的道理,那年我在洞中委得太久,不得见我母亲便状着胆子爬了出来。 寒风凛冽,奄奄一息中遇上了来泯山的白苏。她捧我到怀里,冒着风雪将肩上的白色斗篷裹在我身上。那时的事我记得不算清楚,白苏却时不时的跟我讲起。说我当时冻得瑟瑟发抖,直往她怀里专着。我却觉得,我应该是饿地发抖。 不过那是我第一次闻见世间的香味,淡淡的甘苦回甜,后来年岁渐长,我才知道这称之为……药香。 在我印象中,白苏永远是沉静内敛的,好比是秋季沾衣不湿的细雨。尤记得我在那年的阳春三月,初化人形,苏白身边的侍女长雨在掀开我的被褥之时,吓得活活摔坏了手中的水盆,而我的注意力主要留恋在可惜此物上。
瞧着长雨没见过世面的受怕样,我也吓得发抖,在一看镜中的自己,哪里还有狐狸的样子。赶忙钻进被褥躲起来。 苏白听闻,从一堆繁琐事务中抽身回来,好说歹说将我从被褥间拎了出来。她说,不管你是什么样子,你都是我的小狐狸。我为着她这话,摇曳的如同风中乱颤的狗尾巴花。 从此之后,我便在白苏的悉心教导之下,开启了一段不堪回首的峥嵘岁月,在学做人这条康庄大道上越走越远。 “弦月,这个叫笔,从今日起我便教你写字。”白苏说着,便唤长雨搬了一把木凳子过来,摆放在她的身边。我刚化作人形,还是五六岁的孩童模样。以往进这书房,总是以小狐狸的样子蜷在她怀中,今日让我独独坐在一旁。我是无论如何都不愿意的。 白苏的书房是处理日常事务,今次在我的搅弄里,莫名的变成了学堂。而白苏不想将教我写字一事泡汤,只得依了我,我如愿的仰在她怀里,笨拙不堪的抓握着她平素最爱的狼毫笔。 笔身稍长,毛尖的润白跟我的狐狸毛不相上下。 白苏包裹着我的毛爪子,顺着她轻柔的力道。重新在砚台上蘸了蘸墨,笔尖的白色瞬间像饱满了露珠的花朵,润泽发亮。 “你得学会自己的名字。” “名字?” “对,每个人都有名字,你要记住你的名字叫弦月。”白苏的体温包裹着我,我却笨得很,从旭日东升一直练到夕阳西下。才勉强将握笔的技巧掌握,白苏的好脾性,终于在成百上千遍的“提笔,运笔,回锋”的提醒中,消磨殆尽。 沉着面色对我道:“你既没有心思,今晚也别吃饭了。” 这我才知道,白苏对医宫内的事务总是苛刻严谨,对我也*不离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