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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九章 接下来的绸缪

    第二百五十九章接下来的绸缪

    第二天,毕文谦难得地睡了一个自然醒——大年初一,本该是待在家里和家人一起的时候,但毕文谦没有那个闲暇,能够睡个懒觉已经是比较奢侈的事情了。

    经理办公室里,毕文谦喝着粥,嚼着馒头,看着并排坐在沙发上的万鹏、王京云以及刘三剑。

    “万鹏就不说了,你们俩也不各回各家过年?”

    “春晚之前就已经联系了中唱的车间,这两天准备加班生产磁带,如果我们自己都不带头加班,那怎么成?”刘三剑点着头解释道,“我们过来,主要是请你确认一下,关于这盘春晚的磁带,怎么做?”

    毕文谦心念一动:“哪些方面?”

    “最基本的,采用哪几首歌?”王京云淡淡开口,“我们很早就明确了把夏林培养成偶像歌手的方针,昨天她算是正式亮相了。如果你觉得她昨天发挥得不差,那这盘磁带肯定是以她唱的歌为主了。那么,和公司有关的歌手,比如苏虹,她唱的歌不是你写的,需要也放进磁带吗?没有和公司签约的歌手唱的歌,歌是你写的,比如《血染的风采》,要不要放进去?如果要,那磁带的内容和标题大概就不可能单纯以夏林为核心了,该如何处理?进一步,我们公司是否有权利这么做?是否需要和相关的作者和歌手联系协商?作为春晚演出的举办方,我们是否需要和中央电视台协商?具体的利益分配,我们该以什么方案为原则基础?”

    层层递进的思路条理分明,毕文谦一边吃,一边听,不由露出了笑容。

    “王京云,你能想到这些,我可以放心很多了啊!”

    “但你才是经理。”

    毕文谦没有继续回答,而是静静地把迟到的早餐吃完。直到擦净了嘴,才重新看向王京云。

    “和公司之外的作者以及歌手的沟通很有必要,但这一次我们应该以夏林为思考核心。除了她唱的三首歌,再加上你们昨天唱的一首,就可以了——你不是职业歌手,和夏林放在一起听,反复听的话,人们更容易发现夏林的优点。而你演唱中的优点,说实话,不是感同身受的人,往往难以真正体会到。”毕文谦挥挥手,止住了王京云插言的欲望,“你目前还是也只是公司的办事员,并非歌手,所以不可能给你签约金,但原则上该给予你和歌手相同的分成待遇。如果你觉得有什么不妥,也可以提出来讨论。电视台那边,他们可以以出资人以及宣传参与者的身份参与利益分配,我不确定他们会不会要求作为发行的主导……这个需要认真协商,最好尽早推出政策以及法规,免得将来闹出问题来。”

    毕文谦想着的是上辈子听闻见识过的中央电视台的“威风”,王京云却眼神沉沉地看了毕文谦几秒。

    “我对个人收入倒没有意见。反正你肯定会要求我们身体力行。不过,这样一来,四首歌,如何宣传?比如,磁带的封面,用夏林的照片?哪一张?军训时拍的?春晚上拍的?还是现在拍新的?”

    “……也许,你可以问问黎华的意见。”想想黎华给自己设计的衣服,毕文谦总觉得黎华会更贴近这个时代的品味并且超越半步。

    “黎副经理……”王京云若有若无地瞄了一眼身旁一直低头看着手里的歌谱的万鹏,“好吧!那,和电视台的协商,你有指导性的意见吗?”

    “指导谈不上。不过思路倒有一个——对于一个具体演唱版本,以我们原本框架下的分配模式为基础,如果双方都愿意出版音像制品并且同意这个模式,那就执行;如果有一方不同意出版音像制品,并且给出了不同意的详细理由,那么另一方可以强行出版,但必须以其出版收入的20%作为赔偿,同时,不同意的理由将公开并留档;如果不同意出版的一方不愿意给出理由,那么强行出版的一方只需要赔偿其收入的10%,并且不同意一方将永久失去主动出版这个作品的权利。”

    王京云和刘三剑都沉思起来。

    良久,刘三剑首先开口问道:“经理,可以解释一下吗?”

    “举个例子吧,如果电视台想把王京云唱的那首歌做成磁带卖,但我们公司觉得王京云唱得不够好,不希望出版,那么电视台还是可以强行出版——这是为了鼓励流行音乐传播的大原则。而如果出版之后,人们觉得王京云的确唱得不好,那么我们给予了否决的理由,这对我们公司在艺术水平上的声誉是一种正向的影响,而如果大家觉得王京云唱得其实很好,那么我们公司就成了笑话。不过,人和人是不同的,对于一首歌一个版本的好坏的评判标准和侧重也有所不同,甚至是模糊而随时间波动变化的,所谓路遥知马力,得知寸心知,我们能够做的,只能是让这个理由长期公开,接受人民和时间的检验——这是为了鼓励文责自负的艺术原则。而对于既不愿意音乐传播又不愿意给予理由的,我们只能臆断,是为了艺术之外的私仇或者其他什么见不得光的目的——这显然不值得鼓励。”

    听完之后,王京云忽然问道:“按照你的意思,理论上参与生产的所有人都有潜在的出版权和否决权了?那么如果协商的不是双方而是多方呢?20%的赔偿比例应该是总额吧?”

    “没错……”毕文谦抬了抬眼,“果然是对外贸专业的吗?”

    王京云没有理会这个玩笑,而是继续发问。

    “究竟是什么总额?就拿你的比喻说吧,如果,我是说如果,刘三剑觉得我们在春晚上唱出来的感觉不太好,以此为理由坚决反对出版,那么将要给予她的赔偿,是什么收入的20%?按照既定的分配原则,出资方和演奏者的差距巨大。如果是对方的20%收入,那么以后说不定每一个创作者都说作品不够好了,反正别人说好他也可以以追求精益求精来推脱;而如果是自己的20%,那么出资方可以以哪怕牵强的理由要求赔偿,本就收入比例不高的作者,如果仅仅是演奏者里的一个人的话,说不定不仅没有收入,甚至卖得越多反而赔得越多了。而如果采用双重标准,即使这一次电视台同意了,将来执行过程中也必然出现问题。双方协商已经如此了,如果是多方协商,说不定会出现串连,问题会更加放大。”

    毕文谦见他一个接一个质疑,终于大声地笑。

    “看起来,你去当那个秘书能够称职了。”

    “但问题毕竟是问题,需要有办法解决。”

    “解决,其实倒不难。”笑过之后,毕文谦重新敛容,“首先,我们明确有出版资格的人——从创作层面来说,词作者,曲作者,演唱者,编曲者。因为是具体到一首歌一个版本,所以严格说来,唱片制作人以及演奏者都谈不上文责自负,所以他们没有否决权,自然也没有出版权。而从运营层面来说,只有出资方有这个资格。具体到今天这个事情,中央电视台是春晚的举办者,虽然参演春晚的酬劳基本都是象征性的一丁点儿,但电视台的确是出资方。四个创作方各占5%的收入,即使他们意见一致的反对,按照5%的基准,20%也就是1%,加起来也才4%,对于占20%收入的出资方来说,是完全能够负担的。而作为创作者,如果想要出版并且能够做完相应的生产流程,那么他必然有足够的前期资金——他既是创作者的一员,又是出资人的一员,同样问题不大。就像我们文华公司联合中唱生产春晚演出的歌唱节目的磁带,生产的资金是我们出的,我们同样是出资人,即使电视台不希望出版,我们也赔得起——要知道,以中央电视台支付酬劳的象征性数额,严格说起来,只能是我们出的资金的零头,而作为服装等物资准备、彩排的场地费用等等,那恐怕得算在宣传成本里——这个部分并没有否决权。”

    突然,万鹏笑出了声。

    他把歌谱放在膝盖上,抬头望着毕文谦:“文谦,你这个说法,很有意思啊!你是在逼电视台给参演演员提高酬劳吗?”

    “有吗?”毕文谦一愣。

    “怎么没有?全国看春晚的人那么多,只要歌真的是好歌,出的磁带质量不差,肯定能卖不少,不说上千万,上百万盘总是有的,这就是几百万的收入。由于电视台没有办法独立出磁带,它不可能独资,那作为出资方,谁出的钱多,分配比例必然越高,而生产磁带的钱相对来说是固定的,倒是给演出者的酬劳可以很灵活。只要‘钱’景好,电视台以提高演出费的方式来争取磁带收入比例,完全可能做得出来。”

    “说不定将来中央电视台真自己搞出来个生产车间呢?”毕文谦轻轻地笑,“以它的规模,成立一个附属部门一点儿也不奇怪。”

    “这就是小云将来在新部门需要思考的事情了。”

    万鹏看向身边的王京云,若有若无地点了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