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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调查(中)

    大半个下午的时间,吴征带着刘信几乎跑遍了整个小镇,将报纸上报道的几个案发现场统统转了一遍,却仍然没有太大的发现。

    时间已经到了下午四点,夏日的烈阳仍然炙烤着大地。走在临水小镇闷热的街道上,吴征一边走,一边整理目前得到的线索。

    首先,凶手使用的凶器应该是类似于刮胡刀片一类小巧而锋利的锐器,早上通过观察火锅店伙计的尸体,吴征就已经得出了这个结论。

    其次,凶手的身材应该不太高,从模拟凶手行凶时的动作,吴征猜测他的身高应该与自己目前的这具身体差不多。他低头一看,早在进入游戏时,《梦境》已经将自己的外貌改变成了一个中学生的模样,身高只有一米六左右,只比刘信高上一点点。

    想到这里,吴征扭头看向满脸大汗的刘信,发现这家伙跑了一天还丝毫不觉得累,像是乐在其中的样子,不禁问道:

    “你在兴奋个毛线?”

    “啊?”刘信一下子回过神来,听到吴征的话,腼腆地挠了挠后脑,说,“我还没有跟朋友逃课出来玩过,感觉很有意思,嘿嘿嘿……”

    吴征无语地看了他一眼,懒得理他。抬眼一看,发现不知不觉已经来到了上午死者的那家火锅店门前。

    老板正坐在门口,和隔壁的凉茶店老板磕着瓜子,聊着什么,满脸的唏嘘模样。

    “这小子死了真算是可惜了啊,平时吃苦耐劳的,手脚又干净,谁知道就这么无端端地死了……他家又只有他这么一个独苗子,哎……”

    另一位大热天带着黑毡帽的老板也感同身受,沉默一会,说道:

    “那你准备给他家拿多少抚恤金呢?”

    “什么抚恤金!人又不是我杀的!”火锅店老板一脸理所当然的样子,“我还在发愁该上哪儿找个新墩子呢。”

    吴征站旁边听了一会,随即大咧咧地提了张板凳来坐下,抓了一把瓜子,放在嘴里磕了起来,说道:

    “早上我也看见了,死的叫一个惨啊,血淋淋的。”

    一旁的火锅店老板瞥了吴征一眼,饶是吝啬无比的他也没有对吴征自来熟的行为说什么,毕竟临水小镇实在不大,大都熟门熟路的,自家开门做生意,自然不会与人交恶。

    他扇了扇风,回道:

    “可不是嘛,我现在想起那场景来,都有些瘆的慌。”

    “哎,平白无故的,就这么丢了性命。”吴征装作感叹道,吃瓜子的动作飞快,瓜子壳上下翻飞,看得火锅店老板眼皮一跳一跳的。

    磕了一会,吴征停下来,想起了什么似的,问道:

    “那伙计平时有得罪什么人吗?”

    火锅店老板看他终于停了下来,心里松和几分,心疼地瞧了几眼地上的瓜子壳,这才悠悠回道:

    “小陈他啊,乡下来的。镇上又没什么朋友,平时吃住都在店里。挺老实,挺憨厚的一人,见谁都一脸低三下气的模样,要说他会得罪人……”

    说到这里,老板摇了摇头,表示根本不可能。

    “而且啊,别说是咱家小陈,你看那蹬三轮的老彭,老光棍一个,你说他会得罪什么人?我看哪,咱镇上出的这个凶手,就是心理有病,逮谁杀谁!”

    “这可说不得。”戴着毡帽的凉茶店老板连忙摆手道,“小心把他招来。”

    火锅店老板自知失言,呸了两口,闭嘴不再言语,自顾自嗑瓜子。

    吴征一看这情况,也不再说什么,拍了拍裤子站起来,招呼刘信离开。火锅店老板看着他的背影,暗自松了一口气,这个陌生年轻人嗑瓜子的速度太快了,要是再多坐一会,说不定还能磕老子多少瓜子呢!

    从火锅店老板的话里,吴征听出来这些死者平时都不是凶恶的人,有的待人友善,有的沉默寡言。那么凶手究竟为何会选上他们这些普通人,痛下杀手呢?

    其中一个可能,就是先前猜测的,凶手是单单凭兴趣或者心情杀人,没什么特定的原因,可能只是时间地点刚好吻合,便随手杀了。

    而吴征也想到另外一种可能,那就是,凶手的社会地位很低,比这些死者更低。

    这几天来惨遭杀手的人,大都是临水小镇上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平时里也没有什么得罪别人的机会,按理说,他们要与人结仇,通常是不大可能的。

    可吴征知道,人性往往没有那么简单。

    这类小人物平时大都比较压抑,心理上觉得矮别人一头,所以遇到什么事情不敢争,看起来才是一副和善的样子。可是,在遇到看起来比他们更弱小,更容易欺负的对象时,这类人平时压抑的心理上的优越感很可能爆发,态度有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变。

    也不是说这些人都是恶人,这只是人性而已。可对于某些比他们更弱小的一类人,比如流浪汉,身体上有残疾的人来说,面对这种态度上的转变,心里受到的伤害往往会更大。

    这么一来,记恨已久,一朝杀掉,也没什么可奇怪的了。

    “那么,目标要对准镇上的乞丐之类的人物了,特别是身材矮小,却又动作敏捷的那一类。”吴征想道,忙了一天,终于将连环杀手的可能身份缩小到一定范围内。

    毕竟镇子上的流浪者并不多,满打满算也只有三四个,一一查下去,不用一天就能搞定了。

    他主意打定,正准备叫一旁的刘信先回去,没想到一回头,发现这小子跟愣了似的,呆呆站在原地,眼神直直地看向前方,眨都不眨,像是在沙漠中流浪了几个月的人看到自来水管的样子。

    吴征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发现前方不远处就到了学校门口。因为临水小镇特别小,又地处偏僻,大多数青壮年劳动力都已经前往大城市打工,所以这里的高中生们通常还承担着回家忙家务、农活的责任,因此学校晚上也没开设晚自习,现在正是下午放学时间。

    校门走出的学生三五成群,嘻嘻笑笑地离开,对吴征刘信二人根本没有特别的注意。刘信的目光仍然停留在校门不远处,吴征挺身,越过人群一望,发现那里正站着一个瘦小的身影。

    看身形是个女生,一手垂下,另一只手抱在手肘上,一头乌黑浓密的长发,肤色雪白,但是头埋得很低,额前的长发挡住了脸,看不出具体样貌,低着头急急往前走。

    这时,一阵风吹过,“呼”地撩起女生的长发。吴征这才看到,这个女生脸型优美,五官端正,但右脸上竟然有一大块赤红色的胎记,破坏了所有美感,令人一看就不自觉地想远离。

    穿着校服的胸口处,似乎掩盖着什么东西,吴征仔细看过去,发现那是一串水晶项链,上面悬挂着十来颗小小的紫色水晶,被盖在衣服里,看不太真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