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猫鼠游戏
宁卿越靠近安北城,越发谨慎,她专门拣芦苇稀松的小径,走走停停,越是往前,积雪越少。【】| 苇荡只在安北城外一处,闲时安平时节,有附近的贫苦边民喜欢来采集,抽出新鲜的叶子包裹糯米,柔软的枝条鞣革后编制藤筐,可以在安北城里换些简单的吃食。 现在正是冬末,芦苇已经冒出新鲜的嫩芽。 嫩芽清炒加上一点点rou末是顶好的野味。 宁卿刚刚想到这里,肚子咕噜就响了一声。 奔波了一夜,早已是饥肠辘辘,她顺手在芦苇枯叶上面团了一团雪,冷冰冰的嚼下去。 胃冻住后,四肢一个冷颤,饥饿的感觉顿时消失不少。 从这里,她已经可以远远看见安北城。 安北城原来是一个废弃的暗堡,听说最开始的主人是大烮出来的游侠,后来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荒废,而围着荒废的暗堡渐渐聚集了边境游民,变成了一个小小的城镇,这样的小镇在胭脂河上有很多,与众不同的是安北的位置。 从安北城西出数十里,有一小小的天垫,从这里出去,可以进到辽阔的北狄疆域,越过这里,去到遥远的更西边,传说那是一个个黄金雕成的国度。 于是逐利的商人冒险从安北相邻的边塞出境,作为一个临时的补给点,安北渐渐兴盛起来。 渐渐的,因为北营的庇护和默许,这里开始有了行商,安北变成了一个小小的边城。 作为一个夹缝中的边城,安北驻守了一个都,大烮的军队编制一百人为一个“都”,五个“都”为一个营,五个营为一个“军”,十个“军”为一个“厢”,左右厢便是一个战略方向的总兵力。 在北营便是左右厢和三王的亲信部队组成。 小小的一个都在北营不算什么,但是能被安排在安北城,维持当地的治安却是绰绰有余的。 四四方方一个小城,里面常年居住的也就几百人,关键是这里流动人口多,人多,钱就多,因此轮防的都军每次都是等不及换防,就急急的赶过来。 可是这次,似乎情况有点不对。 本届驻防姓王,排行老九人称王九九。这个名字一面来源于他的排行,一面也是隐射他打“小九九”的精算能力。 王九九长了一脸络腮胡子,满身兵气,偏偏却是商人做派,算盘打的噼里啪啦,比街上的行商还会刮油。 过了换防日的第一天,没见到换防的部队来,他喜滋滋的多收了一天“辛苦费”。 第二天,换防的还是没来,他笑眯眯的挨个收了钱,掂了掂,四六分好,将那四份藏到了自己的私囊里,六分大大方方的放在都军府的明心台上。 第三天,王九九就开始嘀咕了,他叫了个心腹什长去收钱,然后放了两只信鸽出去。 可是第四天还是什么消息都没有,商贾依旧川流不息,王九九开始觉得心里不安,他叫人准备了一篮冰住的蜜瓜,带着两个亲兵亲自去了趟仙玉楼。 仙玉楼算是安北城里数一数二的建筑,现在整栋楼都被福王这个豪客包了下来。 王九九在大门口看了一会儿,听说这里一晚上一个上好的姑娘要五十两,他摇摇头,真是军中三年,母猪赛貂蝉。 利落跳下马来,他顺了顺胡子,应门的是个四十多岁的妇人,脸上涂着胭脂,满身沧桑,隐隐可以看到头发遮挡下的刺青。长得算不上好看。 王九九就没什么耐心了,一手拨开妇人,直接走了进去,哗哗的盔甲声在仙玉楼里面回响。 过了好一会,只见王九九泄气的走出来,他手上拎着一个空篮子,临上马,忽的将果篮一扔,果篮在地上滚了辆滚,摔得几个轱辘,王九九猛地一甩马鞭,纵马在长街狂奔而去。 眼看王九九已经鸡飞狗跳消失在路尽头,吴越攸这才从仙玉楼侧门出来,夹着一本账本站在原地。 安北城的购粮并不顺利,一听见有大规模的搜粮,几个店主都面露为难之色,只推说库存不够,转日就涨了价格。八文钱一斗米变成了十三文。 气的吴参军连连跺脚,可是没有慕容昕的命令,仙玉楼里面那位福王早已不知春夏秋冬,醉生梦死忘了今朝。 所以,他哪里也不敢去。 就在王九九和吴越攸心绪不宁的这日中午,不知道从哪里开始传出的消息,说是北狄的蛮人骑兵攻进了胭脂山,整个北境失守,不日就要打到安北城来。 最开始的时候只是几个妇人闲着说说,三人成虎,说的越来越有鼻子有眼,慢慢,变成街知巷闻,再接着,就是整个城里变得人心惶惶。 作为边城的安北不是没有被洗劫过,但是那时候住的人少,大家东西更少,只要人躲好了不被抓住做奴隶,一切就安全。 但这些年特别是最近这一年的发展,很多人特别是商贾都已经小有家底,即使这是谣传,也有人紧张不安起来,终于开始有人关了铺面,打包细软,准备出城南下躲到大烮去。 作为一个开放的边城,按照安北城城防的惯例,王九九一开始并没有阻止。 守城的兵士站在城墙上,寒风呼啸,他们沉默的看着拖家带口的商贾们带着雇佣的保镖和一部分细软稀稀拉拉穿过了安北城的芦苇荡。 宁卿就是在这时候入城的,她牵着马,马儿身上搭着粗布衣裳,背上驮着几捆还算新鲜的芦苇芯子,马头糊着灰尘,倒是和原先的俊逸大不相同,一副笨重的驮马模样。 宁卿粗衣破布,在忙碌喧哗的人群里面,低着头,像是一尾逆流而上的鱼。 守城的兵士只管进不管出,一个兵士惯例盘问着宁卿。 “从哪里来?” “不归山。”宁卿低着头,一副没怎么见过世面的样子。 “来此做什么?” “家母生辰,买点布匹做身新衣裳。” “可有路引?” “路引——忘了带了。”宁卿将唯一一块银手镯放到兵士手里,“大哥,帮忙通融一下吧,我这么远过来,实在不容易。” 兵士掂了掂手上的银手镯,露出一丝了然的笑意:“是挺不容易的,进去吧。” 宁卿经过了兵士,她低着头,悄悄瞥了兵士一眼,没有人注意到她,刚刚吁了一口气,一头便撞上一个坚硬的东西。 她抬起头,只见一个满脸络腮胡子的男人眯着眼睛看着满脸灰尘的女子,眼里露出凶光。 “把她给我绑了!”他忽地冷哼一声,一把扯掉马背上的粗布衣裳,彪悍健壮的马背露出来,战马受惊踏蹄,左右俱是一惊。 “带回都军府,和刚刚西城捉到的两个女人一起审。”王九九面色沉肃,果断翻身上马,然后大声道:“关闭城门,加强巡防,如有异动,格杀勿论。” 正在信步由缰准备离开的城民闻此顿时大惊,争先恐后的向外冲去,生怕自己晚了一秒错失了离开的机会。 几匹杂毛马向着缓缓关闭的城门狂奔而来。 王九九长刀翻转,手起刀落,一个刀背拍昏了弹在自己身前的马头,骑马的男人直接摔了下来,在坚硬的地上摔了一脸鼻血,他气咻咻的爬起来,还没来得及问,就被王九九一脚踢开狠狠撞上城墙。 “关闭城门,谁再上前,军法处置!”王九九长刀立马,大声下令。身上立刻出现铁血军人的威严来。 城里的人群越聚越多,却暂时不敢贸然上前。 宁卿忧虑的看了眼那些先头出了城门的人,他们一脸的喜色。是福是祸?也许可以逃离生天,也许外面也是条不归路呢。 她张了张嘴,终究没有说话,这时候,任何一句话都可能引起哗变和惊慌。 她看向一脸凶横的王九九,还算好,这是一个果断敏锐的都头。 宁卿被蒙住眼睛带到都军府的偏堂。 摘下面罩的瞬间,她看到了跪在地上的秋生和王珂,秋生嘴角乌了,王珂一只眼睛肿了,衣服也扯破了。 她们俩看见宁卿慢慢走进来,先是一喜,然后同时一悲。 宁卿顺从的跟着押解的兵士往前走,然后跪在了王珂旁边。 王九九屏退了左右,只留下两个亲信,大咧咧坐在太师椅子上,不怒而威的目光扫过三人。 “你们的马哪里来的?”他说的是她们骑着的军马,蹄上有北营特制的标记。 秋生不自觉的看了宁卿一眼。 王九九的目光停留在宁卿身上,女子的脸上没有恐惧和慌张,他心里隐隐的不安,在听见女子回答后变成了难以置信。 “都头大人,就像您看到的那样,这是北营中逃出来的战马——北营失守了!北狄长驱直入,已经占据了整个胭脂山,不日,将会到达安北城!” “你说,北营失守了?”王九九霍的站了起来,“一派胡言!” “大人……我们说的都是真的。”秋生小声说,“真的,蛮人杀了进来,我们好不容易才逃出来……” “北营只是东西厢便有五万余人,还未加上王爷的贯玉军,怎么可能悄无声息的沦陷!”怎么可能,这么多人,如果真的厮杀起来,即使胭脂河也真的会被染成烈色! “相不相信,大人派人一探便知。”宁卿也不隐瞒,她看出这个将官并不是迂腐固执之人,当下便将自己几人如何离开,趁乱逃走一一道来,只隐去了关于三王弃营的猜测和盗马的过程。 王九九原本满脸不信,听了几句,眉头便越来越紧,越来越紧,后来变成长久的沉默,等到宁卿讲完,他的神色分明已经信了大半。 “如此说来,这次北狄是倾巢出动。”他的手不自觉的摆弄着拇指的指环。 就在这时,门外传来几声急促的脚步,接着一个兵士大声道:“王都头!王都头!” 王九九面色一沉,紧接着,门一下被推开,一个浑身是血的兵士被两人抬进屋子,他的背上中了三箭,全部穿透了锁骨,可是却不是致命伤痕,只是这兵士流血过多,眼看是不行了。 他正是王九九今日从仙玉楼出来后派出城打探消息的哨兵之一。 王九九立刻蹲下身去,紧紧握住哨兵的手,哨兵呼哧呼哧的喘气,却是一句话也说不上来。 “怎么回事?怎么会弄成这样?!是谁伤了你?”他一迭声的问着。 “……”哨兵的呼吸更加沉重,喉咙嘶嘶作响。 宁卿也顾不得,一下站起来,两步走到他的身边,不管王九九等人说话,眼疾手快,按住了他的心肺和颈部脉搏。 哨兵的气息瞬间平缓了一点,他艰难的说道:“是……蛮人……是蛮人……” 王九九脊背一直,下意识的看向宁卿,仅剩的侥幸化为震撼,彻底信了。她们说的是真的!真的! 北狄过了胭脂山,北营全军溃退!北境失守了! 宁卿看了眼一时被这消息震住,目瞪口呆完全没有下文的王九九,立刻争分夺秒问出关键问题:“可看到是谁领兵前来安北城?多少人?”按照方才王都头透露的信息,既然是今日才派出的探子,那必定是在出安北去北营的路上和蛮人相遇的。只有知道是谁领兵,多少人,才能知道安北的存亡机会。 哨兵已经气若游丝,但是这个问题一出,他眼里立刻浮现巨大的恐惧:“吃,吃……人……” 话还没说完,他被这最后的惊惧用尽力气,头一歪,表情定格在最后的恐惧上,像是一个巨大的惊叹号。 “吃人?”王九九疑惑的重复了一句,“什么吃人?难道他们还带了狼群不成?” 宁卿却是听懂了,她的心猛然一揪,咬紧了银牙。 她当然知道,他说的是什么。 吃人。 那个北狄的怪物,阿布勒家的无名氏,恶鬼军队,还记得上一世,北狄和大烮都不约而同的称呼这个人为饿鬼将军。 现在的他只有一个姓,阿布勒,没有名字。人人都称他为阿布勒,这样的称呼就像是称呼一个人为“人”,称呼一条狗为“狗”,没有更多的意义。 他本身对于阿布勒家族也是这样的存在。 阿布勒是阿布勒家主和一个女奴生下来的,据说这个女奴是被阿布勒家主从西疆更远的地方买回来,她一旦喝酒,全身的皮肤就会透出醉人的红晕,所以长年累月,都被阿布勒家主用烈酒养着。玩腻了的时候,他会很随意的处置这些女奴,或者扔到牲口棚里,或者和其他部落的女奴换一换。但如果不小心将他惹恼了,那便会收到最残酷的对待。 女奴怀孕八个月的时候,因为肚里的孩子,几次抗拒阿布勒家主的烈酒浇灌,终于惹恼了他,最后被直接剖腹取出了孩子,再灌了一肚子烈酒。 这个孩子便是阿布勒。 阿布勒生下来因为是个男孩,捡了一条命,家主难得发了善心,将他交给牲口棚里面另一个女奴养着。 没有奶水,没有食物,马草,米汁,菜汤,饥肠辘辘的长到了三岁,还不会说话。 有一年,狼群袭击了羊群,牲口棚里的女奴被咬死了,临死将小小的阿布勒护在怀里,尸体的背上被狼群咬得一塌糊涂,过了两天,三岁的阿布勒被人救出来时,他还在死死抱着女奴,饮着已经冰冷的鲜血。 常年的饥饿和懵懂中,他第一次发现了如此温暖和美味的味道。 这味道涵盖了他整个关于母亲和食物的回忆。 随着岁月的增长,在他有能力为自己掠夺食物开始,他便喜欢以人为食,特别是年轻的女人。 他拉起了一只骑兵,每个人都是饱受饥饿折磨的贫苦奴隶和牧民,人数不多,但是让人闻之丧胆。 他们看见鲜血就像看见美酒一样兴奋。从来不知道恐惧和后退。 阿布勒的骑兵在外闯荡掠夺时,从来不需要任何辎重,对他们来说,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有食物。 而这个现在已经在北狄臭名昭著,在大烮还鲜为人知的恶鬼,如今,正在慢慢向着安北城走来。 宁卿看着哨兵身上的箭簇位置和伤口,她的睫毛微微一颤。 恰到好处的位置和恰到好处的力度。 ——这个人,是他留来专门给安北城报信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