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混沌空间
郑诗哲此刻只觉得自己仿佛进入了夜晚的空旷原野一般。 因为此刻他之所有能够视物是因为天空中正有一轮缓缓的变换着大小的皎月,它从满月的圆滚滚慢慢的变成残月的一丝月牙,然后又从月牙变成满月,这种变换的速度,其实并不快,除了第一次看到的时候是很快之外,后面的变化则是很慢。 只是,这一片地方灰蒙蒙的,完全没有任何的生气存在,更别说花果树木、鸟语花香了。就像是混沌未开一般的存在。 天空让郑诗哲有一种错觉是方的,而脚下缓缓如同液体流动一般的土地似乎是圆的。 不过这里面却有风、风力时而很轻,如同美女的小手轻轻的抚摸在他的脸上,温暖而柔软。时而又是狂风大作,卷起庞大的龙卷风来,遮天蔽日的异常恐怖。在不断的闪电交织下,冒出无数的火光,在火光中,郑诗哲发现,其实他身处的不过是一处水的世界,因为脚下缓缓流动的液体,就是流水。 流水时而冰冷刺骨,时而热騰如沸。让他身处其中也感觉到异常的难受。 “这里流水无常、乱风肆虐、火光闪烁、明月当空,明显是一个很不稳定的空间,似乎缺少了很多很多东西,不过,这些流水、狂风、火光和明月,却让我有一种血rou相连的感觉,似乎,他们是我身体的一部分一样。” 看着这片混乱的空间,郑诗哲一时之间有点恍惚,不过很快他就反应过来。 “这不就是我之前的力量吗?流水是冰寒之气,狂风是疾风之力,火光则是炎火之力而明月不就是控制着三股力量的内功法诀——月神诀吗?这,怎么全在这里来了。” “混沌初开,天方地圆,集日月星辰之力,融五行之气,开洪荒、生万物。” 郑诗哲脑海中忽然记起之前在潜意识中浮起的那句话来。 “难道这里是混沌初开的一座空间吗?那么广阔的天真的是方吗?那么辽阔的土地真的是圆的吗?集日月星辰之力?岂不是说我除了修炼月神诀外,还需要修炼与日星有关的法诀?而融五行之气?我现在已经有了水火和对应金的风。那岂不是说还要融合土和木之力?这,我现在已经是废人一个,丹田都没有了,还如何能够办得到这些呢?” 刚想到丹田没了,成为废人了,郑诗哲眼神都黯了下来。不过,就在此时,狂风卷起的大型龙卷突然的就将他给卷住了。不过却没卷起来,而是那下面能够吸取万物的龙卷罩在他的身上,让他有种,他就是天他就是地、万物尽在手中的感觉。 而那时而冰冷刺骨、时而热騰如沸的流水则从他身上缓缓的卷起,笼罩在了他身上。却并未郑诗哲是在水深火热之中,仿佛更像是沐浴在温泉之中的舒服。至于天上的皎月,则洒下一幕实质的光华,笼罩在了他的身上,那种感觉说不出道不明,反正就是很爽,发自内心的舒畅。 “难道,我能够控制这些力量吗?” 伸出手,郑诗哲想要在手上如同以前聚集能量的样子一般想要聚集风之力。 原本他只是想要尝试,并不抱什么希望的,因为丹田都没有,这个创伤,如今他根本没法释怀。 谁知,他才那么想着并伸出手,就感觉到手中聚集了金红蓝三色的能量球,而这个能量球的外围居然包裹着一层银色的光辉。看起来就如同一个超大的三色玻璃球一般的绚丽美丽。 “居然一个念想就真的能够控制,那我在现实外面是否也能够控制呢!如果真的是这样,那太恐怖了,岂不是说,这样的汇聚能量的速度比以前运功汇聚更强大。” 刚想到外面,郑诗哲就已经离开了这片空间,出现在了外面。他赶忙一骨碌的爬起身来,学着刚才在那片混沌空间一般,想要聚集能量。 手才张开,那个融合了三色能量和月华的银辉的能量球就在手中形成了。月华的银辉只有郑诗哲才能看到,而里面的红蓝金三色能量交错杂横在一起,却被月华的银色光辉给包裹了起来,在外人看来,似乎这股能量是隐形的一般了。虽然没有将他扔出去,不过郑诗哲却感觉到里面蕴含着恐怖的能量。 “这,丹田没了,我居然没有成为废物,而是让能量全都去到了那个不知名的混沌空间中,而且,我居然还能够控制这些能量。到底那个小铁片是什么东西呢?实在是太奇怪了。至于以后的修炼问题该如何,以后再说吧。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顺其自然吧!” 这些东西,是任郑诗哲想破脑袋也想不明白的。不过,能力失而复得,却让他一扫之前的阴霾。 只是郑诗哲却不知道,因为这一块想要将他浑身精血都要洗干净的诡异小铁片,他所修炼的月神诀已经不复存在,也就是以前他所有的行功路线都变了。他现在的修炼就主要集中在大脑一块。所谓修武修身,修仙修魂,这种类似的情况。他以后的修炼将是修炼“天地混沌决”,而现在,他却连一重的境界都未曾迈进。 天地混沌诀是混沌初开、天地初现前天地自然形成的一种功法,也就是目前所有修武修真等功法的鼻祖。修武修真等功法全都是天地混沌诀的衍化。所以这等功法可想而知如果能够修到大成将会具有多大的能力呢。 只是,这一些郑诗哲自然不明白,因为想要修炼成天地混沌诀第一重天,最少也要集齐日月星三相、金木水火土五行,方可集三相之力、荣五行之能,在郑诗哲的脑海之中重塑天地初开时的混沌空间。这想想都不知道该有多难。 毕竟他现在只有家族传承的月神诀,那势必还要学习关于日星的相关发觉,而且还必须是正统的。另外是让融合木的真意和土的真意。这些想想都很不现实。况且,关于天方地圆的碎片,还不知道有多少块要去寻找呢。不然,就算混沌空间开辟了,天不成天,地不成地的,久而久之,这一片混沌空间将会成为一股狂风、烈火、地震、海啸等肆虐的危险极地,受苦的不过是郑诗哲而已。 是以,郑诗哲便也不多想的忙起身洗漱后,离开房间去吃早餐了。 这一天,郑诗哲自是婉拒了四家的邀请,直接一个人开溜的离开了齐天山庄。 “邓老爷子他们的后代真是太恐怖了,一个个看着我的眼神都像看着美味的rou一般,恨不得把我给吃了,我虽然长得蛮帅的,但是,我也没到那种能够让人一看就想上的地步吧!这帮人啊!明显醉翁之意不在酒嘛!” 最近跟白天羽那货混久了,不知不觉郑诗哲的原本性格也表现了出来,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也不过如此吧! 打了辆车,郑诗哲往燕京大学那边而去,不过在经过距离燕京大学两公里的闹市时,郑诗哲却要出租车司机停下了车子,因为他看到在一个卖金银珠宝的店里面,有一个女孩子的背影和何青的很像。 只是,这个很像何青背影的女孩子正很不情愿的被一个看起来就是富二代的家伙给扯住了。 而也正是因为这突然的一眼,郑诗哲叫停了车,打算进去看个究竟。 走进这家装饰得金碧辉煌的名叫大福珠宝的金店,此时不过是快中午的时间,可里面的人却也有七八个在选购金银珠宝。 大福珠宝不愧是燕京出了名的金店连锁,这个时间段都有人来选购,这是郑诗哲对大福珠宝的认知。 在大福珠宝门口,郑诗哲终于确定被拉扯住的女孩子真的是何青,因为何青身上的气息,牵过她的手、搂过她的腰的郑诗哲太熟悉了。其实,也是因为郑诗哲这货真正意义上也就碰过四个女孩子的肌肤。少的又少的情况下,又怎么能够不熟悉呢。 此刻何青正背对着他,应付着那个拉扯她的富二代,显然,她并不想得罪那个富二代。而这个富二代除了一身穿着名牌外,人实话讲,也长得不差,身高也有一米七八这样,按照现在的话说就是真正意义上的高富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