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二十六章:制霸南疆(五十二)经济恐怖
11月12日,根据《一揽子救国法令框架》的精神,罗庇尔宣布开始对常务委员会进行整改,这标志着希艾烈从2924年12月22日正式确立,沿用至今将近3年的常务委员会,到此终于寿终正寝。 通过罗庇尔的改组,常务委员会被救国委员会取而代之,罗庇尔当任救国委员会的委员长,而委员长可以在不经过议会的情况下,提拔6名议员进入救国委员会,组成代表委员会的七人集团。 那么救国委员会的职能是什么呢?根据11日通过的《一揽子救国法令框架》,救国委员会成立背景是悉伯处于危难之时,最终目的是为了让悉伯从大革命导致的混乱状态过渡到正常状态,中期任务是结束干涉战争,短期任务是击退干涉军,履行限制物价的承诺。 所以在救国委员会成立的时候,罗庇尔就明确表明,救国委员会与此前常务委员会并不一样,不是一个正式机构,属于暂时性质,只要完成最终目的以后,救国委员会就会解散并将权力归还给国民议会。 除此之外,救国委员会与常务委员会最大的不同,就在于他的权力大到难以想象的地步,甚至比昔日的塞利提三世还要大。 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罗庇尔在《一揽子救国法令框架》中规定,为了避免悉伯的精力在最危险的时刻仍然花费在无用的内耗中,成立的机构应当适当拥有更多的权力。 等救国委员会正式成立的时候,罗庇尔对此进行了清晰的阐述,救国委员会中只有委员长有向国民议会提议案的权力,其他委员只有建议委员长投议案,而议案一但发起,首先在委员会内部进行投票,救国委员会的投票同样遵守“妥协案精神”。 如果是委员长提出的议案,没有在救国委员会被通过,委员长仍然可以在国民议会发起议案,但是要求与此前相同,即需要三分之二的赞成票。 但是一但救国委员会内部通过了议案,再由委员长在国民议会中发起的话,那么在国民议会中所需要的赞成票就不再是三分之二,而是三分之一。 这个法案提出的基础,是因为救国同盟在在国民议会中所拥有的议席仅20%,争取三分之二的赞成票过于困难,如果每次都借用无衣汉的话,无疑会导致太阿倒持养虎为患,可是三分之一就不一样了,难度大大降低。 委员会中剩下6个委员的名单在13日公布,艾巴克这个无衣汉被选为委员,悉伯统帅季伟罗也被选为委员,还有2个是罗庇尔的死忠,剩下两个委员为秩序同盟魁首沃纳尔,与民权同盟魁首艾丹。 之所以将其他同盟的人给拉进来,是因为罗庇尔要表明,救国委员会不是救国同盟一个同盟的过家家。 可是即便进来了两个其他同盟的人,沃纳尔如今被称作号称墙头草,不可能旗帜鲜明的反对罗庇尔,剩下一个艾丹即便事事反对,但是由于妥协案精神使得根本不足为虑。 不过还有一个问题,那就是季伟罗乃是悉伯统帅,是整个悉伯中军事地位最高的将领,他如果加入救国委员会,那么谁去统筹军事调配? 对此罗庇尔表示,季伟罗是悉伯统帅,和他说救国委员会委员,这两个事实并不相冲突嘛,季伟罗完全可以加入救国委员会,并继续行使他的职责,而明眼人能看出来,这等于悉伯军队已经绕过国民议会,被掌控在救国委员会手中。 在救国委员会成立以后,罗庇尔就开始尝试完成短期目标,首先是履行自己能执政的基础,即对民众的限价承诺。 罗庇尔的雷厉风行经过数天讨论,制定出《全面限价法令》,在救国委员会中以6票赞成1票反对而被通过,反对《全面限价法令》的,自然只有民权同盟的魁首艾丹。 在救国委员会得到通过以后,罗庇尔在15日正式向国民议会提出执行这个法案,经过投票,《全面限价法令》得到41%的赞成票,虽然未满三分之二赞成票,但根据《一揽子救国法令框架》的规定,是允许通过并被通行的。 摘自《帕尔森王朝灭亡史》 “罗庇尔的恐怖统治由两根支柱组成,经济恐怖与政治恐怖,而经济恐怖的支柱,就是《全面限价法令》。” “此前秩序同盟所推行的《谷物限价法令》,虽然做出一定限价尝试,规定物价需要限制在2923年12月,但是这个物价是根据各地情况因地制宜而制定的,并且限制的价格仅谷物这种食品价格,不涉及其他价格。” “这样一来,一是被调整的范围很小,二是地区划分不明语焉不详,给商人留下很大的cao作空间。” “可是《全面限价法令》就不同,它针对的领域不但包括食品,还延伸到如盐、燃料等23项生活必需品,罗庇尔硬性规定全国物价需要处于巴蒂罗斯在2921年1月的物价水平,超出这一水平一律视作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