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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十重选择

    最近发现很多读者对文中的一些细节很疑惑,而我也看了遍原文,发现有些地方确实没有写的很明确,这些问题在这里集中解决一下。

    “夜宸回到了她的住处,要开门的时候却发现地上有个包裹,看了看上面的单子,才知道这是她母亲送给她的。”

    这句话在文中有过解释,夜宸明明是个孤儿,却收到了母亲寄给她的包裹,这暗示了从现在开始,夜宸的记忆已经受到了干扰,为后文埋了个伏笔。

    至于那十次选择,文中说到过,所有的选择只要依照本心即可,但在物欲的影响下,再加上恐怖的压迫,有几个能遵从自己的本性呢这个新手任务主要考验的是夜宸的心理素质。

    还有一点儿,文中有所暗示,但没有明确提出,所有人的新手任务都是不一样的,比如伤雨那类试炼者,让她去做这十重选择的话,估计十次她都得选错。空间也是看夜宸本身的心理素质就不错,才在这方面进行考验的。

    最主要问题集中在,文中说被残忍杀死的那九个女孩就是夜宸本人,这到底怎么理解。现在我说明一下:夜宸十次选择都选对了,但也都被杀了。

    第三十三章有这么一段话:“夜宸继续回忆,在小女孩向那个女生推销火柴的时候,她的记忆出现了严重的偏差,以前她没有注意到,但现在,她终于意识到了。就在她斜倚着门等小女孩推销完毕的时候,突然一阵恍惚,她站在了门口,眼前就是那个卖火柴的小女孩,只听到小女孩阴笑着说道:“你真的不要了吗”然后,夜宸就感觉到腹部一阵剧痛,当她忍不住弯下腰后,小女孩抱着她的头,硬生生的将她的脑袋拧了下来。”

    从这段话可以看出,那次错误的选择并不是夜宸做出的,而是空间虚构的一个女孩做出的,但接受那次错误选择的死亡惩罚的人,却是夜宸。“突然一阵恍惚”就是一个分界点,在这之前,空间虚构的那个女孩做出了错误的选择,而在这之后,夜宸代替了那个女孩,接受卖火柴的小女孩才死亡惩罚。所以说夜宸的第一次选择只选了一次,而且选对了,但紧接着,她又代替另一个女孩接受了死亡惩罚。

    关于第二次选择,“第二次选择的时候,在镜子里的小女孩消失前,她再一次把她那狰狞的鬼爪从镜子里伸了出来,这一次,速度太快了,她没有能够躲开,被小女孩的鬼爪掐断了咽喉,当然,事后她的这段记忆也被封印了。”这一次的死亡是夜宸不可避免的,是空间强制必死的。

    那九次死亡就这么两类,一类夜宸替人受过,另一类,空间强制她必须死亡。

    这也解释了下面一个问题:既然说选对选错都是死,那有什么区别呢区别在在于,选对的话也会死,但那是空间强制的,至于空间为什么这么做,还是第三十三章。

    “那个女生解释道:“你每被杀一次,虽然没有死,但你的灵魂却被撕裂了,所以你被杀了九次,你的灵魂被撕裂出来九块,我就是其中一块,相当于你的一个分魂。”

    选对后空间给予的强制死亡其实为了借此将夜宸的灵魂撕裂一块出来,作为分魂储存在她的那个手链里。而分魂的作用文中也有说明:“分魂不灭,灵魂不死。”

    所以,空间强制的死亡其实是一种奖励,是选对后的奖励。至于选错的话,也会死,而且是真正的死了,以后也没她什么事了。

    那么说选对了一次,又选错了一次,选对那次的分魂是否能抵消选错那次的死亡惩罚呢答案是否定的,因为那些分裂出来的分魂是被封印的,在通过进阶任务解锁前,什么用都没有,所以选错了该死还得死。

    当然,虽然说“分魂不灭,灵魂不死”,但分魂毕竟不是夜宸的主体意识,作为攻击手段,她只有一次出手的机会,而且她并不能很好的调动夜宸体内的死亡原力,战斗力、生存能力都会大打折扣的。

    这方面在古镇七日游的结尾有所体现,第一片灵魂碎片在击杀华珍后就沉睡了,必须依靠第二片灵魂碎片来cao纵她的身体。

    这就是关于十重选择中的一些问题的解释,另外再说句题外话。我看到网上一些关于这本书的评论毕竟看的人不多,评论也就那么几条,很容易就全部搜出来了,对主角夜宸的性格的看法,有一类评价就两个字:。但我认为,夜宸的所作所为都是很正确的。

    这里要注意,在成为第七空间的试炼者后,夜宸其实已经脱离了现实社会的社会结构,她虽然有时候在现实社会中生活,但已经不再担当任何社会职务了。就像我们去一个地方度假旅游,我们会住在那儿,但我们不是那儿的人了。第七空间的试炼者极多,其实已经构成了一种社会但称不上一种文明形态,这个我后文会说到,夜宸是无限空间的这个社会的一员了。

    不同形态,不同类型的社会有着不一样的生存规则。

    小时候看黑猫警长,里面有一集说到螳螂在交配后,母螳螂会吃掉公螳螂其实并不是所有母螳螂都会这么做,这取决于她们之前是否饥饿,会觉得很。但长大了,作为一个思想成熟的成年人,应该对这种行为,这种社会规则应给予尊重,就像一本散文中提到的,学会敬畏生命。人类何必如此自大,将自己的社会规则强加到其他所有社会之上。

    在文中我也提到过,夜宸的行为称得上是卑鄙而狡诈,但她没做错,还记得古镇七日游最后一章的最后一句话吗“无仁何以谈德此一叹也,又何必谈德此二叹也。”在无限空间这个社会中,何以谈德。

    大家都是生活在现实社会中的,我在写作的时候也考虑到现实社会的道德规范,但我不会像黑猫警长那样,通过给予充分的食物让母螳螂不再吃掉公螳螂,我又不是在写儿童文学。在我的笔下,“母螳螂”就是会“吃掉”“公螳螂”的,因为这才是现实,这才是实际,当然,我会对“吃”这类情节进行模糊和略写,会用隐晦的方式进行表达,要不然就真有点儿不好了。

    我认为,每本小说都是作者构造的一个社会,那么也应该尊重自己创造的这个社会,让它的运行有规律,对一些规则可以隐晦,可以略写或者不写,但不能往错了写。

    举个例子,红楼中写的是一个腐朽的大家族,有些事情是绝对存在的,所以红楼中有一些很隐晦的情色表达,但因为太隐晦,很多读者压根没看出来。这些都是实际存在的,也符合那类腐朽大家族的生活状态,读书广博或者对此有所学习的人会觉得这样才真实。相反,蒲松龄的聊斋志异中也写到一些大家族,但作者本身就是一生不得志,那些场景都是他想象的,所以有时候会写的很“光明正大”,但却让人感觉不真实,毕竟有光就有暗嘛,一间屋子不可能全是光亮没有一地那儿阴暗角落。当然,聊斋志异的一些描写不怎么样,但情节设计构思的还是很厉害的,要不然文学史上也没它的位置。

    写到这儿,我预感这篇说明会被喷的很厉害,但就这样吧,最后,还是谢谢大家的支持。